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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摘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学位授权学科和导师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选拔和培养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历史文化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历史文化学院成立0602中国史(060200中国史)、0602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学位授权学科和导师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选拔和培养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历史文化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历史文化学院成立0602中国史(060200中国史)、0602中国史(0602Z1敦煌学、历史文献学)和0304民族学(含030401民族学、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Z1民族社会学、0304Z2藏学)三个专业复试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复试组完成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历史文化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历史文化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招考考生。

学院 2023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的比例不超过 15%,请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在职考生谨慎报考。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缴纳报名费
  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递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
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获得的学历(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地亲自填写。

(3)可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4)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5)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6)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或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

(7)《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5000字,计划书格式详见附件1。

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特别说明1: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书面证明;
       (2)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特别说明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说明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报考前主动和定向单位沟通,拟录取后与我校及定向高校签订定向协议。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以定向培养师资、联合培养博士生等形式落实,考生在报考前须主动和对口支援高校沟通。

5.准考名单公布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发布准考名单。

(五)申请材料审核(满分100分)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由二级学科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给出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现场确认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3月上旬,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通知为准。
       2.确认地点: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衡山堂308)。
       3.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及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考核过程中如有通知、提示等事项,将在学院网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有关环节的,均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因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查阅了解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与录取

(一)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历史文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不低于60分基础上并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不予录取,未完成全部笔试考试的普通招考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中国史(0602)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1.专业外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参考教材参见兰州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政治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组成,设置1名复试组组长,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专业语言水平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2)学术报告;(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科目

分值

简述

外语水平测试

100分,占面试成绩的20%

主要考查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100分,占面试成绩的80%

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复试小组专家组成,通过与考生面谈及心理测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学院党委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核查工作,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和心理测试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中因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学院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
       1.成绩
  中国史(专门史、历史文献学、敦煌学)考生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综合素质成绩*80%)×60%。

民族学考生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笔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2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80%)*20%+面试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综合素质成绩*80%)*60%。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
       3.排名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以及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的考生均不具备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达到学校及学院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录取办法及招生名额,中国史专业按照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其中历史文献学和敦煌学统一排序,专门史按导师研究方向排序)。民族学专业按所报考导师排序,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在多个专业同时招生的导师,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各专业如何分配。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官网(网址: http://history.lzu.edu.cn )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招生计划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中国史(中国史): 薛老师    

电话:13919042705  邮箱:xlxue@lzu.edu.cn

中国史(敦煌学、历史文献学): 张老师

电话:13609382767   邮箱:zhangshq80@163.com

民族学: 李老师

电话:13919833881   邮箱:jieli@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3722

电子邮箱:yanglong@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六、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附件:历史文化学院科研计划书.doc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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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