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新教授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2019-10-06 | 杨建新教授 | 阅读量: | 收藏此文
摘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6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12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彰6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12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原主任杨建新教授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201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决定授予665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812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决定》提出,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用优秀品格和模范行动,引导和鼓舞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国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团结拼搏、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大会由李克强主持。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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