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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民族“融合”理解为“同化”

摘要: 世界上各个王朝的衍化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普遍现象,分分合合构成文明史的重要内容。然而较诸其他王朝和国家的历史演进,中华民族之“交融”倾向表现得很突出,以至于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核心特质。

作者:李鸿宾

来源:《历史评论》2024年第6期

 

 

世界上各个王朝的衍化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普遍现象,分分合合构成文明史的重要内容。然而较诸其他王朝和国家的历史演进,中华民族之“交融”倾向表现得很突出,以至于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核心特质。

 

“交融”就是“融合”,它表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互聚合。民族群体的“融合”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在交往交流中汇聚一体的现象。这个“一体”兼纳各民族的原有成分和要素,至于谁多谁少、各占多大比例,应当属于自然性选择,本质上不表现人为性的刻意追求,它与“民族同化”是两码事。那么“同化”指的是什么?它是一个民族将其他民族完全“兼并”或“吞并”的现象,这些并合的民族成分和要素被强势的“吞并者”消除,进而化解在强者之内。揆度中国历史,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同化”,就其主观性而言,占据人群主导地位的汉系(“汉人”、“汉族”)群体,刻意“同化”其他民族或族群,至少在文献记载里并非突出,文献记录更多的是儒家和其他思想家倡导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的议论。它强调的是任何具有文化属性的人或群体,一旦进入异己性群体之后,旧有文化属性被新的文化改造进而完成文化转型,其族性亦随之更张。这种“文化论”表现的是“一方”与“另一方”之关系,也就是族性的文化转轨。但这也不是“融合”。“融合”最根本的就是多因素多民族要素的汇聚,没有一方丧失的现象,当然有要素的多少和大小之区别,但这种差异系自然形成。所以中国历史上所谓“汉人”、“汉族”与其他民族和族群存在的彼此汇聚,保持了各民族成分和要素,不是多数族群“并吞”少数族群,属于“融合”而非“同化”,这是主流趋势。

 

正因为这样,我们一方面看到历史上各民族和族群不断融入中原汉系族群的现象,也看到汉系人群融汇到其他民族和族群之内的事实,譬如中古时期高句丽人东进朝鲜半岛组合另外政权、南下群体即汇入汉人或中原其他族群之内,明朝后期辽东汉系人群进入“八旗”即成为“满洲人”,都是各民族相互融合的突出表现。

 

中华民族主体之汉系民族之众多,就是在这种融合的进程中逐步发展壮大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就是在汉族和其他民族各自发展的状态中逐步成形的。

 

(原题《我对“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认识和理解——兼谈〈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之意涵与特点》,摘自《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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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