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学术争鸣 >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及其内涵演变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及其内涵演变

摘要: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有一段较长的演变过程。与中文“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内涵一样,辜鸿铭最初所使用的the Chinese nation多指汉人。毕范宇、李培恩通过翻译孙中山著作而在处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毕范宇区分了nat

摘要: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有一段较长的演变过程。与中文“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内涵一样,辜鸿铭最初所使用的the Chinese nation多指汉人。毕范宇、李培恩通过翻译孙中山著作而在处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毕范宇区分了nation和race,李培恩有意识地用Han来称汉人,为解决“中华民族”相关概念英文翻译中的范围问题以及多层次性问题奠定了基础。《中国之命运》的英译者将汉人和中国人进行了精确区分,汉人用Han专称,中国人通常用Chinese来指称,明晰了the Chinese nation表示现代中国全体国民的含义以及现代中国认同的多层次性。概念的翻译并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对原始文本的再创造,在再创造过程中,会呈现出不同政治力量对同一问题的不同阐释,这背后则与他们所倡导和遵循的不同政治理念有关。国民党长期以来主张建构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单一民族国家,对境内各民族的民族地位通常持否定态度,因此《中国之命运》的官方翻译也会秉持对境内各民族去民族化的原则。而中国共产党则是要建设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相关概念的英文翻译一方面会突出中华民族代表中国全体国民,另一方面也强调各民族具有民族地位,同时还会表明两种“民族”存在着差异。
 
关键词:中华民族;翻译;辜鸿铭;三民主义;《毛泽东选集》
 
作者:励轩,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成都610000)。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2年第2期。
 
 

 

目次

 

一、辜鸿铭英文著作与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的使用

二、《三民主义》和《中国之命运》英译本中的“中华民族”相关概念

三、《毛泽东选集》与“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对“中华民族”概念史研究的深入,学界越来越重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在其他语言文字中的传播问题,黄兴涛就提出学界应推进“中华民族”概念在少数民族文字中传播情形的研究,笔者则系统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藏文、维吾尔文翻译。但之前的研究基本没有触及“中华民族”相关概念是如何在外语中使用或译成外语的,而搞清楚“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对外传播特别是其中的翻译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揭示“中华民族”观念是如何在与“中华民族”相对的他者社会中确立的,对于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话语体系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出于以上考虑,本文通过分析辜鸿铭英文著作及孙中山、蒋介石和毛泽东著作英文版,探讨“中华民族”概念在英文中的使用及相关概念的英文翻译问题,试图厘清这些概念在中文语境中发生变化后又是如何在英文翻译中被处理的。

 

一、辜鸿铭英文著作与the Chinese nation概念的使用

 

“中华民族”在英文中通常被译为the Chinese nation,笔者能找到的华人之中较早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的人是近现代史上精通中西学的传奇学者辜鸿铭,他在1901年出版的英文专著《尊王篇》中共使用了十一次the Chinese Nation,其中第一处为:“作为一个民族(nation),中国人现在热爱、尊重和礼敬作为国母的皇太后陛下以及皇朝(Imperial Dynasty)皇太后陛下指定的接班人和继承者皇帝陛下,而皇朝已经仁慈地统治the Chinese nation长达二百五十余年。”辜鸿铭在《尊王篇》中所使用的the Chinese nation颇具有现代意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国民政治共同体来理解,与其著作中经常出现的西方民族(the Western nations)或欧洲民族(the European nations)是相对立而言的。辜鸿铭所理解的nation除了有作为人们共同体的民族之意,还包含国家的意思,他在文中特意把 the mother of the nation or country用中文注明为“国母”。辜鸿铭在书中不仅多次使用the Chinese nation,还频繁使用了the French nation(法兰西民族)、the German nation(德意志民族)、the British nation(不列颠民族)等术语,可见其受当时欧洲民族国家话语影响之深。当然,辜鸿铭在作品中频繁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不能仅仅理解为对欧洲民族国家话语的被动接受。辜鸿铭作为一位在欧洲生活、学习多年的学者,其英文作品的主要受众是西方读者,他在书中频繁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也可以理解为是在用西方读者听得懂的话语来讲述中国的故事,是带有主动性的叙事技巧。不过,辜鸿铭在书中没有对the Chinese nation下过精确定义,其范围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中华民族存在着较大差异,把该词中的Chinese视为为汉人其实更准确。在处理the Chinese nation与满洲人(the Manchus)的关系方面,他也没有明确说明,而是把满洲军队(the Manchu Army)与同样是外来的不列颠军队(the British Army)或不列颠贵族(the British aristocracy)类比,指出他们是“一支王家军队,一支捍卫女王和统治阶层个人及荣誉的占领军”。在处理the Chinese nation与蒙古人(the Mongols)的关系方面,辜鸿铭显然是将两者对立起来的,他称忽必烈对中华民族的统治是“以武力迫害”(dragoon),认为朱元璋率领的汉人骑兵(Chinese chivalry)将蒙古铁骑(the Mongol hordes)从汉地中国(China)赶回了他们的老家(homes)。

 

辜鸿铭在书中前言谈及,《尊王篇》一书是由之前发表在横滨《日本邮报》(Japan Mail)的文章汇集而成,只有一篇《人民为人民辩护》(Defensio Populi ad Populos)除外,该篇文章系1891年哥老会起义期间首次在上海发表。在《人民为人民辩护》中,也出现了the Chinese nation一词,辜鸿铭写道:“我现在将证明外国政府目前对传教事业的支持不仅是对the Chinese nation的羞辱也是对他们自身利益的伤害。”这一发现意义极为重大,以往学界认为梁启超1902年首次提出和使用“中华民族”概念是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觉醒的重要阶段,还认为20世纪初“中华民族”概念的诞生标志着“中国民族作为一个整体之自我意识的萌芽与觉醒”,而辜鸿铭的这篇文章表明,早在1891年,华人知识分子已开始使用英文的the Chinese nation一词来表示汉地中国(China)的全体国民,这将中华民族由“自在的民族实体”向“自觉的民族实体”转化的标志性时间进程又提早了十余年。《尊王篇》之后,辜鸿铭又在其出版的其他英文专著和报刊文章中多次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在1909年出版的《中国的牛津运动》一书中,辜鸿铭还对the Chinese nation进行了定义:“马修·阿诺德把英吉利民族分成三个阶层:蛮族、腓力斯丁人和平民。The Chinese nation也可以被分成三个阶层:中国的蛮族是满洲人−天生的贵族。中国的腓力斯丁人是中国的受教育阶层,文人便从他们之中补充而来。中国的平民是生活在城市的中下阶层即劳动阶层,商人和买办从他们之中补充而来−他们也可以被称为依靠勤劳力量的贵族。”相比于辜鸿铭早期使用的the Chinese nation,《中国的牛津运动》一书中的the Chinese nation显然不仅指汉人,还包括了满洲人。该书有很多细节也表明辜鸿铭此时所用的the Chinese nation范围是比较大的,如他称清廷为Chinese court (中国朝廷),称清政府为Chinese government(中国政府),并一再使用the whole Chinese nation(全中华民族)这样的术语。当然,辜鸿铭在书中对中华民族、满、汉等术语之间关系的处理还不是完美的,一方面他把满洲人纳入到中华民族的范围之内,但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面临把the Manchus和Chinese并列的境况。《中国的牛津运动》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这些太平军叛贼把所有满洲人(Manchus)以及和这些满洲人站在一边的Chinese称为妖魔鬼怪。”辜鸿铭在这句话中所使用的Chinese应该不是指包含满洲人在内的中国人,而是指汉人。但由于汉人在英文里长期被翻译为Chinese,且当时还没有一个有别于Chinese的汉人英文专称,所以辜鸿铭不得不继续使用Chinese一词指称汉人,也使得中华民族、满、汉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逻辑上的不自洽。尽管有一些不足,辜鸿铭对于“中华民族”观念形成、发展和传播的巨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辛亥革命前后,他在发表于在华英文报纸的文章上频繁使用the Chinese nation一词,并一再通过使用the whole nation(整个民族)这样的术语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使得这些在华英文报纸也不得不正视甚至接纳表示中国全体国民含义的the Chinese nation(中华民族)观念。

 

 

在清末民初,除了the Chinese nation,还有两个英文术语也可以用来表示中国全体国民或汉地中国全体国民,即the Chinese people和the Chinese race。在辜鸿铭的英文著作里,the Chinese people和the Chinese nation几乎是可以互换的。早在《尊王篇》中,辜鸿铭就频繁使用这两个术语来表示汉地中国(China)全体国民,并一再使用“作为一个民族”(as a nation)的the Chinese people或Chinese这类表述。而在其1915年出版的英文著作《春秋大义》(又名《中国人的精神》)中,我们能更为清楚地看到两者其实是同一个意思,比如他说“我经常被问及孔子为the Chinese nation做了什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孔子为the Chinese people所做的诸多贡献。但,因为今天我没有时间,这里我将只谈一件孔子为the Chinese nation做过的最重要的事情……”又比如他说“正如我说过的,那个东西就是对皇帝的尽忠原则,即孔子在他给the Chinese nation所创立的国教中所教授的被称为名义大分的荣誉法典。因此,我说,孔子对the Chinese people的最大贡献是他创立了可以在其中教授对皇帝尽忠思想的国教。”从以上几句话中,我们发现the Chinese nation和the Chinese people是同义词反复,均表示中国(China)全体国民。The Chinese nation的第二个同义词是the Chinese race。Race一词在辜鸿铭的英文著作里也经常出现,在一些语境中是可以视为nation和people的同义词反复,比如他会把the Chinese或the Chinese people视为一个race和nation。不过,辜鸿铭的几本英文著作中并没有把race和the Chinese连起来作为一个词汇使用,这种连用倒是在晚清民国的一些在华英文报刊文章中不鲜见。比如《北华捷报》1891年和1893年分别发表了一篇文章讨论the Chinese race的成功和the Chinese race的起源,两篇文章都旨在建立the Chinese race(中华种族)相对于其他种族的优越性。在第一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中华种族(the Chinese race)要比苗(the Miau)、突厥(the Turks)、东夷(the Eastern Yi)、通古斯人(the Tungus)、闽(the Min)、倮倮(the Lolo)等诸多种族(races)都要成功,其成功原因在于中华种族道德和智力水平要比其他种族都高。在第二篇文章中,作者将中华种族视为农业种族(agricultural races)之一,也对各种族进行了对比,认为中国人(the Chinese)比突厥人(the Turks)在智力上更为优越,并在需要吃苦耐劳的行业超过了除日本人以外的所有民族(all the nations)。

 

总的来看,清末民初的一些英文出版物是把the Chinese nation, the Chinese people和the Chinese race视作同义词的,这也意味当时一些用英文写作的人并不会太过在意nation、people和race这几个术语之间的差异。这一结论与郑大华关于“民族”和“种族”概念的观点有区别。郑大华在2020年发表的一篇笔谈中认为“种族”在清末往往用来指某一具体族类,如满族、汉族、蒙古族、藏族等,更强调同一人群之间的血缘联系,而“民族”则更多强调同一人群之间的历史与文化联系。他的观点可能对于部分在中文语境中使用这些术语的人适用,但在英文语境中就不一定完全适用。李济1923年写成的博士论文更是佐证了当时一些英文写作者并不会对“民族”“人民”和“种族”作严格的区分。李济这篇博士论文的主标题是The 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实际上是运用体质人类学来研究中国人(Chinese)的形成问题,而标题里的people无论是替换成nation还是race都不妨碍我们正确理解他的研究对象。

 

二、《三民主义》和《中国之命运》英译本中的“中华民族”相关概念

 

“中华民族”英译固定为the Chinese nation可能主要归功于孙中山。孙中山在1924年《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中说:“我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在中国是适当的,在外国便不适当。外国人说民族和国家便有分别。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哪逊’这一个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孙中山认为,中国的少数民族人数极少,绝大多数人口都是汉人,可以说完全是一个民族,因此,民族与国家是合一的,属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民族国家,用“哪逊”(nation)来形容中国民族(the Chinese nation)是比较合适的。但孙中山在自己的演说、论著中所使用的“民族”往往是多义的,事实上给“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精准翻译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笔者搜集了1924年《三民主义》系列演讲的两个英译本,第一个译本《三民主义》由长居中国的美籍传教士、汉学家毕范宇(Frank W. Price)所译,1927年在上海出版,第二个译本《三民主义英文读本》由曾留学美国后任之江大学校长的教育家李培恩所译,1928年在上海出版。

 

在毕范宇的译本中,“民族”一词有数种译法。上文所引用的孙中山论“哪逊”的话,毕范宇译为:My statement that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ity is equivalent to the doctrine of the state is applicable in China but not in the west. Foreigners make a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nation and the state. The English word for mint’su is “nation”;the word “nation” has two meanings, race and state. 这一小段译文中就把“民族”分别译成了nation、race和nationality,再加上经常出现的people一词,实际毕范宇译本中有多达四个英文词表示了汉文本的“民族”一词。与辜鸿铭的英文著作不同,“民族”是《三民主义》中的核心概念,而概念的含混不清很容易使读者误解作者的原意,这就迫使译者不得不在英文语境中对“民族”的不同含义进行区分,并用不同的术语作为代表。而毕范宇的贡献在于区分了现代民族(nation)和种族意义上的民族(race)之间的区别。他把所有拥有共同血缘或祖先的一群人都被称为民族(race),如斯拉夫民族(the Slavic race)、条顿民族(the Teutonie race)、拉丁民族(the Latin race),这些民族还可以析分出俄罗斯民族(the Russian people/ the Russian race)、德意志民族(the Germans/ the German race)、法兰西民族(the French race)等,美利坚民族(the American race)则较为特殊,是由英吉利、法兰西、日耳曼以及其他欧洲民族(races)融合而成的新民族(new race),另外中国国内的各民族如蒙古人、满洲人、藏人,也都是民族(races)。毕范宇将血缘作为定义民族(race)的标准以及对民族(race)进行多层次划分的处理方式也有汉文原文的支撑,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说:“再讲民族的起源。世界人类本是一种动物,但和普通的飞禽走兽不同。人为万物之灵。人类的分别,第一级是人种,有白色、黑色、红色、黄色、棕色五种之分。更由种细分,便有许多族。像亚洲的民族,著名的有蒙古族、巫来族、日本族、满族、汉族。造成这种族民族的原因,概括的说是自然力,分析起来便很复杂。当中最大的力是‘血统’。”在毕范宇的译本中,现代民族(nation)则是形成了国家(state)的民族(race),比如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就是指拥有自己国家(state)的the Chinese race。至于表示“民族”的第三个英文词Nationality是与race可以互换的,也表示种族意义上的民族,毕范宇在译本中间或使用race or nationality来表示两者的同义性质。而people表示了更具一般意义的人们共同体含义,可以在很多场景中用来取代民族(race)。不过,毕范宇没有处理好the Chinese nation(中华民族)的范围问题,而这里关键性问题还是在于 Chinese的定义过于狭隘。毕范宇用Chinese一词同时表示汉人和中国人,这一译法的结果就是使英文读者认为蒙古人、满人和中国人是同一层次的民族(race),也就是说,把非汉人排除在了中华民族之外。不过,毕范宇在译本中使用了“汉人”的另外一个英文名称,即汉语音译的Han,虽然这个词在毕范宇的译本中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但对后来的译者处理the Chinese nation范围问题却是重要的启示。

 

与毕范宇译本不同,李培恩的《三民主义英文读本》对汉文原文删减较大,其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翻译也与毕范宇存在一些区别。李培恩可能也注意到了nation和race的区别,所以在译本中进行了有倾向性的使用。他把race主要用于以肤色差异为标准的人种或种族,如白、黑、红、黄、棕五大人种都被称为races。而在毕范宇译本中的其他民族(races),李培恩往往都译成了民族(nation),如蒙古人、马来人、日本人、汉人都是民族(nations)。但他对nation和race的区分没有像毕范宇那么严格,偶尔也会把“民族”译成race,如称盎格鲁萨逊民族为race。李培恩译本中,nation一词并不光指人们共同体,还用于“国家”一词的翻译。显然,这位在美国受过学术训练的译者很清楚nation一词在美式英语中也常常指国家。需要承认的是,李培恩译本其实也没有解决好the Chinese nation的范围问题,所以在他的译本里,the Chinese nation容易被英文读者理解为与the Mongol nation以及the Manchu nation同一层次的汉民族。但李培恩与毕范宇不一样的是,他已经有意识地用Han来称汉人了,比如他将汉文原文中的“就大多数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译成了So we can say that the Chinese nation is formed almost wholly of Hans,把中国人(Chinese)和汉人(Han)进行了一定的区分。李培恩译本还删去了将满人、蒙古人等称为“外来民族”或“外来的”等容易造成民族间隔阂的表述。

 

总的来看,毕范宇、李培恩在处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如毕范宇对nation和race进行了区分,李培恩有意识地用Han来称汉人,这些都为后来的英文翻译解决“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范围问题以及多层次性问题奠定了基础。但他们对这些问题上的处理与汉文世界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认识还是存在着差距。如黄兴涛就暗示,汉文世界早就对民族的多层次性有一定认识,在清末有一批留日满族学生已经认为中国的人民都是属于同一民族,而满汉只是同一民族之下的两个种族。当然,产生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汉文原文的含混不清,原文本身就没有解决“中华民族”概念的范围问题以及多层次性问题,这给译者翻译相关概念造成了巨大挑战。

 

 

蒋介石对于国家建设(nation-building)的思考受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影响很深,认为中国要建成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但他应该意识到了孙中山在“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表述方面存在着一些含混不清甚至前后矛盾的问题。所以就在1929年的一次演讲中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范围问题以及多层次性问题进行了专门说明,提出中华民族是由汉、满、蒙、回、藏五个种族联合组成的。这样,蒋介石就把中华民族的范围限定在了汉、满、蒙、回、藏,同时指出中华民族是要比汉、满、蒙、回、藏五个种族要高一层次的认同。蒋介石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这一界定,可能受到三方面的影响:第一当然是孙中山的民族国家建设说;第二是民国初年流行的五族共和说,认为中华民国是由汉、满、蒙、回、藏五族构成的;第三则是清末以来的民族−种族说,即中国国内各族人民均属一个民族,各族人民是同一民族之下的种族。从积极方面来讲,蒋介石这一界定确实解决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范围问题以及多层次性问题。但从消极面来讲,这一界定一方面不尊重客观事实,当时中国境内并不只有汉、满、蒙、回、藏五族,另一方面通过把国内各族人民定义为“种族”从而取消了他们的民族地位,实际上是一种大汉族主义的表现。在抗战期间的1942年,蒋介石又提出中华民族宗族论,把汉、满、蒙、回、藏五族进一步从种族矮化成了宗族,认为构成中华民族的汉、满、蒙、回、藏是五个宗族而非五个民族,而宗族又是由很多家庭集合而成的,这样就形成了民族−宗族−家庭的多层次认同体系。在1943年以蒋介石名义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蒋介石完善了他的中华民族宗族论,认为组成中华民族的各宗族存在着紧密的血缘关系,属于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蒋介石的中华民族宗族论,是对孙中山关于家族与宗族说的改造和发挥。孙中山在1924年的《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中曾谈过家族主义与宗族主义:“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外国旁观的人说中国人是一片散沙,这个原因是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因为一般人民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中国人对于家族和宗族的团结力非常强大,往往因为保护宗族起见,宁肯牺牲身家性命。像广东两姓械斗,两族的人无论牺牲多少生命财产,总是不肯罢休,这都是因为宗族观念太深的缘故。因为这种主义深入人心,所以便能替他牺牲。至于说到对于国家,从没有一次具极大精神去牺牲的。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 根据孙中山的原述,宗族与宗族之间是会发生冲突的,而蒋介石的中华民族宗族论则强调宗族与宗族之间是存在着紧密的血缘联系的,认为强调这种血缘联系就可以把中国人的团结力突破宗族限制而扩张到国族。

 

《中国之命运》是自《三民主义》之后国民党领导人最为重要的著作,国民党高度重视其出版发行工作,出版两个月后就印了130次共130万册, 到1944年重印了200多次,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社会影响。但此书出版后也受到了很多质疑和批评,一方面该书歪曲了大量历史事实且为专制主义张目,招致国内知识精英的不满,另一方面书中涉及西方列强特别是英国的侵华史,也引起国民党内外对于该书是否会开罪此时还是盟友的英、美等国的疑虑。由于这些批评和质疑,《中国之命运》英文版的出版发行工作就显得命运多舛了。原本该书早早就由外交家、留美博士王宠惠翻译好了,却迟迟不出版,拖到1947年才由纽约的麦克米伦公司(Macmillan Company)出版。由于国民党的官方译本迟迟不出版,而国外急于想了解该书内容,于是就又有了至少另外两个非国民党官方的英译本,一是美国国务院译本,但该译本并不公开发行,二是伦敦英译本,由两位中国学者合力译成,并由美国左翼知识分子Philip Jaffe 做注解,与蒋介石挂名的《中国经济学说》英文版合为一册,1947年在伦敦由丹尼斯·多布森公司(Dennis Dobson Limited)出版。笔者搜集到的就是1947年出版的王宠惠译本以及2013年再版的伦敦英译本。

 

王宠惠译本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翻译有些凌乱,其中光“中华民族”就出现了三种译法:the Chunghua nation, the Chunghua people以及the Chinese nation。Chunghua是汉语“中华”的威妥玛拼音,可能是为了体现中国的主体性,王宠惠把原文“中华民族”中的“中华”一词主要是译成了Chunghua。至于“中华民族”中的“民族”,王宠惠时而译成nation,时而译成people,并无一定成规。原文中的“中国人民”甚至“中国全体的国民”都被译成了the Chinese people。以上四个英文术语混杂在译本各处,使得全文的术语使用显得混乱不堪。王宠惠把中华民族宗族论中另外一个核心概念“宗族”译成了stock,意为“一个人的后裔”,这种用法在英文世界都较为少见,故而王宠惠有时不得不在stock前加上一个修饰的racial,以示该词是跟种族有关联,如他把“满族原是少数人口的宗族”译成了The Manchus were a racial stock, small in number。另外,王宠惠通常不用stock来修饰具体的族名,反而有时是用people来修饰,如“满人”或“满族”会译成the Manchus而非the Manchu stock,“汉人”一词则会译成the Han people。虽然王宠惠的译本有种种缺点,不过他确实贯彻了中华民族宗族论中的多层次原则,在李培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汉人和中国人进行了明确区分,汉人用Han专称,中国人通常用Chinese来指称,使得英文读者能够理解汉、满、蒙、回、藏各宗族都是中国人(Chinese),同属中华民族(the Chunghua nation)。

 

与王宠惠译本术语翻译的混乱不堪不同,伦敦英译本可以说非常精确且清晰地反映了蒋介石的中华民族宗族论。译者用the Chinese nation来专指中华民族,各宗族(即国内各民族)则一律译成了clan。这一对“宗族”的译法可能是受到毕范宇的影响,毕范宇在翻译《三民主义》时,就将原文中的“宗族”译成了clan。在表述中华民族与各宗族之间的关系时,伦敦英译本把原文的“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译成了According to its historic development, our Chinese nation was formed by the blending of numerous clans,突出了中华民族相较于各宗族的更高层次性。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杂,伦敦英译本极少使用race和 nationality。所以我们在译本中所能看到的表示人们共同体的术语,基本只有nation、clan和people,而people一词在译本中主要对应的是“人民”,如汉文原文中的“中国人民”译成了the Chinese people,而不会出现以people来代替nation或clan的情况。如此一来,伦敦英译本基本解决了之前一些英文著作或译本在处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时经常出现的概念混淆问题。英文读者在读到该译本时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到the Chinese nation(中华民族)就是中国之全体国民,而汉、满、蒙、回、藏等都是在中华民族之下的宗族。从翻译角度来说,非官方的伦敦英译本要比官方的王宠惠译本成功得多。同时,因为伦敦英译本完整准确地反映了蒋介石建设一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思想,使得国际社会看清了他否认中国民族状况多元特质,矮化国内各族人民地位,意图抹杀民族与民族之间群体性差异的事实。

 

三、《毛泽东选集》与“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

 

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理解与国民党是不同的,并不赞同后者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建设方案,因此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自然也会与国民党不同。而要研究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问题,最好的材料是《毛泽东选集》,因为后者选录的一些文章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与政策领域的思考,并且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出版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后组织了全国最高水平的翻译人才译成包括英文版在内的多种文字版本。要注意的是,《毛泽东选集》英文版也有两个,一是1954年由英国劳伦斯和维沙特出版社(Lawrence & Wishart LTD)出版的四卷本伦敦英文版《毛泽东选集》,二是北京外文出版社(Foreign Languages Press)1965年出版的四卷本北京英文版《毛泽东选集》。两个版本实际上都是由中国共产党组织在国内翻译,但也有不少区别。伦敦英文版《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工作是跟第一版汉文《毛泽东选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同步进行的,其对应的实际上是分别于1951 年10月、1952年4月和1953年4月出版的汉文《毛泽东选集》第1−3卷。1965年出版的北京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则译自1960年4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第二版汉文《毛泽东选集》第1−4卷。根据笔者对勘本人所收藏的两套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发现它们在篇目和文章内容的翻译上都有较多不同,几乎可以认定属于重新翻译。

 

在对“中华民族”概念的翻译方面,两个英文版《毛泽东选集》都借鉴了以往的通用译法,将之译为the Chinese nation。为了保证译文的清晰和明确,译者只将“中华民族”译为the Chinese nation,而原文中经常出现的“中国人民”则只译为the Chinese people。但《毛泽东选集》中的“中华民族”跟国民党所宣扬的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并不同,是具有多元一体性质的,陈伯达的解释是“中华民族”事实上指中华诸民族。在比伦敦英文版《毛泽东选集》更早出版的莫斯科俄文版《毛泽东选集》中,“中华民族”则被译成了Китайский народ,即the Chinese people,译者可能是希望以“去民族化”的译法防止“中华民族”被理解为一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因为people由于其词义的延展性是可以容纳多民族的。但《毛泽东选集》中大多数文章中出现的“人民”(people)一词与辜鸿铭、孙中山及蒋介石所谈的people或“人民”有很大不同,是带有阶级性的,并不包括反动派。如此一来,the Chinese people也就无法准确表示中华民族所含的中国全体国民之意。这可能导致两个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及后来的北京俄文版《毛泽东选集》没有用the Chinese people和Китайский народ来指称“中华民族”。同时,为了避免英文读者误以为中国是要建构像国民党所倡导的民族国家,两个英文版《毛泽东选集》都非常谨慎地处理《毛泽东选集》中出现的“民族国家”一词。《毛泽东选集》收录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曾出现这样一句话:“中国虽然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虽然是一个地广人众、历史悠久而富于革命传统和优秀遗产的国家”,这句话的出现有一定的时代背景,但在翻译《毛泽东选集》时就不大适用了,因为中国共产党已经一再声明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a unified multinational state),如果将句中的“民族国家”译成nation-state,很容易引起英文读者的误解。伦敦英文版和北京英文版最后都没有选择字字对译,而是分别译成Although China is a great nation with a vast territory, an immerse population, a long history, a rich revolutionary tradition and a splendid historical heritage和Although China is a great nation and although she is a vast country with an immense population, a long history, a rich revolutionary tradition and a splendid historical heritage,很明显是把“民族国家”译成了nation(国家)。通过文本的再创造,中国共产党事实上在避免英文读者将新中国误解为国民党所宣扬的民族国家。

 

在处理“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多层次性问题时,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是将国内各民族称为“宗族”,因为用词不同,其英文版也相对容易把“中华民族”与国内各“宗族”(民族)区分开。而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华民族是由国内各民族构成的,在承认中华民族的同时,也肯定各民族的民族地位。这样一来,在汉文版《毛泽东选集》中经常出现两个“民族”并存的现象,这对术语的翻译是个较大的挑战。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是将国内各民族译成nationality,而将“中华民族”及与之对等的外国民族译成nation。Nationality在英文里本就有拥有共同祖先、传统和语言的一群人之意,在毕范宇的《三民主义》英译本中,他也曾经使用nationality来翻译“民族”。但英文版《毛泽东选集》使用nationality来表示各民族中的具体民族不仅仅是用一个词来与“中华民族”英译中的nation进行区分那么简单,其背后还有一套源自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逻辑以及对苏联民族话语体系的中国化使用。根据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形成的苏联民族话语体系复杂而精密,这套话语中用于表示人们共同体的术语有多个,包括народ(人民), нация(现代民族),народнoсть(部族),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民族)。这些术语与社会发展阶段论有关,其中нация(现代民族),即英文中的nation,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之后的一种人们共同体,而народнoсть(部族)是指部落社会/原始社会结束后至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以前的一种人们共同体,两者是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人们共同体。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苏联民族学家又按照发展程度、人口规模、民族特性等将民族结构分为四个部分:нация(现代民族),部族народнoсть(部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группы(民族集团),этнический группы(民族性集团)。其中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группы(民族集团),即英文中的national group是指离开本民族主要部分、生活在别的民族中间的同一民族的若干人群。而этнический группы(民族性集团),即英文中的ethnic groups, 是指居住在这个或那个社会主义民族中间、有一定特点(如方言、生活习惯等)的各种不同集团,由于此类民族性集团几乎完全被各民族同化了,所以在统计苏联居民的民族成分时,民族性集团并没有被列入。至于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民族),即英文中的nationality,在苏联的民族话语中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可以指阶级社会产生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共同体,包括了现代民族(нация)、部族(народнoсть)、民族集团(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группы)。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内各民族的发展程度各不相同,有的民族已经部分地进入资本主义阶段,还有的民族尚处于封建社会甚至是奴隶制社会,同时人口规模也各不相同,有数亿人口的汉族,但也有几百万甚至几十万人口的少数民族,使用苏联民族话语中的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民族)一词,可以将国内各民族都概括起来,也能够与同为社会主义阵营的苏联、南斯拉夫等国家的民族话语体系对接。同时,中国共产党没有照搬苏联的民族话语体系,即不对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民族)再进行细分,这么做的好处其实是突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所主张的各民族无论大小一律平等的精神,也符合当时中国共产党不搞联邦制的政策指向。《 毛泽东选集》将国内具体民族的俄文译为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并将英文译为nationality,正是体现了上述的理论逻辑和政治考量。

 

在英文版《毛泽东选集》中有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是“少数民族”一词译法的变化。国民党在抗战前十年极少使用“少数民族”概念,甚至抗战中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中也未出现“少数民族”一词。而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概念却极为重视,在《毛泽东选集》中也被频繁使用。不过,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国共产党对该词的英文译法前后是有不同的。1954年出版的伦敦英文版《毛泽东选集》把“少数民族”译为national minorities,他们跟作为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the Hans)组成了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而1965年出版的北京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则把“少数民族”译成了minority nationalities。两个英文词汇虽然在翻译上都没有错,均可以理解为“少数民族”,但译法的侧重点却有所不同。National minorities强调的是作为“中华民族”这个民族(nation)中的少数群体(minorities),突出了“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内人口少数群体的直观意思。而minority nationalities更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的民族地位,侧重“中华民族”是由汉族以及许多人口上占少数的民族们组成的,某种程度上更能体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内涵。这种译法的变化可能是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关系认识与理解的进一步深入有关,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认识中国的民族关系,不能光看人口多少,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少,但“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毛泽东已经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不能因为少数民族人口少,就忽视对其民族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不能因为汉族人口多,就容忍大汉族主义,而是要对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广泛持久的无产阶级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经常注意检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在“少数民族”译法上突出各民族的民族地位,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关系新认识和理解的体现。在《毛泽东选集》中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对“人民”一词的翻译。虽然“人民”一词在《毛泽东选集》中往往带有一定的阶级性,这使其指向范围往往小于“中华民族”,但“人民”却还有一层“中华民族”不具备的作用,即通过诉诸其阶级性将各民族属于人民的阶级凝聚起来,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提出“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将“人民”的这种凝聚作用解释得很清楚。在英文版中,该句的“各族人民”一词被译成了people of all nationalities,呈现了“各民族”的多与“人民”的一,包含了把多元的各民族团结在统一的人民共同体之意。

 

四、结语

 

从清末到新中国,中国社会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理解逐渐清晰与明确,这种理解上的变化也反映在对这些相关概念的翻译上。在“中华民族”的范围上,像辜鸿铭早期使用的the Chinese nation跟汉文“中华民族”最早的意思一样,较为狭隘,完全可以被理解为汉民族。而随着中国社会对“中华民族”概念认识的深入,the Chinese nation逐步扩大为用于指称现代中国的全体国民。但翻译绝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对文本的再创造,在文本的再创造过程中,就会呈现出不同政治力量对同一问题的不同阐释,这背后则与它们所倡导和遵循的不同政治理念有关。由于早期的the Chinese nation基本可以等同于汉民族,所以并不存在“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多层次问题。随着对“中华民族”概念认识和理解的深入,就出现了需要在翻译中处理这些相关概念的多层次性问题。而处理这种多层次性问题,往往就可以体现国民党和共产党对现代国家建设问题上所持的迥异看法。国民党长期以来致力于构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民族国家,因此对境内各民族的民族地位通常是持否定态度的,其在对相关概念的官方英文翻译中自然会对境内各民族去民族化。而中国共产党则是要建设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对相关概念的官方英文翻译中一方面要突出中华民族代表中国全体国民,另一方面也要强调各民族具有民族地位,同时还必须表明两个“民族”的差异,因此在英文版《毛泽东选集》中就形成了中华民族是nation而各民族是nationality的译法。

 

“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及其内涵演变并不是一个线性的发展过程,有很多因素会影响概念的精准翻译以及译法变化。《中国之命运》官方译者似更在乎突出中国的主体性,但对于术语翻译的规范性则重视不足,导致官方英译本出现了术语使用的混乱,质量远逊于非官方的伦敦英译本。即使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已经形成了对“中华民族”相关概念比较完整和成熟的认识,但这种认识也会随着外部环境改变而有所变化,这种变化会反映到对相关概念的翻译中来,《毛泽东选集》英文版中“少数民族”一词的翻译从1950年代初的national minorities变为1960年代的minority nationalities恰好说明了这一点。我们还要认识到,原初的文字虽然是死的、不变的,但时代却是活的、变动的,“中华民族”相关概念的英译没有因为1977年英文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出版而定格。英文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之后,中国很快进入改革开放,西方关于人们共同体的话语随之开始冲击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民族话语体系,甚至在学界引起了关于各民族的英译是否应从nationality改成ethnic group的讨论,并最终导致国家民委将“各民族”中“民族”的英译改成ethnic group。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民族概念及历史脉络研究”(21VMZ015)阶段性成果,并获四川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专项基金资助〕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