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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强: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基于历时性的分析

摘要: 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基于历时性的分析 董强 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民族纲领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同时,斯大林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执行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失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

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基于历时性的分析

董强


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民族纲领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同时,斯大林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执行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失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对于民族的认识和考察也应始终遵循这一历时性规律和方法论。斯大林指出民族的形成是与一定的历史时期分不开的,把民族问题分成三个时期的论述等,体现了一定的历时性。但是,其局限性是在民族定义、民族类型的全面认识上,尤其是在处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民族融合等方面,未能完全符合与践行民族的历时性和阶段性发展规律,从而出现了一些理论上的偏差和实践中的失误。

 

关键词:斯大林  民族理论  贡献  局限  历时性

 

 作者董强,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地址:贵阳市,邮编550025。


 

 

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民族理论,是民族工作者进行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基础,也是从事民族理论科学研究者的必修功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思想的奠基,到列宁和斯大林对民族理论的发展,再到中国共产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笔者以为,作为列宁的战友和接班人,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民族纲领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同时,我们也要承认,斯大林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执行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失误。因此,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进行剖析,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0世纪末期,关于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局限性,国内已有学者从民族定义、民族形成、民族思想、民族问题、民族观念等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科学性、历史地位和局限性进行了大量研究。本文在结合以往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进一步阐述斯大林关于民族理论的论述和实践;但又区别于以往学界多从“共时性”的视角研究,而重点从“历时性”的角度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失误进行论述和评析。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贡献和局限性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被认为是第一个科学、完整的民族定义。这是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但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完全穷尽民族特征,也不可能适合于各种类型和不同时期的民族。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论述及贡献

 

斯大林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1913年1月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第一次给民族下定义:“民族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体。……民族不是种族的共同体,也不是部落的共同体,而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共同体。……民族不是偶然的、昙花一现的混合物,而是由人们组成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还特别强调“必须着重指出,把上述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在此基础上指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唯一的民族特征,而只有各种特征的总和。在把各种民族拿来作比较的时候,显得比较突出的有时是这个特征(民族性格),有时是那个特征(语言),有时又是另一个特征(地域、经济条件)。民族是由所有这些特征结合而成的”。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立者和奠基者,他们也曾对民族特征、特性等有过许多经典论述;列宁也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学说,但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是斯大林第一个提出完整科学的民族定义。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学界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大都持认可的态度,充分肯定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积极贡献。当然,从全面、辩证和发展的观点来看,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学者们在论述中从来就不吝赞美之词。比如林耀华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给民族下了经典的定义”。林耀华用经典一词来概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可见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高度认可。熊锡元则从其学术价值和适用研究学科的视角指出该定义“具有学术价值,并且也是适用于民族学学科”。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既不是其臆想出来的,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创新,因此它既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依据,也有客观的、有针对性的现实基础。对此,金炳镐指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既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依据,也有客观的科学基础,同时还有明显的针对性。”孙青则评价斯大林民族定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民族概念理论的继承,……所含有的基本原理,既可运用于资产阶级民族,也能适用于资本主义以前所含有的普遍原理”。徐杰舜指出“从宏观上看,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

 

由上述学者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评价我们不难看出斯大林民族定义在学界的影响和地位,尽管如此,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并非是完美无瑕、十全十美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和全新的视角进行重新审视,并能与时俱进地发展创新,才能不断深化对它的认识。彭英明指出,所有一般的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现象的全部发展上的各方面的联系。丁明国强调,在研究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时,要注意到资本主义民族形成理论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李振锡指出,要正确理解和重新认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把它看成完美无缺的民族定义是不对的。因此,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索,在总结中国和国外民族理论及其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论述中对斯大林民族定义进行了超越性的阐述:“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特征这种超越性的表述,与斯大林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资本主义民族(或称现代民族)的民族定义相比,视野更加宽阔,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适用性大,更加侧重于人类社会发展中从部落发展而来的民族,一定程度上可以涵盖现今存在的绝大多数民族。

 

(二)斯大林民族概念的局限性

 

斯大林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和分析民族,在继承前人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学说,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20世纪20年代翻译介绍到中国,在30年代延安党的领导人讲话和党的刊物上都有引述,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沿用。但是尽管斯大林的民族概念是一个规范的、科学的概念,也不能完全套用过来并指导中国的工作实际。一是斯大林民族概念中关于“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一特征的描述太过抽象和晦涩,对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的“民族文化自治”批判不够彻底。二是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完全穷尽民族特征,也并不适合于各种类型和不同时期的民族。斯大林强调,把民族四个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唯一的民族特征,而只有各种特征的总和”。然而,民族的存在形态具有历时性、多样性。纵观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按照自然属性来划分,也就是根据民族特征的发育程度来衡量民族发展的成熟度来划分,民族可以划分为形成中的民族(古代民族)、形成初期的民族(近代民族)和发展中的民族(现代民族)。同样,按照民族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性质来划分,也就是按照基本历史类型来划分,民族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民族、封建主义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民族理论的继承者和发展者,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从“历时”和“共时”的两个角度去阐述,这就使得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割裂了民族发展规律在“历时”上的系统性和“共时”上的整体性,并不适合于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民族。

 

二、斯大林关于民族形成理论的贡献和局限性

 

(一)斯大林关于民族形成理论的论述及贡献

 

民族作为一种人们共同体,与其他事物和现象一样,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在这一点上,斯大林指出:“民族也和任何历史现象一样,是受变化规律支配的,它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始末。”这无疑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发展范畴的观点的。其理论贡献在于:一是表明了民族的形成是与一定的历史时期分不开的;二是肯定了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受客观规律支配,有始有末。

 

关于民族的形成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早就提出了民族和国家是从部落发展而来的观点,即“劳动本身经过一代又一代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了。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之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和航海。伴随着商业和手工业,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斯大林在1913年《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就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例如西欧的情形就是如此”;在1921年的《论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中再次论及,即“现代民族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产物,封建主义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英吉利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意大利人都是在资本主义打破封建割据局面而胜利发展时形成民族的”。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发展范畴的观点,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自然不能脱俗,必然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一直存在下去,这是毫无疑义的。斯大林能从生产力和社会生产方式以及经济形态对民族进行划分,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如果仅把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民族所具有的特征来作为衡量民族形成与否的唯一标准,则未免过于简单化。也就是说,不能以单调的标准抹杀世界民族的多姿多彩。

 

但我们也并不能因此否定了斯大林对现代民族国家层面的民族进行科学阐释的积极意义。郝时远就指出,“斯大林民族定义是马克思主义对现代民族国家层面的民族进行系统阐释的、具有科学意义的论断”。华辛芝指出,斯大林在十月革命之前,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时期,不论在对于俄国民族问题的认识、剖析上,还是对布尔什维克党的民族问题纲领的领会阐发上,都有他的独特之处。

 

(二)斯大林关于民族形成理论的局限性

 

民族作为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它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形成的,“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来分析,部落发展成为民族和国家应该是与原始社会解体和奴隶社会形成并行的。在人类最初的氏族社会并没有民族的差别,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部落及部落联盟的发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逐渐被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新的人们共同体即民族代替了。是什么因素推动了由部落结合而成民族这一伟大的变革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样讲:“比方在古代,所有民族原是许多不同部落由于物质关系和利益,例如对他族之敌视等等而结成的,由于生产力的缺乏。每个人必然不是做奴隶,便是拥有奴隶,等等,因此,属于某一民族,乃是人人‘最自然的利益’。”明确告诉我们民族是由部落发展而来,其决定因素是“物质关系和利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进一步强调:“亲属部落的联盟,到处都成为必要的了;不久,各亲属部落的融合,从而分开的各个部落领土融合为一个民族(Volk)的整个领土,也成为必要的了。”部落联盟只是民族形成的第一步,二者并不能完全等同。部落联盟是民族形成的基础,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由部落联盟的两重性决定的,除了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之外,部落联盟还具有政治组织的功能。民族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是分不开的。民族自形成以来,其本质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紧密相关,并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不同类型的民族,而非只有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两种类型。斯大林指出:“资产阶级民族的消灭并不就是所有民族的消灭,而仅仅是资产阶级民族的消灭,在旧式民族即资产阶级民族的废墟上,新式民族即社会主义民族产生和发展起来。”在当时的情势下,对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特征作一对比是无可厚非的,但仅仅从当时所处的时代进行“共时”性研究,进而忽略了“历时”性研究,把民族过程的历史割裂开来,这不仅不能解释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状况,也不符合近代殖民地国家的情况。

 

三、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理论与实践的贡献及局限性

 

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的论述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做出的贡献在于,既从历史观的视角强调了民族问题的解决与历史条件的联系这个大前提,又指出各民族需依据自身所处的条件来选择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但在民族问题上忽视了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性和顽固性,并片面夸大了民族问题成果的绝对化,仅仅只是把一个或两个历史阶段的民族问题的任务当作整个的民族问题,必然不能从“历时”性正确认识并科学对待民族问题的范畴问题、时代性问题,看不到民族问题内容与形式的复杂性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一)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与理论贡献

 

无论是在十月革命前,还是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时期,乃至十月革命后,斯大林对民族问题的理解和剖析,都不仅仅是对列宁相关论述的盲从或简单解释,都有其独到之处。在当时俄国革命运动形势下,作为一个非俄罗斯籍的革命家,斯大林 1901年发表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处女作《俄国社会民主党及其当前的任务》,是斯大林的第一篇理论著作。也正是在这篇文章中斯大林首次涉及了俄国民族问题。1913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是斯大林1912年底到1913年初在奥地利的维也纳所写。华辛芝引用列宁的赞誉来评价这篇文章的地位,“列宁曾经称赞它是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献中阐述俄国党的民族纲领原则的首屈一指的文章”。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理论论述的贡献在于:

 

一是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内容和实质的论述。斯大林认为,“民族问题不能认为是什么独立存在的,一成不变的问题。民族问题只是改造现存制度总问题的一部分,它完全是由社会环境的条件、国家政权的性质并且总的来说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决定的”,“民族问题和殖民地问题是同摆脱资本政权问题分不开的”,“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并不是始终有着同样的性质,民族运动的性质和任务是依革命发展的不同时期而变更的。”

 

二是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与革命总问题的论述。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民族问题与革命总问题有密切关系的理论,源出于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有密切的关系的原理”。斯大林在列宁主义民族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民族问题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关系。他主要是从民族问题的解决同摆脱资本政权问题是分不开来展开论述。他指出:“帝国主义战争表明,近几年来的革命实践也再次证实——(一)民族问题和殖民地问题是同摆脱资本政权问题分不开的;(二)帝国主义(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奴役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就不能生存;(三)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不推翻资本政权就不能获得解放;(四)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不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无产阶级的胜利就不能巩固。……只有在无产阶级善于把自己的革命斗争同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劳动群众的解放运动结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者政权和争取无产阶级专政的情况下,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才能认为有保证。”通过这段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要想解决民族问题,摆脱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必须与无产阶级革命紧密联系起来;只有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劳动群众的解放运动与无产阶级革命的结合,才能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除此之外,别无良方。同样地,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也只有和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紧密结合才能取得胜利并得以巩固。

 

三是斯大林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和方式的论述。民族问题的客观存在及其复杂性,要求任何政党和国家都要高度重视,妥善应对。斯大林指出:“民族问题只有和发展着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看才能得到解决”;“只有把后进的民族纳入高度文化的总轨道才能解决高加索的民族问题。只有这种解决方法才是社会民主党所能采纳的进步的解决方法”;“民族问题的解决应当是切合实际的,同样应当是根本的和彻底的”。国家政权是最直接和最有力的社会组织,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性质成为民族问题的重要根源,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才能完成。因此,斯大林指出:“很明显,唯一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各民族在经济上的联合过程和这种联合的帝国主义方式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资产阶级没有能力、没有办法、也没有力量找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无产阶级在苏维埃制度中找到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发现了根据民族权利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组织稳固的多民族国家的道路”。

 

民族问题固有的客观性和特性,要求执政者必须高度重视并寻求解决的破解良方。社会主义国家能否解决民族问题,这取决于对民族问题的认识的正确性,取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和途径的可行性,取决于对本国民族实际认识的科学性。因此,斯大林指出:“民族问题只有和发展着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看才能得到解决。某个民族所处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条件便是解决该民族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自己的事情和它的未来宪法究竟应当采取什么形式这种问题的唯一关键。同时,很可能每个民族解决问题都需要用特殊的方法。如果在什么地方必须辩证地提出问题,那正是在这个地方,正是在民族问题上。”在这里,斯大林一是从历史观的视角强调了民族问题的解决与历史条件的联系这个大前提,二是指出各民族需依据自身所处的条件来选择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二)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

 

斯大林提出了民族问题发展三个时期的理论,阐述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问题的内容和实质:“这样的时期有三个。第一个时期是西方封建主义消灭和资本主义胜利的时期。……民族压迫和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方式发展的第二个时期,是西方帝国主义出现的时期。……第三个时期是苏维埃时期,是资本主义消灭和民族压迫消除的时期……”。斯大林还阐发了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理论等。前文已经论及这些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从总体上分析,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列宁逝世后他在苏联在民族问题实践上的失误,与其自身在民族问题上认识的局限性有着极大关联。

 

第一,片面夸大了解决民族问题成果的绝对化,否认民族问题的长期存在。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相关论述,揭示了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和殖民地劳动群众的解放运动与无产阶级革命紧密联系才能实现,他指出:“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的一部分”;还指出“民族问题是革命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在革命的各个不同阶段上民族问题具有和该历史时期的革命性质相适应的各种不同的任务”。正如他指出的,“无产阶级在苏维埃制度中找到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但是找到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还不能说是完全地彻底地解决了民族问题,还不能说这一解决已经完全具体而实际地实现了”,强调即便是找到了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也并不意味着就等于已经解决了民族问题,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斯大林在民族问题的内容和实质上并没有做出高度概括,只是局限于民族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只是从历史上所经过的民族问题的三个时期进行论述,并没有完全遵循民族发展的全过程来分析。实际上仅仅只是把一个或两个历史阶段的民族问题的任务当作整个的民族问题。

 

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解决更多地是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论述。诸如“很明显,唯一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资产阶级没有能力、没有办法、也没有力量找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而在实践中,斯大林片面夸大解决民族问题的成果,想当然地认为当时苏联的民族问题已然解决,否认民族问题的存在和长期性,导致漠视非俄罗斯民族的利益、忽视各共和国和自治区的发展实际,进而引发更大的民族问题,酿成民族矛盾的尖锐化,成为之后导致苏联解体的诸多因素之一。具体来讲,就是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附属国和殖民地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统治,取得了民族独立,建立了各民族劳动群众兄弟般的关系后,即认为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但这仅仅是具备了真正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民族问题属于社会范畴,且不是一成不变的。再者,根据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在阶级、国家和民族消亡之前,只要存在不同的民族,就必然存在民族问题,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性质的政权组织下,其表现形式和实质不一样罢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只是完成了解决民族问题的阶段性任务,帝国主义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诸多障碍还有待于清除,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发展差距还有待于进一步缩小,后进民族还有待于帮助以便享受先进成果。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并科学对待民族问题的范畴问题、时代性问题,看不到民族问题内容和形式的复杂性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陷入绝对化盲目夸大的泥淖就是在所难免的。

 

第二,在民族问题上,忽视了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性和顽固性。沙文主义是资产阶级侵略性的民族主义,泛指极端民族主义和好战的情绪,是把本民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主张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在苏联主要是指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在苏联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俄罗斯人身上,还存在与“俄罗斯化了的异族人”身上。列宁对此是深恶痛绝的,列宁曾指出:“一切沙文主义和民族主义,不论是政府对芬兰、波兰、乌克兰、犹太和一切非大俄罗斯民族进行镇压和摧残的粗暴野蛮的民族主义,还是自由派和立宪民主党人用来替俄国的大国使命和俄国同其他大国达成的掠夺他国土地的协议辩解的精心伪装的民族主义,都要受到社会民主党党团无情的反对。”特别是斯大林提出的建国方案,是各民族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而不是同俄罗斯一样以平等的一员加入苏维埃联盟,这实质上是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一种表现。正是因为列宁的反对和坚持,斯大林不得不放弃自己的错误,建立了各盟员共和国都是平等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然而,斯大林并没有从深层次接受列宁的批评,斯大林在1923年以批判布哈林为首的一些人“过分强调了民族问题的意义,夸大了民族问题……忽视社会问题,即工人阶级的政权问题”,认为“有人对我们说,不能委屈少数民族。这是完全正确的,我同意这一点,不应当委屈少数民族。但是如果因此而创造出一种新的理论,说必须使大俄罗斯无产阶级在对过去被压迫民族的关系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那就是胡说八道了”。由此可以看出,斯大林不顾列宁提出的要区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和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以及要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被压迫民族的人们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的重要观点,并以这样会使大俄罗斯无产阶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来辩解。这就充分证明斯大林在思想和理论上对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性和顽固性没有正确认识,导致在以后民族问题实践上的失误。

 

四、斯大林关于民族同化、融合和消亡理论及实践的贡献和局限性

 

斯大林以列宁关于民族融合的论述作为思想理论依据,以语言的发展变化为主线勾勒了“各民族在将来融合道路上发展的图画”。应当说,从“历时”性来看,斯大林对于民族融合图画的勾勒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的发展和创新。但在苏联民族问题的实践上,脱离民族问题发展实际,急功近利地人为进行消除民族差别,是极为有害的。

 

(一)斯大林关于民族同化、融合和消亡的论述及理论贡献

 

首先,斯大林关于民族同化理论的论述及贡献。“同化问题,即失去民族特点,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民族同化现象是存在于民族整个发展过程的现象,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性质不同而已。民族同化根据原因、手段和性质的不同,分为自然同化和强迫同化两种类型。民族自然同化是一个长期的自愿选择的过程。斯大林指出,“一些民族的同化过程并不排斥许多有生气的和正在发展的民族的强盛和发展这一相反的过程,而是以这一过程为前提,因为个别民族的局部同化过程是各民族一般发展过程的结果”。这就揭示了在民族发展过程中,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自然同化发生的必然现象,是有利于民族交往和接近的历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 斯大林认为,“企图从上面以强制无产阶级乌克兰化的办法来代替这个自发的过程,这就等于实行一种空想而有害的政策,这种政策会在乌克兰境内非乌克兰的无产阶级阶层中引起反乌克兰的沙文主义”。斯大林从强制乌克兰化的过程,得出强迫同化是一种反动同化政策的结论,这无疑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同化基本观点的。

 

其次,斯大林关于民族融合和消亡理论的论述和贡献。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但他们并没有具体和系统地明确论述民族融合,只是揭示了民族融合的思想。列宁在多处讲到了“民族融合”。诸如“马克思主义提出以国际主义代替一切民族主义,这就是各民族通过高度统一而达到融合,我们亲眼看到,在修筑每一俄里铁路,建立每一个国际托拉斯,建立每一个工人协会(首先是经济活动方面的,其次是思想方面、意向方面的国际性协会)的同时,正是这种融合的加强”。 “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的现象,消灭一切民族隔绝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正如人类只有经过被压迫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才能导致阶级的消灭一样,人类只有经过所有被压迫民族完全解放的过渡时期,即他们有分离自由的过渡时期,才能导致各民族的必然融合”。③列宁的这些论述,从打破民族壁垒、各民族日益接近、民族差别消除等表述内容来看都体现民族融合的思想。但有些关于“民族融合”的表述并不含此意,而明显强调的是团结之意,诸如“各民族工人融合起来”等。列宁的论述虽没有提到民族融合的基础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但他明确讲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的现象,消灭一切民族隔绝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④斯大林以列宁的这些论述作为思想理论依据,以语言的发展变化为主线勾勒了“各民族在将来融合道路上发展的图画”,勾勒出了“民族融合三阶段的大致图画”。应当说,斯大林对于民族融合图画的勾勒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的贡献。

 

(二)斯大林民族同化、融合和消亡理论及实践的局限性

 

马克思、恩格斯讲到了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各民族必将融合在一起。诸如“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的实现和世界市场的建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分隔和对立日益消失”,“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个博览会令人信服地证明了集中起来的力量的意义,现代大工业以这种集中的力量到处打破民族的藩篱,逐渐消除生产、社会关系、每个民族的民族性方面的地方性特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虽然从字面上看不到民族融合的字样,却通过对各民族民族特点怎样消失的描述,揭示了民族融合的思想。列宁多次讲到“民族融合”和“各民族工人融合起来”,斯大林恰恰是在列宁相关论述的基础上,以语言的发展变化为主线勾勒了民族融合的大致图画。这幅图画的线条很明朗,那就是从无产阶级革命第一阶段的以前被压迫民族语言的发展和繁荣,到无产阶级革命第二阶段的民族语言和民族间共同语言的并行存在,再到无产阶级专政最后一阶段的民族语言消失并让位于民族共同语言。虽然斯大林只是以语言的发展变化来描绘民族融合的图景,但这个理论确实指出了民族发展的未来道路。

 

然而,苏联在民族问题实践活动上并没有依照斯大林的上述论述进行,在还未实现全世界无产阶级专政之时,就急于消除民族语言的差别,人为地进行“民族接近”和融合工作,这种脱离民族问题发展实际,急功近利地、人为进行消除民族差别,搞人为民族融合的理论是有其深层原因的,抛除斯大林的专断和个人崇拜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过早地宣布苏联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建设,并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这正是导致苏联民族和社会政治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结  语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民族理论进行奠基的基础上,再经由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斯大林作为列宁的战友和接班人,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民族纲领和政策的制定并执行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本文对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来进行“历时”性分析,弥补了以往更多侧重于“共时”性研究的不足,以期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贡献和局限性进行更加科学和全面的论述。

 

首先,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历时”性来看,斯大林民族理论认为,民族的形成是与一定的历史时期分不开的,并肯定了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受客观规律支配,有始有末。这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第一个科学完整的民族定义,这是斯大林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但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没有完全穷尽民族特征,从“历时”研究来讲,也并不适合于不同时期的民族,而是仅限于资本主义民族产生以来的论述,忽略了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民族研究,这就从割裂了民族过程在“历时”方面的系统性。

 

其次,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做出的贡献在于,不仅对民族问题的内容和实质,以及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等原理进行了科学论述,还对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了论述。从“历时”性分析,既从历史观的视角强调了民族问题的解决与历史条件的联系这个大前提,又指出各民族需依据自身所处的条件来选择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但斯大林把一个或两个历史阶段的民族问题的任务当作整个的民族问题,就必然不能从“历时”性正确认识并科学对待民族问题的范畴问题、时代性问题,看不到民族问题内容和形式的复杂性及解决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再次,斯大林以列宁关于民族融合的论述作为思想理论依据,以语言的发展变化为主线勾勒了“各民族在将来融合道路上发展的图画”,勾勒出了“民族融合三阶段的大致图画”。应当说,从“历时”性来看,斯大林对于民族融合图画的勾勒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的发展和创新。但在苏联民族问题的实践上脱离实际,急于推进民族融合,消除民族差别,是极为有害的,这对于当前世界民族问题的解决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原文发表于《民族研究》2017年第6期,注释和参考文献删去。引用请务必以期刊发表版本为准。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