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20世纪中国民族史观的形成、演变与竞争
2021-01-27 | 学术争鸣 | 阅读量: | 收藏此文
摘要: 中国近现代民族议题的基本问题意识是探寻在“民族—国家”的背景下建设“多民族中国”的可能路径,而对历史上多民族体系形成和演变过程的描述与阐释则是这项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晚清、民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汉语知识精英主导或参与的民族史重建工作的意义所
王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原文刊于《社会》2021年第1期
摘 要:
中国近现代民族议题的基本问题意识是探寻在“民族—国家”的背景下建设“多民族中国”的可能路径,而对历史上多民族体系形成和演变过程的描述与阐释则是这项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晚清、民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汉语知识精英主导或参与的民族史重建工作的意义所在。本文通过梳理和分析20世纪重要的民族史论著,提炼了三种关于“多民族中国”形成和演变逻辑的叙事方案。尽管这三种方案在叙事结构和价值立场上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对立,但它们却隐含了共同的理论焦虑——汉族在中国的主导地位与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一张力呈现了近现代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民族—国家”的内在矛盾,直到今天依然为我们理解和讨论中国的民族议题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外”与“内”的关联和冲突:近现代中国民族议题的基础性背景
“民族”并非汉语的传统概念,直到19世纪末,这一概念才从日本传入中国并进入中国人的思想体系。但自进入中国开始,这个概念就存在两种含义:一是与“国民”(nation)对应,即“中国民族”“中华民族”的用法所采用的含义,包含了近现代中国版图内的全部人口;二是与血缘、文化意义上的共同体,亦即“族群”(ethnic group)对应,也就是“汉民族”“藏民族”“蒙古民族”“苗夷民族”等概念所采用的含义,反映的是中国内部人口与文化的多元性。
(一)外部秩序的变化:从“天下”到“列国”
20世纪初的国家史叙事:“中国”与“汉族”的重合
当代学者常常将在20世纪初新史学背景下兴起、以“民族—国家”为对象的历史认知与实践视为近代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发端(王文光、赵永忠,2007;常宝,2011),这种倾向就是采纳了“民族”这一中文概念的第一种含义,即包括中国版图内的全部人口,它对应于英文中的“national history”。事实上,这类模仿欧洲万国史体例撰写的“民族史”更适合被定义为“国家史”。在20世纪早期的中国学术界,它通常被命名为“本国史”(吕思勉,1923;顾颉刚、王钟麒,1923;缪凤林,1932)。此外,民国时期大量冠以“中国通史”或“中国史纲”之名的著作(张荫麟,1941;缪凤林,1943;吕思勉,1940-1944;范文澜,2000)也大多延用了此类范式。汉语知识精英撰写新式国家史的尝试,正反映了天下观念的瓦解和精英们将中国置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努力。
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也。……其外部之主要者,则匈奴种西藏种蒙古种通古斯种,次第错杂,与汉种竞争。而自形质上观之,汉种常失败,自精神上观之,汉种常制胜。及此时代之末年,亚洲各种族,渐向於合一之势,为全体一致之运动,以对于外部大别之种族。(梁启超,2015c:471-472)
殷周以前,中国仅有经营本部之事业,于此时也,是为中国之中国。秦汉以降,与塞外诸异族日相接触,日相驱逐交战于天演界物竞界中,于斯时也,我中国之盛衰,乃与全亚有关系,是为亚洲之中国。六十年来,大地交通,门户尽辟,万国俨若比邻,白黄登于一堂,……我中国……与白色人种共逐太平洋之浪,……于斯时也,我中国之存亡,乃与全世界有关系,是为全世界之中国。(陶成章,1986:212-213)
新式民族史的创制与探索:民族平等观与“同化论”的结合
相对于上一节讨论的国家史而言,本文对民族史的定义较为严格,即对中国内部诸多民族各自的历史源流及其与其他民族互动关系的整体性历史阐释,或者可以繁琐地称之为“国家的多民族历史”。如果说国家史的出现反映了在对外部秩序的认知中,华夏作为一般性文明这一观念的瓦解,那么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史则需要在对内部秩序的认知中实现对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互动历史的新解释。这种历史意识在20世纪初期初现端倪,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它才获得明确的阐释。
1.对“中国民族”之界定的转变
1928年,王桐龄完成并出版了《中国民族史》一书。这是中国第一部冠以此名的历史论著,也是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学家撰写通史体、综合性民族史论著的最早尝试。
……第已言汉、满、蒙、回、藏、苗六族为构成中国民族之分子矣,则对彼诸族当一律平等看待,已不能有所轩轾于其间,更不能有所宾主于其位。言汉族固当为之专篇,究其递演嬗变之轨迹,明其盛衰存亡之因果。言满、蒙、回、藏、苗诸族,亦当专为之论,……夫然后乃能定各民族在中国民族史中之位置。(罗元一,1928:28-29)
在此基础上,罗香林又提出了理想的中国民族史之叙事结构:
又次,则当从事横的叙述。……就过去事迹,划分若干时期,择各时期中,各民族间之要事,彙而述之,以见其交互之关系。(罗元一,1928:29-30)
而林惠祥(1996:39)的论述与宋文炳的论述十分相似:
历史唯物主义的民族史叙事:社会形态理论下的“斗争”与“同化”
第二个问题源自阶级视角与民族视角的结合,具体表现为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概念上来讲,一方面,纯粹的阶级斗争是超越民族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正体现了这一诉求。但另一方面,纯粹的民族斗争又是超越阶级的,这正是在面对外国入侵时能够建立全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那么,当我们讨论历史上汉族与非汉民族的关系时,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同时存在,应如何定义二者之互动关系的性质?
第三个问题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关联并不大,而是产生于历史唯物主义与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相协调的需要。前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础,后者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时的基本原则。因此,二者的协调就关涉革命党政治理论的自洽性问题。在具体的历史阐释中,这一问题演化为对大汉族主义的深刻批判。
本节将对三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相关论著进行分析,它们都是在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过程中重要的理论尝试。
(一)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941—1942年)
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被誉为第一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编写的中国历史著作(蔡美彪,2000),其上、下两册分别于1941年和1942年在延安出版。该书的叙事结构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特征,即以中国从原始公社经奴隶制度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再到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螺旋式发展这一演变过程作为理解中国历史的核心线索。
就涉及民族的内容而言,该书的基本立场与本文第二节梳理的国家史论著中所呈现的汉本位立场并无显著差异。首先,作者并没有明确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大体上还是以汉族的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作为中国史的逻辑线索。其次,作者主要采取了斗争的视角来解释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并在叙述这些斗争的性质时,运用了“野蛮落后的游牧民族入侵”和“中国人民顽强反抗”等带有明显价值立场的话语。
与前述国家史论著不同的是,范文澜的汉本位立场并不仅仅源自传统的“华夏—蛮夷”认知结构或作者本人的民族身份,该书更重要的理论基础是由社会形态理论所引申出来的对各民族“先进”与“落后”的评判标准。游牧民族之所以是“野蛮落后”的,不仅因为其侵略行为本身,更在于他们与汉族相比处于更原始的社会发展阶段。因此,这些侵略行为就代表了“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对“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破坏。例如,作者对战国时期民族问题的论述就充分体现了这一价值立场。
对于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关系,该书并未展开专门讨论,但在一些具体分析中体现了将民族矛盾置于阶级矛盾之上的潜在认知。例如,在叙述汉族与异族的斗争时,作者只在汉族内部区分了统治阶级和人民群众,对异族则并未作此区分。也就是说,“异族侵略者”的形象是以一个整体的面貌呈现的,汉族反抗压迫的运动则在统治阶级与人民群众间存在差异。总体而言,作者认为统治阶级常常怀有投降主义的倾向,而人民群众才是反抗异族侵略的主力军。
作者的上述倾向与该书写作时正值抗日战争有关。历史学家的现实关怀反映在历史书写中,就表现为对“反抗异族斗争”的热烈颂扬。在后来回顾这部论著的主要特色时,范文澜(2000:840-853)自己的解释也反映了这一背景特征。
写阶级斗争,着重叙述腐化残暴的统治阶级如何压迫农民和农民如何被迫起义。……至于异民族入侵,我也着重写了民族英雄和人民群众的英勇抵抗。写农民起义和反抗异族侵略,本意在说明中国人民确有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伟大传统。
(二)翦伯赞:《中国史纲》两卷(1944—1946年)
在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翦伯赞是最关注民族问题的一位,他也是最早从历史观的高度出发,认识到应在国家史编纂中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的历史学者。
在1943年的《略论中国史研究》中,他犀利地指出,“过去以至现在的中国史著述,都不是中国史,而是大汉族史”,而“真正的中国史”应该是“大汉族及其以外之中国境内其他诸种族的历史活动之总和”(翦伯赞,1943)。
这一历史认知在1944年出版的《中国史纲》第一卷《史前史、殷周史》和1946年出版的第二卷《秦汉史》中得以部分体现。但该书仅完成两卷,其中并未包含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几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元、清。可以说,该书前两卷尚未触及“民族史”叙事中最难解决的理论问题。因此,我们难以对作者是否实现了撰写一部“真正的中国史”的目标予以评判。但是,在已完成的部分中,确有一些独特之处显示出作者有意识地在国家史的整体框架中赋予非汉民族更重要的地位。
这项努力首先体现在该书独具匠心的结构安排上。对于每个历史时期,该书都从“民族构成与互动”“经济构造”“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如果说后三个方面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国家史的通用结构,那么以“民族构成与互动”作为叙述每个时期历史进程的起点则是这部著作的独创。事实上,这个时期大部分的国家史论著都将论述民族关系的内容置于每个历史时期的末尾部分,这种结构安排与传统史学将“四夷传”置于“列传”之末的安排是类似的。该书则反其道而行之,将多民族互动作为每个历史时期的背景置于开头部分,这正反映了作者力图超越汉本位窠臼的努力。
其次,在对各个时期“民族构成与互动”的叙述中,作者有意识地避免了传统国家史论著以“主—客”关系来定位汉族与非汉民族之历史地位的倾向。例如,在对先秦时期民族互动的总结中,作者借用考古学的概念,提出了“民族堆积层”的比喻,这显示了作者将“中国境内诸民族”共同视为中国史之主人的基本认知。
中原诸民族,若从纵的方面看,乃是中国境内诸民族在其向中原移徙中所沉淀下来的历史的堆积层。如最古层是“诸夏”之族与“有苗”之族;以后“夏族”与“苗族”层上又堆积一个“商族层”;更后又在“商族层”上堆积一个“羌族(周族)层”(其中尚有属于“苗族”系统之“濮”族的成分)。最后在“羌族层”上,又堆积一部分新的民族层,即“狄族层”与“新的羌族层(戎族)”。这些民族,一个跟着一个走进中原,或者同时走进中原。即使也有退出中原的,但并不是全部的退却,至少有些族类留在中原。这到春秋、战国时代,便构成了很厚的民族的堆积层。(翦伯赞,2010:319)
(三)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1948年)
出版于1948年的《中国民族简史》是20世纪上半期唯一一部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通史体、综合性民族史论著。从体例上看,该书遵循了上一节梳理的多部《中国民族史》所确立的叙事范式,即采用“各为专传”的结构分别叙述数十个民族的历史渊源。但这部著作的重要性并不止于此,而更在于其明确的政治立场和关于民族斗争的理论阐释。
事实上,吕振羽撰写《中国民族简史》的主要目的就是批判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提出的“中华民族宗族论”,并由此提出对抗性的解释框架(吕振羽,1948:1-4)。在此背景下,这部民族史论著具有明显的“以论带史”的特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斗争精神、阶级视角与中国共产党“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治立场等因素相互结合的产物。
1. 阶级视角下的民族斗争
与上一节梳理的多部《中国民族史》相比,《中国民族简史》最重要的特点是否定了“同化论”的解释框架,重新引入了斗争的线索,并将其作为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的主导逻辑。这与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呈现的观点类似。
但与范文澜不同的是,吕振羽并未站在汉族的立场上来定义民族斗争的性质,而是结合阶级的视角,发展出一条相当不同的理论解释路径。具体而言,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动力既包括发生在本民族内部的奴隶反抗奴隶主、农民反抗地主、牧民反抗牧主贵族的斗争,也包括各民族被压迫人民反抗异民族统治阶级的斗争。因此,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的战争以及其中的征服,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民族斗争,而应区分各民族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例如,汉武帝时期汉族的疆域扩张是基于汉族“大商人地主开发商路”的利益,十六国时期的战乱是“五胡贵族集团”“仿照汉族地主的模样”对北方各民族人民的压迫,五代辽金时期的战争是“契丹奴主贵族”“女真奴主贵族”和“南宋地主联军”间的争夺,元和清则分别是“蒙古奴主贵族”和“满族奴主贵族”建立的政权。换言之,在《中国民族简史》的叙事结构中,阶级斗争被置于民族斗争之上。
2. 作为斗争之客观结果的同化
强调斗争的理论视角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路,但在《中国民族简史》的写作背景下,它可能更多地与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治立场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同化论”与大汉族主义具有天然的联系,它通常建立在汉族具有某种优越性的潜在心理认知上,并表现为单向的“汉化论”。因此,斗争的视角实际上就是对这一认知模式的批判。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族简史》并没有否认历史上各民族间存在同化现象,甚至没有否认同化的主要方向是汉化。该书只是从几个方面弱化了同化的历史作用。首先,同化不再被视为一种具有内生动力的历史机制,它仅是斗争的客观后果,只有通过斗争才能发生作用。其次,尽管同化作为一种社会的历史过程是真实存在的,但它的历史内容是悲惨的。因此,同化政策是应该被批判的。第三,汉族常常处于优势方的原因并非是汉族具有任何特殊的、本质的优越性,而是它在以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总和力量上高于其他民族(吕振羽,1948:34-35)。
综上,与20世纪初的国家史论著和20世纪20、30年代的民族史论著相比,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民族史的讨论显示出他们具有更强的理论性、更明确的意识形态与历史观自觉以及对民族平等原则的高度敏感。
对于汉族与非汉民族在中国史中的地位问题,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第一次从历史观的高度指出,应在国家史编纂中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甚至明确地将“反对大汉族主义”作为民族史研究的重要目标。对于历史上各民族间互动关系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重新引入了“斗争”的视角,并赋予“斗争”更为丰富的意涵,从而呈现了斗争与同化的辩证关系。
但总体来说,在20世纪早期,历史唯物主义对民族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尚不如其在上古史、社会史领域明显。对于如何将民族议题整合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框架下这一问题,这些早期的努力更多是自发的、探索性的,尚未形成清晰的问题意识。历史唯物主义与民族史观有意识的结合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逐步完成的。
新中国民族史观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民族史的结合
1984年,翁独健(1984:8)在《论中国民族史》一文中对这个问题给予了结论性的阐释:
一种意见,认为友好合作关系是民族关系的主流。这是我们开会以来说得最多的。有些同志不同意这种意见,认为光说友好合作,说不过去。历史上很清楚: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老打仗,不能说这也是“友好合作”吧。用友好合作来概括民族关系的主流,恐怕说不通。究竟哪一种意见对呢?(白寿彝,1981:5)
至于历史上民族之间战争的性质,……大多数的意见认为:一般都属于国内性质。……在今天看来不过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都应作为国家内部矛盾来处理。但是,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仍有进步与反动、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凡是违反人民群众利益和阻碍历史前进的,就是非正义的战争,反之,就是正义的。(翁独健,1984:8)
照马克思、列宁的说法,在阶级社会的历史时期,只有民族同化,没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融合。同化是大的、生产力高的民族使小的、生产力低的民族同化于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史上许多小的部族或民族陆续消失了,而汉族却越来越大的原因。至于严格意义的民族融合,……是在国际共产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各民族的平等的融合和高度的统一。(翦伯赞,1979:12)
(六)历史上的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是什么
总结与讨论:“多民族的民族—国家”的内在张力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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