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5-03-11 | 博士生 | 阅读量: | 收藏此文
摘要: 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校研〔2015〕7号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完成本学科(
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校研〔2015〕7号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达到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本学科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缴清全部学费、导师同意申请学位等。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学位申请、学位论文、学生电子档案等学位信息采集。各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主要环节的资格审查工作。
来华留学生的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学院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共同完成。同时,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应将审核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撰写必须严格遵守《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校研字〔2010〕16号)的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维护科学诚信。论文格式依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进行撰写。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指导,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论文研究内容不宜公开者,学位申请者须在论文答辩前填写《兰州大学保密论文申请表》,办理论文保密手续。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答辩的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评阅及答辩。在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研究生院还将对答辩后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四、科研成果审核
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兰州大学各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校研字〔2012〕57号)执行。硕士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由所在学院、研究院负责审核,并将其科研成果复印件留存,研究生院进行抽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审核时需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五、学位论文评阅
预答辩制度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学院、研究院实施预答辩制度。预答辩应在论文评阅前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完成;博士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全部匿名评阅,由研究生院负责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按照《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校研〔2014〕1号)要求执行。
六、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人情答辩。要选择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博士、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进行。
七、答辩后论文修改
学位申请者要针对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中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导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八、学位申请与答辩材料、学位论文提交及归档
各学院、研究院须在规定时间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表1份;
2.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复印件1份;
3.学位论文3份(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保密论文须另附保密申请表复印件)。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向校档案馆组织归档,归档工作一般在每学期放假前10天完成。来华留学生的归档工作由各学院、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共同完成。
九、时间安排
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按照“兰州大学2015年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推进各项工作。凡是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情况下,6月中旬和12月下旬各举行一次会议)10天前按时、完整、准确提交个人学位申请材料与信息,不能列入当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授予事宜,将提交下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附件:兰州大学2015年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兰州大学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兰州大学2015年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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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时间
(下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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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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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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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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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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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截止
(9月1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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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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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位申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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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发至
xw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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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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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18日
(9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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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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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匿名送审申请书、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2.同等学力人员: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学位答辩费凭据、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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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复印件须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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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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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起
(9月2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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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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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检测时间由各学院、研究院确定
2.检测标准要提前公开,并告知学生及导师
3.检测结果要及时告知学生和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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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研究生不得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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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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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4月8日
(9月28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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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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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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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复印件须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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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匿名送审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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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4月8日
(10月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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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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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学位论文1份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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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学生和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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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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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起
(10月1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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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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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组织论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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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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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起
(10月2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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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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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包括:导师评语、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答辩委员会组成与答辩表决票、硕士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等。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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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公室负责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核,其他研究生答辩资格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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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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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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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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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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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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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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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6月8日
(11月16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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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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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论文答辩过程,监督答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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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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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截止
(12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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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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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人员在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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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提交论文终稿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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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上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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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截止
(12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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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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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表1份。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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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学位论文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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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截止
(12 月1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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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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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的正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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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不符合学院、研究院标准的,此次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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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制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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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9日
(12月2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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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各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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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会议材料
2.制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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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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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截止
(12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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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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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向学位办公室提交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复印件1份、学位论文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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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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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起
(2016年1月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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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各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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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研究院按要求向校档案馆组织学位材料归档
2.研究生院将学生学位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寄发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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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放假前10天完成校档案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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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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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起
(2016年1月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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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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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理研究生学位论文
2.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寄发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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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社会科学类专业提交学位论文3份,自然科学类专业提交学位论文2份。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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