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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位师生: 2015 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为了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效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院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今后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导师同意答辩的申请,方可参加学院论文检测及后续工

 

各位师生:
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为了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效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院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今后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导师同意答辩的申请,方可参加学院论文检测及后续工作。
二、民族学研究院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在预答辩前要通过研究院制定的“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即复制百分比)。
三、民族学研究院无论硕士、博士论文检测复制比在20%以内(包括20%)视为“通过”,可以参加预答辩或答辩;20%-30%(包括30%)结果为复检,学位申请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两周时间的修改,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通过”,学位申请者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复检结果为“不通过”,学位申请者当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第一次复制百分比超过30%论文检测结果为“不通过”,学位申请者须修改论文,半年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四、请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312日前报送《兰州大学民族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并于316日前将纸质版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确保全院教师人手一本。逾期不侯!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民族学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