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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关系

摘要: 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对上述中国观的形成机制作了反思性探讨。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内容提要】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对上述中国观的形成机制作了反思性探讨。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由此,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这既于我们的文化自觉无益,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

 

 

  如何重新理解“中国”,已成为中国知识界抵制全球化、倡导文化自觉的一个基本问题。追根索源,我们需要就社会学与现代中国的“中国观”之间的关系作一些梳理和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学被引入中国,是中国人了解西方和认识自我的需要的结果。社会学不仅让中国人发现了西方的“社会”(作为“社会”的西方),也让中国人确认了自身“传统”的、“落后”的 “中国”身份。

 

  这其中,“乡土中国”作为中国传统性的主要载体,被国内外人类学者和社会学者一再剖析和确认。如今,在对现代性的审视中,它又被当作一种重要的视角、以及可资对抗西方现代性的文化资源。与此同时,它还被视作拯救“三农”危机、规划现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观念的及现实的出发点。

 

  但笔者认为,在重新审视我们的现代性认识的同时,我们同样需要对我们的传统性认识作出反思。“乡土中国”作为中国观的重要部分,它的被建构、被确认,蕴含着一些我们习焉不察的问题。

 

  一、社会学与中国认识

 

  近年来,在对中国现代性的研究、反思中,社会学之于中国现代思想、现代化历程的影响渊源,成为学界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同时,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在中国的种种尴尬处境,也多为识者所虑。

 

  社会学自被介绍进中国,它不仅是中国人认识世界和确认自我的一个学科视野,也是思想家们规划民族国家现代图景的基本参照。近代中国人真正开始了解外部世界——“西方”——是从“坚船利炮”这样的器物开始的。由先进的军事技术,中国人逐步了解到了武器背后的现代工业及现代交通、现代教育及现代思想、以及现代的政治制度。而通过社会学的学科视野,中国人开始发现了另一个西方——作为“社会”的列强各国。为学习先进的军事技术而留学英国的严复,注意到了西方世界中不同于中国的“社会”,并带回了解释那种社会的学说。

 

  尽管,社会学作为现代社会科学中一门经验实证学科,其学科制度在中国的成形、它对于这个社会的演变实态及其变迁机制等的描述和解释,很难说对中国现代性的规划或实际进程起过多大的影响作用。但这不妨碍社会学作为一种认识论对于中国思想界及一般社会所产生的深刻的影响。发现社会并解释社会自“传统”而至“现代”的转变,这原是社会学的使命所在。社会学之于近代中国,首先意味着一种全新的认识论。古典社会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将每个人生活其中的现代社会解释为由个体间联结一起而又外在于个体的一种有机体。对这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有机性的解释,几乎被视作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一。严复的“群学”,将西方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的阐释,诸如社会的有机性、公共性等等,介绍入中国。自此开始,何为西方、何为中国,中国的思想家们对于中国与西方列国之间的差异想象,以及中国的现代化规划,开始有了切实的视野空间和思考方式。

 

  然而,当人们选择一种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路径的时候,他们也可能是在选择一种特殊的价值,或者是选择一种身份认同。产生于西方经验之上的现代社会科学,当它们被移用到中国的现实中来的时候,对于中国人认识世界、解决自身认同危机的需要来说,它们所提供的,既是可能条件,亦是限制,这两个方面一开始便如影随形地缠绕在一起,难解难分。近代以来,中国的知识界,对于西方的文化价值,一向不乏鲜明的抵制。但对于内在于现代社会科学基本视野亦即认识化、方法论的规定性,却缺乏相应的自觉。这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现代认同焦虑的一个深刻背景。亦所以,中国知识分子在接受还是抵制西方价值、如何接受又如何抵制这些问题上,多有反复而无果的讨论。在抛弃还是继承中国传统、能否抛弃又如何继承等问题上,亦难得要领。今天,当人们试图重新审视中国现代性问题时,如何认识现代性的普世性与西方性,在此基础上如何探索中国现代性的可能?这些困惑再次成为横在中国人面前的问题。

 

  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现代社会科学,为中国人提供了了解世界、认识自我的必要的视野和必需的工具,但与此同时,它一开始就让中国人陷在了学科视野的某些预设之中。首先,作为现代性的重要价值目标,“现代民族国家”被视作“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社会学的基本分析单位。虽然当中国人睁眼认识世界时,对于中国人而言,欧美列强已成为对中国构成生存威胁的“西方”(一个被建构的地域概念、世界概念),但与此同时,中国人对自我的认识,从一开始,即是以“中国”为基本单位的。尤其自甲午战争以后,对于中国人的身份认同来说,“东方”、“亚洲”这些地域共同体概念实际上已经不具有如在近代日本那样的认同意义。与此同时,中国内部的民族的、地域的、文化的多样性及差异性等等,亦成为民族国家认同的多余的或有害的因素而遭到排斥。在这儿,我们可以发现某种双重标准的运用。一方面,中国人将作为对手的外部世界想象成一个整体的“西方”(甚至也包括了日本)。与此同时,却将自身定位于一个内部同质的民族国家。这种双重标准的合理性源泉,应与认识世界的二元模式有关:“先进”与“落后”的认识模式——先进的西方与落后的中国。

 

  在这样一种认知模式中,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并非来源于自身内部,而是来自于外部的参照比较。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在有形无形之中,帮助西方人确立了他们的现代社会观。以“传统”、“农业”、“专制”、“异教”等为特征的落后的“东方”、“亚洲”、“中国”等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曾经是象征异质性的“他者”,是确认西方社会现代性的重要参照。而随着社会学等社会科学被中国人用于确认自我时,这样一种基本的比较方法连带着西方人的视角,同样也帮助中国人确认了自身与西方的异质性。对于中国知识分子而言,一方面要致力于引进西方社会科学来认识世界、确认自我,同时又要本能地或理性地试图抵制西方价值及西方人的中国观。这样一种努力,自一开始,就不能不陷于一种特殊的自我矛盾之中。其一为,从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视角出发,发现差异、进而将差异性固化、本质化,原是很难避免的认知倾向。而与此同时,就内在于社会科学的现代性诉求来说,将人类社会不同梯度上的地域性差异、民族间/族群间差异等化约为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同时将种种差异归纳定义为现代—传统、先进—落后之类的属性差异,亦是社会科学研究极易导出的结论。

 

  一般来说,古典社会学视野中的异质性确认,主要通过二元对比的认识方法来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始于工业化的大变动的描述和解释中,“农业—工业”,“传统—现代”,“愚昧—文明”、“落后—发达”等的二元对比,不仅被用于纵向维度上对社会变动的历程及其结果的认识,也被延用于横向维度上的不同社会间的比较,“先进的西方”与“落后的东方”据此成为现代社会科学解释世界的一个基本视角。

 

  而作为社会学的最典型、最具有效性的分析工具,“理想类型”不仅为二元对比的认识论提供了具体的研究方法,亦使得社会学对社会结构以及人的行为的解释,有了揭示对象本质属性以及不同对象间普遍属性的方法上的可能。诸如“有机团结—无机团结”,“通体社会—联体社会”这样一些基本概念的创立,使得社会学者在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描述中,获得了进入社会学意义空间的实际路径。

 

  虽然说,作为一门以现代性为阐释对象的社会科学,社会学所具有的超越民族国家的普遍适用性无庸置疑,它的西方出身,并不能构成我们否定它在中国的普适性的理由。而且事实上,就像学者们指出的,无论西方社会学还是中国社会学,都是直面社会危机而诞生的。但是,基于上述对现代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特性的认识,我们还是需要对社会学的中国认识、中国研究的源与流不断地展开反思。

 

  事实上,这样的反思从严复他们就已经开始,对西方社会学的审视、以及对现实中国的认同困惑,贯穿于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家和社会学者的学科视野矫正过程和对“中国”的建构过程之中。即以“社会”概念在中国的译介、确立的历史为例,在“群学”至“社会学”的学科形成过程中,“社会”概念最终取代“群”概念,固然有日本汉译概念的重要影响,也与“正宗社会学”在中国的确立有关,但是,就如许多论者所指出的,在清末思想家们那里,“群”概念的所指,较之“社会”概念,原有更深广的内容。一方面,康有为最初强调“群”的意义,是从人类普遍性以及中国思想传统来加以说明的,而不是简单的西方参照的产物。另一方面,“群”虽被一些维新思想家用以强调“学会”等政治团体的重要性,但它并不排斥普遍意义上的“人群”意义。甚至有学者认为,当严复最初介绍西方社会学时,他对于日本的汉译“社会”概念应该已有一定的了解。而他之所以仍用“群学”概念,更可能是出于对“群”较之于“社会”所具有的意义的思考:“群”是“社会”的上位概念,“社会”仅是“群”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秩序的某些群)。但尽管如此,随着“社会学”在中国的正式登场,“群学”最终消逝于历史思潮之中。究其因,我们不能不认为,是社会学所蕴含的现代性意义以及“社会”概念所提供的社会现代化的规划路径,让“群学”、“群”概念渐渐退出了思想领域和社会科学视野。与此同时,实际存在于“传统中国”之中的各种非“现代”的群体形式,如家族、血缘群体、村落共同体等等,以及相关的价值观念,也相应地(无可避免地)与现代性意义失之交臂。

 

  在异质对比、二元认识的社会学的意义世界中,中国既有的社会、文化,既难于与“现代性”直接衔接,“传统的中国”与“现代的西方”之间,似乎也缺少中间的、重合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社会学者们借助于现代社会科学建构“中国社会”的过程,亦是他们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中国”的过程、以及规划“现代中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尽管早期思想家和社会学者们对西方理论的普适性问题及西方现代性的内在问题等多有意识和反思,但植根于西方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特性对于中国观、中国事实的预设性的安排,一直困扰着中国人的自我认同和中国研究,这几乎成为中国学的一种宿命。

 

  二、“乡土中国”:被单性化的传统社会

 

  在近两年中国知识界对中国文化自主性的诉求表达中,“乡土中国”的意义再次被激活。在有关“乡土中国”的热议中,论者不仅试图为传统的中国乡土性赋予某种“中国的现代性”、 甚或后现代性的意义,据此在“中国”内部找到抵制全球化、反思西方现代性的文化资源。同时人们还试图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价值再发现、以及近代中国乡村改革历史的总结反思,为陷入“三农”困境的现实乡村社会找到新的出路。

 

  在这样一些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乡土中国”这一中国观本身,成了不言而喻的思考起点。“乡土性”这一由现代社会科学逐步建构起来的中国认识,作为理所当然的中国传统性,并没有被纳入到反思者们的反思对象中来。

 

  “乡土中国”最初以费孝通先生的书名而广泛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可以说,社会学为这一中国观的构建提供了主要的学理支持。就学科渊源而言,虽然费孝通先生有西方社会人类学的背景,他与他的老师吴文藻先生一起倡导并实践的中国社区研究学派的理论也可被归入社会人类学的民族志一脉,但是《乡土中国》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框架来源于社会学,这应无异议。在这一个关于乡村中国的描述文本中,借助于滕尼斯的“有机团结—机械团结”这样的分析工具,作者通过运用或建构一系列二元对比的理想类型,来阐述他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理解:熟悉的社会—陌生的社会、差序格局—团体格局、礼治秩序—法治秩序、长老统治—同意权力、血缘结合—地缘结合……有关《乡土中国》的意义和影响力,学界早有广泛评议,这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在这里笔者试图讨论的是:《乡土中国》成为国内外“中国观”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社会学文本,其机制是些什么?

 

  笔者的这一问题意识,首先来源于费孝通先生自己对《乡土中国》的介绍:

 

  这本书的探讨对象是中国的乡村社会,它属于乡村社会学范畴。在1937年的出版“后记”中,费孝通先生清楚地介绍说,《乡土中国》是由他于1936年所作的《乡村社会学》的部分讲义整理而成的,是他“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的尝试。在1984的“重刊序言”中,作者又再次解释说《乡土中国》是“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在说明理想类型概念的意义时,作者特别强调,“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是作者理解中国社会的途径之一。

 

  在费孝通先生这儿,《乡土中国》是他对既往的乡村田野调查所作的一个总结,其研究和阐述的对象,主要是中国的乡村社会而不包括中国的城镇社会。而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社会学概念,“乡土社会”抽取的只是中国基层社会(而非社会整体)的、部分的(亦非全部)体系及其属性。换言之,“乡土中国”只是传统中国的一部分,“乡土性”也只是中国传统性的一部分。

 

  关于这一点,在费孝通先生对“乡土中国”的解释中,其实有较明确的阐述。虽然他开宗明义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也就是说,乡土性是基层社会的特性。但是,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入开弦弓村调查的时候,费孝通就意识到:“商品流通是有区域性的。农村是生产地,产品集中的中心地就叫做镇。镇上的商品所能销售到的范围叫做‘乡脚’,可称为腹地,就是集镇所服务的区域。每个镇拥有一定的农村作为自己的腹地,成为这个区域商品集散中心……我从周围的现象中感到有一股外来的力,在制约着村子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这股力发自村子外边的镇。” “虽然我当时未能进入这一层次调查,可是,总感觉到了小城镇这种社区的存在对于农村和农民生活所发生的作用很大。”也就是说,乡土社会并不是自洽的,它存在于与城镇社会的有机联结之中。所以费孝通先生在开篇中紧接着解释说,“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换句话说,在费孝通先生这儿,“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相对于那上面的另一种社会及其特性而成立的。对于自己三十年代的田野调查止于乡村而未能涉及城镇,他心存遗憾,后来曾解释说那是因为当时他缺乏研究城镇的条件:“当时我的调查到此为止不能再进行了。一是时间不够用,二是我一个人单干不行。”

 

  可以认为,虽然“乡土中国”概念最初由费孝通先生建构而成,但将“乡土社会”等同于“中国社会”、以乡土性来概括中国的传统性,并非费孝通先生的本意或结论。它另有建构的力量与机制。

 

  笔者对于乡土性作为中国传统性的建构机制的疑问,除了上述费孝通先生本人对于“乡土中国”的阐释以外,还来自于另外一些学术参照。

 

  我们知道,在史学界,尤其是实证史学的中国研究领域,早有大量的学术成果,可以说明“城镇的中国”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地位。但这样的学术成果,一直以来,似乎很少作用于中国观的建构。早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在国外汉学界和国内史学界,有关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外学术界有关传统中国都市史、市镇史的研究,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城镇化、城乡关系等的研究,更是成就斐然。诸多的研究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都市形态、城镇化进程、城市社会结构、城(市)—(市)镇—乡(村)关系等等,作出有多方面、多视角的描述和分析。但是在今日有关“乡土中国”的讨论中,无论是对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的再阐释、还是对中国传统性的文化意义的再建构,史学界的研究成果依然没有被有效地吸纳到社会学/人类学以及思想界、文化界的视野中来。这是颇具意味的现象。

 

  自人类社会在经济系统初步形成农(牧、渔)业和手工业、商业的分工,在政治、文化系统形成政治、宗教、文化、教育等的职能分化后,“城市”,便成为基本的聚落形态之一,也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存在式样之一。“乡村”与“城市”在不同的社会、在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有内部结构的不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城乡关系)亦会有种种差异。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社会中,乡村往往是社会的主体部分,而在产业化的现代社会中,城市会成为社会的主体部分。但无论如何,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我们都不难从社会中发现乡土性和城市性。

 

  事实上,西方的社会学和人类学,也为人类社会的这样一种特性提供了具体的认识路径和研究方法。以农村—城市关系而论,虽然P. A. Sorokin 和C. C. Zimmerman将“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视作为两种基本的社会类型(理想类型),但他们并没有将民族国家确定为区分、识别这两种社会的基本单位,即这两种社会类型完全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国家、同一个社会内部。而在美国人类学者Robert Redfield提出的城市—农村连续统理论中,“城市”与“农村”更被视作为蕴含于社会内部的社会属性。他在对墨西哥一个半岛上的四个集落(包括部落、农村、集镇、城市)作了调查后认为,在各种地域社会内部,都混合有城市性要素和农村性要素。按照其中的程度差异,一极是有着许多农村要素的社会“民俗社会”,另一极则是具有大量城市要素、城市性很强的“城市社会”,各种地域社会分别处于这个连续统的不同的位置之上。

 

  从这样一些学术视角出发,社会学、人类学描述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建构中国社会的传统性,本应将相应的城市性纳入进来。但在“乡土中国”的中国观中,中国传统城镇社会的体系及属性,被遮蔽了。对此现象,论及者常以乡村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占比重或地位而一笔带过。可这并不能构成将传统中国简化为单性的“乡土社会”的理由。乡村占主导地位,这原是包括欧洲传统社会在内的许多前工业化社会的普遍状况。

 

  传统中国社会被阐释为单性的“乡土社会”,这样的建构,首先当归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中国视野之功。如前所述,“现代的西方—传统的中国”是古典社会学二元认识论和西方视角的附属产品。另一方面,自近代以来,对中国社会内部的传统性的罗列和清算,也几乎被中国知识分子视作为社会科学的主要使命,是社会科学研究者们的现代性诉求和现实批判的重要表达方式。不难理解,在这样一些内外因素的作用下,二元对比式的中西社会差异比较,往往会挤压社会学理想类型分析工具在中国认识中的学术空间。不仅中国内部的差异性、多样性会被某种特殊的中国观所覆盖,在具体的研究中,对中国社会中某种体系或属性的发现和描述,也往往可能被夸大为“中国的”体系或属性,从而被移用以特殊中国观的建构需要。正是在这样一些深层逻辑的作用下,“乡土中国”作为描述中国内部的基层乡村社会属性的一个理想类型概念,被演绎成了“现代的西方—传统的中国”的同义翻版“城市的西方—乡村的中国”的现成注脚。

 

  以乡土性来概括中国的传统性,多少也与社会人类学的中国研究的传统有关。就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古典人类学时期,中国是原始‘异文化’的一部分,在剑桥人类学家哈里森的笔下,中国文化甚至被称为‘野蛮’文化;现代人类学时期,中国是西方人类学民族志田野调查的一部分。”“在近一个世纪的中国人类学研究中,中国本土人类学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作为西方‘异文化’与‘原始文化’的面目,但其研究也多以乡土社会或民族志研究为基点”。以农村社区为田野,以村落小团体的个案来描述“中国社会”的特性,一直是人类学中国研究的主要方式。事实上,自十九世纪中期以来,西方的以及中国的人类学者也确实扮演了“中国社会”的最重要的解释员角色。中国的乡土性被等同于传统中国的本质属性,与人类学根深蒂固的中国观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众所周知,费孝通先生的乡村调查和《乡土中国》,原是他试图在方法上改变西方人类学的中国研究传统的一种实践努力。他解释说,在由他的老师吴文藻先生倡导的社区分析这方面,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一部分通了家。“社区分析的初步工作是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画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社区分析的第二步是比较研究,在比较不同社区的社会结构时,常会发现每个社会结构都有它配合的原则,原则不同,表现出来结构的形式也不一样”。他称《乡土中国》是他所努力的第二期,第一期的工作是实地的社区研究。这样的方法,可以使研究者避免以一地一村的经验来阐释整个中国社会的普遍属性的人类学学科倾向。但他实际上还是没有能够避免另一种力量对他的学术文本意义的再建构:他所发现的“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最终被解释成了传统中国社会体系的本身。

 

  正由于上述种种因素的作用,我们可以注意到,存在于西方社会学、甚至西方人类学之中的另外一些思想和理论、方法,亦即另外一些学术的可能性,包括分析城乡关系的一些基本视角,在相应的中国研究中,并没能得到应有的展开。

 

  三、乡土性与中国的现代性

 

  在“现代的西方—传统的中国”的社会科学视野中被构筑起来的“乡土中国”,对于中国人的自我认识和现代性想象,起的是多方面的影响作用。

 

  (一)“乡土中国”的中国观在一定程度上将传统中国社会理解成了一种内部自洽、基层自治的社会,不仅经济上、文化上独立于城镇社会,政治上也外在于皇权政治统治系统。这种将乡村社会悬置于城乡网络结构和政治系统的乡土中国想象,不仅不利于人们对包括城镇在内的传统中国社会作整体性的把握,也不利于人们认识乡村社会自身,包括它在传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中的所处地位,它的结构维持及功能运行与另外一些社会系统之间的有机关联,等等。不能不认为,近代以来的当政者和知识分子,通常将“乡村改造”、“乡村建设”设想成一个可以独立于城—镇—乡有机连续统以及国家—社会关系而单独进行的社会/文化/政治工程,多少与“乡土中国”的认知局限有关。

 

  (二)这样一种被单性化了的中国传统性想象也容易导致人们将本来就蕴含在中国传统性内部的“非乡土”的特性,诸如城镇社会结构、城乡纠葛、(小)市民文化、商业传统,以及这些特征在现代转型过程中的问题等等,想象为西方城市性、现代性植入中国的结果。从而将中国一些根源于传统性内部的复杂的现代性困境简单地归结为被外加的、被植入的问题,转而致力于简单地从“中国乡土性”传统中去寻找抵制“西方现代性”的文化资源。

 

  (三)差序格局、家族主义、礼治秩序、血缘联结等等,作为中国传统性的核心内容,不仅存在于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也存在于传统中国的城镇社会。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城镇社会、以及城乡关系,同样都是中国传统性的载体或表现。尽管乡村社会与城镇社会的内部结构和生活方式等会有种种差异,但将中国传统性与乡土性划等号的自我认识,实际上使中国的城市传统被悬置于中国文化传统,将中国的城市性剥离于中国的传统性。这样,中国的城市现代性成为无本之木,这实际上构成了中国城市现代化困境的一个根源所在。

 

  (四)在学术层面上,我们可以看到,将乡土性等同于中国传统性的中国观,导致在今天的中国,乡村研究与城市研究,不仅处于一种学科过度分离的状态,也处于一种价值关心、问题指向的分化状态中。以“中国传统文化”、“文化自觉”、“中国现代性”等为问题关心的学者,纷纷转向“乡土中国”、“三农问题”的讨论,而将城市研究视作为现代性内部的、甚至操作层面的学术研究。但由于既有的“乡土中国”论对中国的传统城市性、城乡关系传统、以及现实的中国城市化问题、城市现象等等缺乏必要的展开,这不能不使得相应的“中国传统性”“中国现代性”讨论陷入一种先天的缺陷之中。

 

  就费孝通先生本人的研究而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他曾致力于对中国小城镇的调查研究。这应是他基于对传统中国的城市—市镇—乡村关系的有机关系的认识而思考、探索中国城市化、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学术实践。他对于江苏地区的小城镇、城乡关系、苏南苏北的地域间差异等的描述和分析,曾带动了社会学及其他学科对乡镇企业、小城镇的研究热潮。他的《小城镇 大问题》及有关“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思路也曾对当时中国的城市化道路的规划产生了重要影响。从传统中国的“城市—市镇—乡村”式的城乡关系模式出发,将“城镇化”设计为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道路,这不失为一种从中国传统性中发现中国现代性源泉和出路的大思路。

 

  从八十年代兴起的乡镇企业中,有的学者也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种区别于“西方现代性”的“中国现代性”的雏形,认为乡镇企业模式是重振中国文化的希望所在。“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国文化,与同样源远流长的传统乡土中国,向来构成难解难分的共生体。近代以来文化中国的日渐凋零,亦与近代以来乡土中国的日趋衰败相同步。由此而言,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自我转化、将不可能完全脱离乡土中国的创造性自我转化。但同样可以认为,一旦乡土中国自我转化的历史契机现身出场,那么文化中国的再获新生或已将为时不远。”但是,这一种判断,依然是将单性的、基层的“乡土社会”确定为传统中国、“文化中国”的载体,同时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自我转化视作为文化中国再生的前提条件。按这种思路,当乡镇企业模式开始式微、“三农”陷入危机时,“中国文化的振兴”自然也就失去了希望。

 

  类似的思路及其逻辑困境,同样存在于今天有关中国现代性、中国文化的讨论中。从“中国传统性=乡土性”的中国观出发,当人们试图从中国传统性中发现“中国现代性”的源泉、以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某种文化对接的时候,“回到乡土社会”,便成了必然的、也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乡土性被当成了拯救中国现代病、文化败血症的灵丹妙药。与此同时,由于城市性在传统中国观中的缺失,“城市”被有意无意地划入了“西方现代性”的范畴,在中国的现代性中也被当成了被植入的非本土文化的东西。这多少阻碍了关心中国现代性、中国文化问题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城市化问题、城市现象的真诚关注。由此所导致的结果,不仅是知识分子对中国的城市现象的失语,还有“三农”问题研究的内在困境——从被悬置于城—镇—乡有机关系的“乡土中国”之中,是难以找到拯救“三农”的有效方略的。

 

  我们需要反思的,不仅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还有问题意识的起点——关于“中国”的自我认识。需要重新确认传统中国、重构中国的传统性。为此,我们首先应该重新审视二元认识论对于中国人的“中西观”的深刻影响,需要反思传统中国观对“中—西”之间二元对立的异质性的固执,以及对作为中国传统性的乡土性的迷恋。此外,要特别强调的是,思想者、文化研究者以及社会学者应该充分地尊重、吸纳实证史学的学术成就。

 

  陈映芳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