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隆:乾隆、嘉庆两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招抚政策得失述评
2017-06-05 | 学术争鸣 | 阅读量: | 收藏此文
摘要: 摘 要: 白山派大、小和卓败亡之后,清朝对其后裔采取了严密的清查措施,确定了罪不及妻孥的处理原则,实行积极招抚并安置京师的政策,以消除潜在危险,实现天山以南的长治久安。乾隆朝实行的清查措施与招抚安置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嘉庆初年继续对外逃的大和卓后裔
摘 要: 白山派大、小和卓败亡之后,清朝对其后裔采取了严密的清查措施,确定了“罪不及妻孥”的处理原则,实行积极招抚并安置京师的政策,以消除潜在危险,实现天山以南的长治久安。乾隆朝实行的清查措施与招抚安置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嘉庆初年继续对外逃的大和卓后裔萨木萨克实行积极招抚政策,但在萨木萨克接受招抚携妻、子来投的关键时刻,地方官员未能妥善处理,措施失当,致使其畏惧逸去。嘉庆十九年玉努斯案原因十分复杂。以玉努斯案为转折点,清朝停止了自乾隆朝以来对白山派和卓后裔长期实行的招抚政策。政策的转变,造成了严重的后患。
关键词:乾隆嘉庆朝 白山派和卓后裔 招抚安置 政策得失
作者简介:王希隆,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暨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中国边疆学》第5辑,社科文献出版社2016年9月)
乾隆朝平定天山南北之后,为维护新疆的统一局面,实现长治久安,对白山派大和卓后裔实行了清查措施与招抚安置政策,成效甚著,逃匿于境内外的大和卓妻、子多人先后被安置于京师。但在外逃中亚的大和卓之子萨木萨克接受招抚准备内投的关键时刻,地方官员急于求成,措施失当,未能把握契机。以嘉庆十九年玉努斯案为转折点,清朝停止实行招抚政策,流亡于中亚的大和卓后裔生计无着,前途无望,遂铤而走险,道光、咸丰年间张格尔、玉素普、倭里罕等和卓的作乱即滥觞于此。
白山派大和卓后裔接踵作乱,有中亚浩罕汗国怂恿与参与的复杂背景[1],但乾隆、嘉庆两朝对大和卓后裔的招抚政策若能持续稳妥实行,将萨木萨克父子招抚入境,安置京师,则以后岂能有张格尔、玉素普、倭里罕等和卓之乱?故乾隆、嘉庆两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的招抚政策及其得失值得关注和深究。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2],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钩稽所见资料,提出自己的认识,期望得到指正。
一、乾隆朝招抚安置政策的提出背景与实施效果
清朝与白山派和卓家族的接触,始于乾隆二十年(1755)春。当清军征伐准噶尔,进至伊犁附近之额林哈毕尔噶地方,被准噶尔汗作为人质拘禁在当地的白山派大和卓波罗尼都、小和卓霍集占[3]随同准噶尔宰桑出迎,向将军萨喇尔诉称:“策妄阿喇布坦时将我父缚来为质,至今并不将我等放回。”[4]并进献玉盘,表示归降诚意。清朝以大、小和卓为天山以南之望族,令大和卓波罗尼都率清军前往招抚叶尔羌、喀什噶尔各城。波罗尼都借助清朝的军队与声威,攻占了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城,对当地黑山派进行了残酷镇压,确立了白山派在当地的统治地位。留于伊犁的小和卓霍集占则参与了阿睦尔撒纳的叛清活动,被清军击溃后带领残众回至喀什噶尔。霍集占图谋自立,拒绝赴京朝觐,拘留并杀害清朝官兵,自称巴图尔汗,鼓动波罗尼都叛清。
乾隆二十三年(1758)初,乾隆帝宣示霍集占罪状,命大军前往讨伐。平定大、小和卓反叛的战事持续一年有余,清军转战数千里,历经大小数十余战,先后收取乌什、库车、阿克苏、和阗、叶尔羌、喀什噶尔等城。二十四年(1759)七月,大、小和卓率残众四五百人,越境逃入巴达克山。[5]清朝陈兵边境,遣使交涉,要求引渡。巴达克山素勒坦沙集众公议后派人杀死大、小和卓,将霍集占首级呈交清朝。[6]至此,新疆全部统一。
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结束后,如何消除隐患,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统一局面,实现长治久安,成为清朝面临的新问题。在平定白山派和卓反叛过程中,清朝已对白山派和卓家族的由来以及该家族在天山以南地区的活动历史与社会影响有了深入的了解,对白山派和卓后裔的存在自然具有高度的警觉性。当清使前往巴达克山交涉引渡事宜之际,喀什噶尔、叶尔羌的清朝官员已经奉命开始清查大、小和卓之后裔,从俘获的波罗尼都之妻爱兰的供词中得知,波罗尼都多有妻妾。乾隆二十四年(1759)九月将军富德奏报:
据波罗尼都之妻爱兰供称,尚有出妻托和齐、鄂和拉在喀什噶尔等处……又据提督董孟查报,托和齐系英噶萨尔旧阿奇木呢雅斯之妻,为波罗尼都所夺,后复离异。托和齐系奇卜察克布鲁特比阿奇木之从妹。[7]
这里查明的波罗尼都之妻有爱兰、托和齐、鄂和拉三人,托和齐、鄂和拉为其离异之妻。这里没有提到此三妻是否生有子女。
乾隆二十六年(1761)三月,清朝首次得到波罗尼都确有子嗣的奏报,上谕称:
谕军机大臣等,海明奏称查出布拉呢敦离异之妾爱什阿哈察所生子萨木萨克,将伊乳母及收养之回人博罗特索丕解京等语。萨木萨克尚属童稚,不应缘坐,送来京师,惟加恩养育可耳。即博罗特索丕留养旧主之子,情亦可矝,俱著照例安插。但闻布拉呢敦尚有二子,或藏匿回地,亦未可定。著传谕永贵等,以留养萨木萨克一事,晓示回众,仍留心访察其余子嗣,毋任藏匿。”[8]
这里明确提到,波罗尼都有三子,其中,波罗尼都离异之妾爱什阿哈察所生子名萨木萨克,由维吾尔人博罗特索丕收养,另二子之名不著,下落也不清楚。
此上谕宣示了清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的宽大处理政策:萨木萨克解送京师,但不按照罪孥缘坐例依法处置,“送来京师,惟加恩养育可耳”。其乳母与收养人博罗特素丕,也得到了乾隆帝的理解与原谅,“留养旧主之子,情亦可矝,”不予治罪。
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实行宽大处理政策,是由于对前后反叛的阿睦尔撒纳及大、小和卓实行的军事打击政策已经取得了预期的结果,反叛势力已经彻底覆灭,清朝达到了平定天山南北统一新疆的最终目标,随着军事行动的收尾,对反叛首领后裔宽大处理,有利于消除隐患,有利于稳定社会与巩固统一局面。在此之前的乾隆二十五年春,乾隆帝已下令对大、小和卓先世墓地进行修葺,予以保护[9],这已经体现出清朝政策的转变。参赞大臣阿里衮接到修葺保护白山派和卓先世墓地的谕旨后,向各城维吾尔人宣示,据说闻知者“无不感激顶礼,”[10]可谓效果明显。此时令地方官宣示对白山派和卓后裔的宽大处理政策,“以留养萨木萨克一事,晓示回众,”可使收养波罗尼都后裔者免除后顾之忧,早日自动出首,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起到抚定白山派教徒人心的作用。应该说,清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危害性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这一政策的转变是十分明智且非常及时的。
就在清朝宣示宽大处理政策并令地方官员留心访察之际,是年五月,又得到了重要线索。据从巴达克山赎回的叶尔羌台里布和卓密告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波罗尼都有三子俱藏匿于境外巴达克山。《清高宗实录》载:
参赞大臣舒赫德奏,臣等风闻布拉呢敦逃入巴达克山时,曾将幼子三人携往。今据素勒坦和卓赎回之叶尔羌回人台里布和卓密告臣额敏和卓云:布拉呢敦三子,一名和卓阿什木,一名阿布都哈里克,一名和卓巴哈敦,现在巴达克山居住,所有照管养育之人,俱甚穷苦,且虑伤害。臣等详议,若向素勒坦沙索取,恐伊藉端居奇,正在筹议间,适奉到养育萨木萨克之恩旨。臣额敏和卓即密传台里布和卓,询得实情,随饬亲信属人什丕同叶尔羌伯德尔格回人数名前往,因贸易之便,通知养育布拉呢敦三子之回人等,宣示圣恩,令其带领来投。再经过霍罕部落之要隘,亦行文该处阿哈拉克齐密尔莽苏尔,令其照管前来,一切俱以臣额敏和卓之意为词。其台里布和卓等,俱酌加奖许,令其相机办理,报闻。[11]
地方官员担心通过官方渠道,直接向巴达克山索取波罗尼都三子,素勒坦沙会居奇生事,故额敏和卓派亲信什丕与叶尔羌商人同往巴达克山,向护养三子之人“宣示圣恩,令其带领来投。”这是清朝首次直接向外逃的波罗尼都后裔等宣示招抚恩养政策。这应该是此年五月以前之事。但此行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显然护养者们对清朝心存疑惧,不为招抚政策所动。
二十七年(1762)初,叶尔羌办事都统新柱奏称,巴达克山素勒坦沙遣使人请求扩大贸易,建议“乘此可以额敏和卓之意告知使人,令将布拉呢敦三子献出”。乾隆帝览奏后也认为这是一机会,谕令:
如此办理,甚属妥协。着即作为额敏和卓之意,令来使回告苏勒坦沙:从前伊思沐皇仁,曾献霍集占之首,大皇帝深加嘉赏,屡沛恩施。今闻布拉呢敦三子俱在汝处。布拉呢敦汝之仇雠,其三子将来稍长,安保不别生事端。与其留之,时加防范,不若献之大皇帝,必鉴尔等悃诚,特加赏赉。[12]
由此可知清朝君臣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高度关注与警惕。但额敏和卓以个人名义寄札于素勒坦沙后,仍无回音。当年底,喀什噶尔地方官员再次侦得消息,波罗尼都妻子在巴达克山,“现随摩罗巴喇特、摩罗密诺啰斯二人度日。”[13]叶尔羌都统新柱等认为“与其密为开导,不若显行索取,”[14]获准派遣伯克萨里等随同在叶尔羌之巴达克山使人噶巴尼雅斯前往巴达克山晓示素勒坦沙。伯克萨里为一能员[15],至巴达克山后圆满完成了使命。新柱在上奏中详悉报告了萨里等人赴巴达克山完成使命之经过情形:
据派往拔达克山之萨里、阿布拉三等呈称,上年十二月十九日至拔达克山,将所奉访闻波罗尼都尸骸潜瘗于牌租阿巴特及寄书素勒坦沙速令呈献等情节,再三开导。素勒坦沙于二十三日遣密尔咱阿达里卜等同到埋瘗波罗尼都尸骸处所,眼同掘出。并将伊妻一名珠赉哈,系回人,生子和卓阿斯玛;一名巴特玛,系厄鲁特人,生子和卓阿卜都哈里克;一名额尔克扬,系布鲁特人,生子和卓巴哈敦,俱全行查交。又照看伊等之摩罗密尔努鲁斯、摩罗巴喇特等九名口,情愿随来内地,遂于二十六日起程等语。查散秩大臣阿奇木之姊济尔噶勒,系波罗尼都属人,波罗尼都之妻俱系素识。本年正月二十五日,臣等将波罗尼都之妻三人,令济尔噶勒及叶尔羌旧伯克等识认,佥称确实。又诘问密尔咱阿达里卜云,从前素勒坦沙曾言波罗尼都之尸,系伊亲随伊里雅斯等盗往珲都斯塔尔罕部落,埋于伊玛玛拉,今从拔达克山牌租阿巴特掘出,恐未确实。据称,前将军等索取时,未知盗去原委,是以不能查出。续因和卓木幼女身故,前往埋葬,其时正值贸易聚集之期,凡波罗尼都旧属,俱于是夜潜往祭奠,我等俱经目击。此次掘尸时,因摩罗巴喇特不肯直供,经萨里等持刀欲杀,始指掘一幼女之尸。复行严讯往掘,凡旧随波罗尼都人等,意俱惨沮等语。臣等伏思波罗尼都负恩叛逆,部灭身亡,其尸骸妻子虽无关轻重,但有此余孽仍留回部,(难)保无借端滋事,摇惑众心,以至善良被扰。今全行献出,回人共见共闻,边陲益为宁帖,臣等不胜庆幸。谨将逆尸盛匣封固,及其妻子属人派员一同解送……[16]
此次解回之波罗尼都之妻维吾尔人珠赉哈、额鲁特人巴特玛、布鲁特人额尔克扬及波罗尼都之子和卓阿斯玛、和卓阿卜都哈里克、和卓巴哈敦共计6人,另有照看者摩罗密尔努鲁斯、摩罗巴喇特等9人。萨里等与素勒坦沙使人密尔咱阿里达布解送此15人及掘出之波罗尼都及其女遗骸返回喀什噶尔,受到朝廷的嘉奖。
波罗尼都之子和卓阿斯玛、和卓阿卜都哈里克、和卓巴哈敦及其母等6人,并非接受清朝宣示的招抚政策自动来投,而是在巴达克山素勒坦沙的配合下查出解回的外逃人员,但清朝并未按罪孥缘坐例依法处置,也未给与加恩养育的优遇,而是将一应人等俱解送京师,给与功臣之家为奴。笔者所见清代文献中只记载了阿卜都哈里克至京后的情况,另二子和卓阿斯玛、和卓巴哈敦以及最早查获并令送京之波罗尼都离异之妾爱什阿哈察所生子萨木萨克,目前尚未见到其下落的相关记载。
阿卜都哈里克随母巴特玛移居京师后先在大学士傅恒家中为奴,[17]成年后娶妻冯氏,生有二子一女,名伯巴克、阿布都色莫特、帕特买。因他有着圣裔(牌罕巴尔)的光环[18],新疆维吾尔人仍然对他尊崇不已。每逢年班伯克进京,都要到他家中看望,并资助银两。[19]道光三年(1823),因其为奴已六十余年,且安静谨慎,明白晓事,“王化国威均所知晓,”道光帝谕令将其一家入籍于蒙古正白旗,按维吾尔人当差之例,赏给差事。[20]
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作乱。阿卜都哈里克为张格尔之胞叔,依清律应连坐处死,道光帝谕令从宽发遣。阿卜都哈里克与妻冯氏,长子伯巴克、长媳杨氏、次子阿布都色莫特、女帕特买,长孙阿什木、长孙女大妞等,被分别发配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四省,所有眷属发配江宁、杭州给驻防八旗为奴。阿卜都哈里克时已在七十岁上下。道光十二年(1832),道光帝以张格尔已明正典刑,而云南等四省巡抚也曾具奏阿卜都哈里克等在监安静,且张格尔作乱时阿卜都哈里克等并不知情,便谕令将其一家释回京师。时,阿卜都哈里克及其长子伯巴克已病卒于配所,灵柩移送京师。冯氏、杨氏、阿布都色莫特、帕特买、阿什木、大妞等被送回京师,仍隶于蒙古正白旗。[21]
乾隆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的清查措施可谓细致周密切实可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遗憾的是此中也有疏忽之处。早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六月,前述叶尔羌台里布和卓在密告波罗尼都三妻子在巴达克山的同时,还曾密告波罗尼都尚有一子名萨木萨克,已经逃往境外退木尔沙地方。据参赞大臣舒赫德奏报:
询问回人台里卜和卓,据称波罗泥都有子萨木萨克,系阿里雅斯之妻乳哺。阿里雅斯潜盗波罗泥都尸骸,逃往伊木玛拉、衮图斯等处。昨据海明已查出波罗泥都幼子萨木萨克,今又有同名之人,应行详查等语。海明前奏波罗尼都逃走时,将伊子交伯什克勒木之密喇卜养育,今据台里卜和卓所称,则系阿里雅斯并将尸骸盗去,看来此次所奏较实。[22]
此前已查获一萨木萨克,系波罗尼都离异之妾爱什阿哈察所生,谕令解京安置。佐口透先生认为,已查获之萨木萨克并非波罗尼都之子,爱什阿哈察也非波罗尼都之妾,但他并无举出此说的根据。[23]笔者认为,在未见到相关材料予以证实之前,尚难以确定已查获之萨木萨克非波罗尼都之子。海明当时查明萨木萨克之母为波罗尼都离异之妾爱什阿哈察,而且查明萨木萨克有乳母及收养之回人博罗特索丕。此萨木萨克及其母、乳母、收养之人皆有查明上报之实名,而且已奉乾隆帝谕令送往京师“加恩养育。”如果确实是冒称作假之人,当有严加处理之相关记载。因此,笔者认为,在新的史料发见之前,佐口透先生关于此萨木萨克非波罗尼都之子、爱什阿哈察非波罗尼都之妾的提法尚难成立。
清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实行的清查措施和招抚政策的效果是明显的,波罗尼都子女、妻妾陆续被查明,除却外逃之萨木萨克外和夭折于境外之女外,其余相继被送至京师安置。
以下表列白山派大和卓波罗尼都妻妾子女及子女下落情况(表格略)。
上表根据《清高宗实录》中清查招抚和卓后裔的记载所列,尚需查阅文献档案补充订证。根据当时查获的波罗尼都之子女多系幼童的事实,可以推断这些妻妾多为波罗尼都返回喀什噶尔后所娶,这也反映出大和卓波罗尼都自伊犁返回喀什噶尔后广置妻妾、离异妻妾、甚至夺人之妻的个人生活情况。波罗尼都的这种个人生活情况使我们得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到他与小和卓霍集占的不同之处。
二、对萨木萨克招抚政策的实行及其结果
在清查中漏网的波罗尼都幼子萨木萨克,出逃时“甫三、四岁,伊乳母携往潜逃安集延境外”。[24]按波罗尼都家族逃往境外是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夏季,依此推算,萨木萨克当为波罗尼都乾隆二十年(1755)年返回喀什噶尔后所生。照看其之乳母,即波罗尼都亲随阿里雅斯之妻。《西域闻见录》记到,萨木萨克逃往退木尔沙,退木尔沙汗收留了他。[25]退木尔沙,佐口透先生根据音译推测:“可能指的是阿富汗杜兰尼朝的阿哈默特沙的儿子退木尔沙和他的领土。”他认为:“1768(乾隆34)年前后,萨木萨克是隐藏在阿富汗东北珲都斯地方的。”[26]
从叶尔羌和卓台里布处得知萨木萨克外逃的消息后,清朝认识到:“看来此次所奏较实。”但前一萨木萨克送往京师恩养已“晓示回众,”而此时又出现一萨木萨克,则使清朝处于相对尴尬的境地,为避免再次公开访查在当地产生负面影响,乾隆帝采取了低调处理的策略,谕令新疆地方官员秘密访查:
但前次查出之萨木萨克,业已解京,若再行搜访,恐回人转生疑惧。且伊等虽称盗尸逃走,而喀什噶尔乃其先垄,或潜行埋瘗,并将伊子带回,亦未可定。此时不必张皇办理,惟在伊等先垄附近处所,伺间巡察,或向微末回人等询问,尚可得其实情。[27]
喀什噶尔、叶尔羌的地方官员尤其是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对外逃萨木萨克存在的潜在危险有着清楚的认识,他们不断进行秘密访察,并策划将其带回境内。乾隆三十三年(1768)九月,喀什噶尔办事尚书永贵遣使人前往巴达克山,查访萨木萨克下落,额敏和卓也为此专门寄书素勒坦沙询问了解。[28]三十四年(1769)初,额敏和卓与办事官员旌额理定计,“由叶尔羌拣派明白妥干商人,不露形迹,潜由巴达克山,取路前往珲都斯地方贸易,务期将萨木萨克乘机诱执前来……”乾隆帝对此举甚表关注,曾传谕询问:“萨木萨克信息何如?派往之人,曾否回来……着传谕安泰、旌额理、额敏和卓等速行奏闻。”[29]但萨木萨克一行或许有所察觉,于是离开了珲都斯。
乾隆四十九年(1784),萨木萨克遣托克托素丕等二人潜赴喀什噶尔,送书信与默罗色帕尔等五人。默罗色帕尔等人连同信件被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鄂斯璊拿获,经审讯得知,默罗色帕尔等人早已与萨木萨克暗中往来,并曾供给萨木萨克物件。[30]同时得知“萨木萨克现住色默尔罕地方,同行只十余人,求乞度日。”[31]“现已年届三十,糊口无资,状同流丐。”[32]鄂斯璊建议,选亲信可靠之人赴色默尔罕劝说萨木萨克返回,如不听,则“用计剿除。”乾隆帝认为“至用计将伊剿除,则非天朝体统,亦非边疆大臣办事之道。”谕令鄂斯璊写信与萨木萨克,再次向其宣示招抚政策,强调如能自动归附,“送至京师,候朕加恩,照霍集斯例,赏给职衔安置。”[33]
按霍集斯为乌什阿奇木伯克,随清军征讨大小和卓著有功绩,移居京师,加封郡王品级贝勒,在清代居京维吾尔人上层中爵位最高。[34]“送至京师,候朕加恩,照霍集斯例,赏给职衔安置”谕令的下达,表明清朝对流亡境外的波罗尼都后裔不仅坚持继续实行招抚安置政策,而且进一步加大了招抚的力度和吸引力。前述乾隆二十六年首次宣示安置萨木萨克谕令中不过提到“送至京师,加恩养育”而已,其后招抚逃往中亚的波罗尼都三子时,“宣示圣恩,令其带领来投,”此圣恩当也即“加恩养育。”此次则明确提出萨木萨克如能自动归附,到京后则将按照霍集斯之例,赐封以职衔,得到王公的政治地位与生活待遇。
但萨木萨克对清朝的招抚政策仍怀有疑惧之心,又与随从人等移往霍占伯克胡达雅尔处居住。因在霍占屡次抢掠过往贸易商人,引起浩罕伯克那尔巴图不满。获知此情后,乾隆帝敕谕那尔巴图擒献萨木萨克,“如能获擒,朕当加恩。”[35]那尔巴图虽将萨木萨克拘留,但因同教之故,未予解送。[36]其后,萨木萨克又移居鄂罗退帕。五十五年(1789)春,萨木萨克遣巴喇特等潜赴叶尔羌、喀什噶尔,通过雅呼和卓向白山派教徒科敛钱物。而雅呼和卓将科敛钱物大半纳入私囊。此事被地方官员侦知后,巴喇特、雅呼和卓等8 人皆被拿获正法。[37]
清朝采取严密措施对内加紧防范,萨木萨克秘密遣人赴喀什噶尔、叶尔羌一带联络白山派教徒的活动屡受打击,敛财渠道基本断绝;清朝又对萨木萨克居住地区的外藩首领不断许愿“重加赏赐、”“颁以恩典”,期望他们按照巴达克山素勒坦沙解送波罗尼都妻、子的作法,将萨木萨克解送清朝,[38]虽然未能如愿,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萨木萨克的流亡活动;与此同时,地方官员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对萨木萨克宣示招抚优遇政策。清朝的一系列努力最终产生了作用。嘉庆三年(1798),经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长麟再次宣示安置京师加恩赏给职衔等宽大政策,处于流亡困境中的萨木萨克终于有了反应,他派遣亲信迈玛特尼牙斯为代表赴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处递呈表文,恳请内投归附清朝。《清仁宗实录》载此事云:
谕军机大臣等,长麟等奏萨木萨克输诚向化恳请内投一折,览奏俱悉。萨木萨克系回部嫡裔,该处布噜特向俱借其名目,摇惑众听。今因逋窜日久,穷蹙无依,而各布噜特又闻喀什噶尔有调兵之信,不敢与之勾结。经长麟等晓谕令其内投,可期永除余孽,回疆益臻宁谧,实属极好机会。现在萨木萨克已令其为首办事之迈玛特尼牙斯赍递表文禀帖,并力辩上年并无纠众滋扰之事,自系感畏出于真诚,此时自不必深诘。但其表文内祇令伊子先行进京瞻觐,俟伊子由京回至鄂罗退帕后,再带家口同来。虽据迈玛特尼牙斯禀称,曾与彼抱经起誓,未必心存疑畏。长麟等严加驳斥,已令迈玛特尼牙斯复往饬谕,令其携眷同来。萨木萨克如果倾心向化,遵照亲来,长麟等自当派委妥员迎出卡伦,分起照管,将萨木萨克父子,俱行送京安插。将此传谕知之。[39]
这段记载极其重要。首先,从中可以看出萨木萨克已经下了内投的决心,这表现在他派代表赍递愿接受清朝招抚携带家口内投的表文禀帖,此代表是他的为首办事之人迈玛特尼牙斯。而且,迈玛特尼牙斯临行之前,萨木萨克与之抱经起誓以表明愿接受招抚内投的诚意。按抱经起誓即抱《古兰经》向安拉起誓,是穆斯林为表示诚意而举行的重要宗教仪式。萨木萨克为宗教首领,有着圣裔的光环,抱经起誓以示郑重,更说明其确实有内投之诚意。至于萨木萨克提出内投分两步走的计划,即先派其子进京瞻觐,待其子返回鄂罗退帕后即自带家口一同内投,这确实也流露出他对清朝尚存有疑畏之心。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作为流亡境外的反叛清朝的逆首后裔,不可能消除对清朝的疑畏之心,而且,在他身边的随从十余人也不可能想法一致,这些人对他的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但提出内投分两步走的计划,尤其是先派其子赴京瞻觐,表明萨木萨克对内投是经过一番慎重考虑的,这也反映出他确实是有内投诚意的。
萨木萨克下决心结束流亡生涯,愿接受招抚携带家口内投,是清朝长期实行正确的招抚政策的结果,是根除边疆隐患的一个绝好机会。对此,嘉庆帝也清楚的认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契机,上谕称:“令其内投,可期永除余孽,回疆益臻宁谧,实属极好机会”。甚至做出了令长麟派员出卡迎接,分起照管,将薩木萨克父子等俱行送往京师的具体安排。
但是,面对这一难得的契机,主持办理此事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长麟未能审时度势谨慎从事,犯了一个不可补救的错误。他对萨木萨克提出的内投分两步进行的请求“严加驳斥”,并“令迈玛特尼牙斯复往饬谕,令其携眷同来。”这一生硬的做法,对于本来就对清朝心存疑畏的萨木萨克及其随行人等来说,自必产生负面影响,加深其疑畏的程度,动摇其内投的决心。
果然,长麟所派德勒格楞贵等官员随同迈玛特尼牙斯前往鄂罗退帕晓谕萨木萨克,要求其一次性携眷内投,萨木萨克及其随从们得知清朝不同意内投分两步进行的请求后,疑惑顿生,内投决心动摇,态度发生变化。德勒格楞贵等回报,“萨木萨克误听讹言,妄生疑虑”,不肯起身。长麟仍尚未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再派员爱里牙尔等前往鄂罗退帕催促与照料萨木萨克等起身。爱里牙儿的催促进一步加深了萨木萨克等人的疑虑,使清朝实行四十余年招抚政策即将获得的成果彻底丧失。据报,“乃萨木萨克初欲携眷同来,继又饰词雪阻,复又因伊妻兄从中播弄,遂携眷潜逃,追拿无获。”嘉庆帝接到奏报后,申饬长麟等人“既为其所愚,办理又复冒昧。” [40]应该说,为其所愚并非事实,办理冒昧才是中的之见。清朝再次令宣示招抚政策:“如悔悟来投,仍当照前赏给职衔翎顶,以示绥怀。长麟等可将此意传播卡伦外,俾其知感知畏”。[41]但契机稍纵即逝,补救已无可能。随后,萨木萨克与其家口从人流亡于布噶尔(布哈拉),再未与清朝接触。嘉庆十四年(1809)十月,萨木萨克病卒于当地。[42]
三、玉努斯案与招抚政策的终止
萨木萨克病卒于布噶尔之后,留有玉素普(又作迈玛特玉素普)、张格尔(又作札罕格尔)、巴布顶三子。玉素普在布噶尔当阿訇,“与人念经,藉以养赡”[1],嘉庆三年萨木萨克恳请内投,曾请求先让其子进京瞻觐,此子当为玉素普。张格尔生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2]中等身材,紫黑色瓜子形脸面,鼻梁上微麻,三绺须,[3]为三兄弟中最为强悍凶狠者;巴布顶为珲都斯伯克赘婿,居住于达哈乃地方。三人虽在中亚娶妻生子,但生活窘迫,至流亡乞讨。他们视喀什噶尔、叶尔羌一带为祖上领地,暗中派人潜入边境,秘密联络喀什噶尔、叶尔羌一带的白山派教徒,敛取钱财。
嘉庆十六年(1811),札萨克郡王玉努斯出任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上任伊始,即查获萨木萨克长子玉素普寄信敛钱一案。《清仁宗实录》载此事云:
谕内阁,铁保等奏,查拏指称叛裔名目,敛取钱物,并捏写回经,妄添不法语句之首从各犯,审明办理一折。新疆回民久经安居乐业,萨木萨克远窜穷边,距喀什噶尔尚有五六千里之遥。伊故后,其子玉素普穷困无依,欲向伊旧日属下回人敛钱帮助。乃沙朵斯等胆敢私通书信,藉名惑众,敛取钱物,实属不法。铁保等一经访闻,即能不动声色,密饬阿奇木伯克玉努斯等,将案内首从各犯全数拏获,办理甚为妥速。铁保着加恩赏给副都统衔,其本任翰林院侍讲学士交吏部开缺,照例进本;哈丰阿著加恩赏给二等侍卫。阿奇木伯克郡王玉努斯甫经到任,即差七品明伯克阿布都拉、五品顶带蓝翎侍爱里巴克依等,借清查回庄为名,悉心访拏,搜获各项字迹,解送到案,甚属奋勉。玉努斯著加恩赏给大缎一匹、五丝缎二匹,明伯克阿布都拉著赏给大缎一匹,五丝缎一匹,以示奖励。爱里巴克依系玉努斯属下之人,令其自行加赏。所有案内首从各犯,俱着照所奏办理。[4]
此次破案的具体负责人是额敏和卓之孙札萨克郡王玉努斯,他继祖父额敏和卓查访引渡潜逃巴达克山牌租阿巴特之波罗尼都妻子等15人、父伊斯堪达尔拿获在叶尔羌、喀什噶尔白山派教徒中为萨木萨克敛财之巴喇特等8人[5]之后,再次侦破拿获为玉素普敛财之白山派教徒。经严刑审讯,最终将案犯毛拉素皮、乌舒尔、爱玛尔、沙朵斯等4名正法,其家属发往黑龙江给驻防兵丁为奴。但两年之后,这一已定性处理过的案件却发生了出乎意外的根本变化。
嘉庆十九年(1814)初,新任伊犁将军松筠访得阿奇木伯克玉努斯有不法之事,上谕称:“玉努斯系回子郡王阿奇木伯克,前经松筠访有营私取利苦累回民等款,因令松筠前往查办。”松筠前往喀什噶尔途中,接到参赞大臣恩长信告:“霍罕伯克爱玛尔遣使呈请在喀什噶尔添设哈子伯克,自行办理安集延事务,不必阿奇木伯克管理。”接着“经松筠访知,系因玉努斯遣人致送爱玛尔礼物,与之通好,爱玛尔遂有是请。”[6]跨境设税官实属过分妄求,嘉庆帝览奏后震怒,令“著松筠将前后访出各款,逐细向玉努斯诘讯,务得真实情由。”松筠奏称爱玛尔敢于妄求的起因是玉努斯访查萨木萨克之子下落。《清仁宗实录》载此事云:
又谕,松筠奏行抵叶尔羌面询玉努斯及差赴霍罕之阿巴斯供词一折。玉努斯身为郡王,现系阿奇木伯克,乃率自遣人前赴霍罕,送礼通好,访问萨木萨克之子下落,致被爱玛尔轻视,向其所遣之人争添礼物,不肯见面,并令称其为汗,皆由玉努斯多事取辱。现在霍罕地方讯明并无萨木萨克有子之说,而爱玛尔因见玉努斯卑礼厚币,从而生心,旋即遣人前来,欲在喀什噶尔添设哈子伯克。玉努斯无端生衅,是即其罪,松筠现将玉努斯摘去顶翎,在叶尔羌看守。[7]
从此段记载可以看出,嘉庆十六年(1811)查获处理萨木萨克之子玉素普寄信敛钱案后,玉努斯作为破案的具体负责人,并没有中断此案的延续侦探,他在继续查访萨木萨克之子下落。为了得到确信,他自行派人前往浩罕,送礼通好,以争取爱玛尔的支持,将萨木萨克后裔下落等情况了解清楚,争取早日消除这一隐患。这正表明玉努斯与其祖额敏和卓、父伊斯堪达尔同样,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影响和潜在的危险有清楚的认识。玉努斯派人赴浩罕向爱玛尔送礼通好并查访萨木萨克之子下落的行动方式,实际上是秉承了其祖、父的传统行动方式。早在乾隆年间,额敏和卓多次以自己的名义派人赴巴达克山,或向白山派和卓后裔宣示圣恩,劝其内投,[8]或向素勒坦沙通好,劝其献出白山派和卓后裔。[9]玉努斯的这一行动方式显然无可非议。至于爱玛尔向玉努斯所遣之人“争添礼物,不肯见面,并令称其为汗”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玉努斯是以自己的名义派人赴浩罕的,而此时随着版图的扩大和实力的增强,浩罕汗国已经形成,其伯克已称汗多时,与乾隆年间统一新疆时期的浩罕已不可同日而语。[10]因此,玉努斯以自己的名义派人活动交涉,受到浩罕汗爱玛尔的轻视,有其必然性。至于爱玛尔欲在喀什噶尔添设哈子伯克,乃是浩罕汗国想控制在喀什噶尔进行的规模日益扩大的相互贸易。正如日本学者佐口透所指出的:“由此也可以看出,爱玛尔汗向东发展,特别是以国家权力去支配东方贸易的意图。”他认为,“就当时浩罕汗国的内部情况看,即使没有玉努斯和他呼应,爱玛尔汗也可能提出这样的要求的。”[11]
震怒之下的嘉庆帝痛斥爱玛尔汗:“以尔霍罕部落,不过边外小夷,天朝准令来往贸易,已属格外恩施,今尔敢为无厌之请。试思天朝之人岂无在尔处贸易者,若在尔境内添设官员,稽查税务,向无此例,天朝尚不肯为越界之事,尔何得妄行生心,欲于天朝境内违例妄为!”[12]同时,又将浩罕敢于妄求的起因,归之于“因见玉努斯卑礼厚币,从而生心。”最终归罪于“玉努斯无端生衅。”
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焦点在于松筠奏报中提到,“现在霍罕地方,讯明并无萨木萨克有子之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一件档案使我们对松筠持此说的根据有所了解。这件档案中记载,当松筠赴喀什噶尔途中行抵阿克苏时,接见了一些伯克、阿訇,“据年老阿珲阿布都勒巴海当同大众声称,霍集占有子萨木萨克之说,断断无有此事,所有讹传误造谣言,皆系小人从中牟利所致……”[13]这位老阿訇本来说的是有无萨木萨克存在,而且将萨木萨克错作霍集占之子,但松筠不加辨别追究,直接奏报为“现在霍罕地方讯明并无萨木萨克有子之说。”更令人吃惊的是,松筠到达叶尔羌面询玉努斯并摘去其顶翎派人看守之后,又奏报称玉努斯还有“邀功枉杀四命”的严重问题。《清仁宗实录》载:
前此铁保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时,曾据玉努斯禀报,有回众等私敛金钱送给萨木萨克之子一案,当经审办,奏请将毛拉素皮、乌舒尔、爱玛尔、沙朵斯四名正法。此据松筠查明此案情节,均系玉努斯同伊莫洛伯克阿布都拉仔斯商量捏造,其所云攒凑金钱等物,竟系玉努斯自行备出,并将伊父伊斯堪达尔从前招降萨木萨克原书添写,捏作毛拉素皮带来凭据,酷刑取供。现在该处大小伯克回子阿珲等,人人痛恨称冤,经松筠查讯得实。[14]
案犯四名已于三年前正法,所有定案证据当时已经验明。而此次翻案,提出依据有四:其一,所敛金钱系玉努斯自行备出;其二,毛拉素皮带来书信凭据也系玉努斯假造;其三,酷刑取供;其四,当地大小伯克回子阿訇等,人人痛恨称冤。
最终翻案定谳,松筠以“多事取辱”,“无端生衅”,[15]“编造谣言,刑求无辜,不加详勘,枉杀四命”,及“纵容护卫家人抬价卖粮,苦累回众”等罪名,[16]奏请将玉努斯处死抵罪。嘉庆帝以玉努斯为其所娶仆妇所惑,尚有一线可原,且其祖额敏和卓、父伊斯堪达尔宣力多年,著有勋劳,加恩将玉努斯免死,令解往伊犁永远监禁。前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铁保等官员皆被罪。毛拉素皮等家属及涉案人员皆从发遣地吉林等处赦回。此案被称为玉努斯案。玉努斯案的严重后果在于:由于松筠奏报中“现在霍罕地方,讯明并无萨木萨克有子之说”,得到了嘉庆帝的认可,清朝由此做出了不准喀什噶尔等地阿奇木伯克与浩罕伯克通礼交好了解信息的决定,[17]中止了自乾隆朝以来长期实施的招抚白山派和卓后裔的政策。
关于上述玉努斯案,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潘志平、陈殷宜、阿拉腾奥其尔等学者在其相关著作中都已指出是一冤案,但未做深层次的分析。[18]惟青年学者聂红萍对此作了专题研究,并利用了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资料。2007年初,聂红萍发表了《嘉庆朝新疆“玉努斯案”》一文,指出:毛拉素皮和乌舒尔于嘉庆十三年出境至布噶尔地方,见到了萨木萨克、玉素普,并暂住彼处。期间,萨木萨克去世,玉素普将‘历叙其祖上名字’的书信一纸、自已所剃头发一包、从前伊斯堪达尔招降萨木萨克原书一封交与毛拉素皮、乌舒尔,作为敛钱凭据。这些敛钱凭据及所敛钱物在嘉庆十六年案发时全部被搜出。聂文通过对三件敛钱凭据的真伪、毛拉素皮是否到过布噶尔以及所敛财物的种类等数方面的分析,进一步肯定此案为一冤案[2]。但松筠当时为何如此定案?聂文在仔细考察分析嘉庆帝保守的治边思想、对白山派和卓后裔轻视态度以及松筠在嘉庆朝仕途浮沉的背景之后,提出了“通过以上考察,可知‘玉努斯案’是松筠为迎合嘉庆帝保守的治理新疆的思想而制造的冤错案”的认识。聂文具体指出,玉努斯案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嘉庆帝保守的治理新疆的思想和对萨木萨克问题不予重视的态度;而松筠诿过于玉努斯,则与他在新疆的仕途沉浮有关:即由于自己屡受嘉庆帝斥责,遂揣摩嘉庆帝思想意图,迎合旨意,导致冤案产生。这些认识应该说是有一定的道理。
2011年,又有学者潘向明《清代新疆和卓叛乱研究》一书问世,该书第五章专论嘉庆朝对和卓政策的失误,在肯定此案为冤案的同时,根据一些记载进一步对松筠进行了剖析,指出松筠此人具有“独特而复杂的性格……善于揣摩上意而又敢于独断专行,擅令杀人。”并举其乾隆年间“绞杀伪皇孙”和嘉庆年间擅杀发往新疆的近二百名“宁陕降匪”等事例,证明“松筠其人具有善窥上意、沽名钓誉的性格,更主要是此人暴戾残忍,为了个人利益,甚至不择手段,残害人命。”[19]指出“以松筠的性格,无中生有,罗织罪名,以致人以死地,实属寻常小事……”[20]进而指出,此冤案的发生,“其原因就在松筠要借此迎合嘉庆帝否认和卓后裔存在的心理,以讨好嘉庆帝,故不惜歪曲事实,置人于死地”。[21]“为了迎合嘉庆帝的心思,故意颠倒黑白,指鹿为马。”[22]“松筠为了证实萨木萨克无子,以迎合嘉庆帝轻视以至否认和卓后裔存在的心理,处心积虑地对嘉庆十六年的内外勾结一案进行了翻案……”[23]松筠是历事乾隆、嘉庆、道光三朝的一能员,早在乾隆朝就以“能任事”著称。[24]潘著所述松筠事例及其对松筠性格的深入分析使我们对这位能员的两面性有了一定的认识。
此案为一冤案显然是无疑义的,因为定案的前提是萨木萨克无子,而前述嘉庆三年萨木萨克请求内投时即提出过先派其子赴京瞻觐的计划,以后萨木萨克之子玉素普、张格尔、巴布顶的相继出现以及道光八年张格尔被捕后供词中提到萨木萨克有子孙八人的事实,[25]证明这一前提是不能成立的。
但松筠当时为何如此定案?完全是他蓄意制造冤案吗?笔者认为,最终造成此冤案的因素并非单一,原因错综复杂,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笔者认为,聂文提出的认识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正是由于在嘉庆帝即位后唯恐启边衅的保守治边思想和对白山派和卓后裔轻视态度的影响下,加之松筠在伊犁将军等任上因办事屡不称旨,数遭斥责,降职革职,出于自身仕途利益,遂揣摩迎合嘉庆帝思想意图,导致玉努斯被冤案。这一冤案是在一个特殊的背景下出现的。聂红萍在其《嘉庆朝新疆“玉努斯案”》一文中经过深入考察分析后得出的“可以认为“玉努斯案”是松筠制造的冤错案”的结论是成立的。
但是,将此案完全归之于松筠处心积虑一手制造,也不完全符合实际,难以令人信服。尤其是此案的最终定谳,根据是众口一词否认罪证,而且是“该处大小伯克、回子、阿浑等,人人痛恨称冤”,这显然松筠所不敢和所难以自行编造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忽视此次反案过程中,喀什噶尔、叶尔羌地方白山派教徒势力与玉努斯郡王家族之间的矛盾因素,以及玉努斯郡王家族与喀什噶尔、叶尔羌地方伯克群体、宗教群体以及普通百姓之间的矛盾因素。
玉努斯家族为吐鲁番望族,其祖父额敏和卓自康熙末年脱离准噶尔汗国归附清朝,在吐鲁番助清军屯垦。雍正年间额敏和卓率万余维吾尔人随清军东撤至关西瓜州,至乾隆年间始返回吐鲁番。[26]平定大、小和卓之乱,额敏和卓参赞军务,“知无不言,言无不宜。其心匪石,不可转移”。[27]大、小和卓败走巴达克山,乾隆帝密谕将军兆惠,“叶尔羌、喀什噶尔二城,乃回人根本,补授阿奇木伯克甚为紧要,朕意欲以额敏和卓管叶尔羌……有此等旧人在彼,始堪倚任。”[28]额敏和卓深悉当地社会各方面情形,众伯克不敢玩忽职守,而外藩巴达克山素勒坦沙敬畏额敏和卓,至称之为父。[29]出身宗教职业者的额敏和卓深知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潜在影响与危险,故全力贯彻乾隆帝的招抚政策,促使巴达克山素勒坦沙配合清朝将逃亡的波罗尼都妻、子、随从等15人解送回境。额敏和卓最先侦知尚有波罗尼都幼子萨木萨克漏网,他设计拣派亲信前往珲都斯招抚萨木萨克,并对内采取严加防范的措施,断绝当地白山派教徒与萨木萨克的联系。其后,额敏和卓第六子伊斯堪达尔以郡王身份驻喀什噶尔、叶尔羌担任阿奇木伯克,继续严厉打击当地白山派教徒与萨木萨克的联系活动,将萨木萨克所遣巴喇特等8人拿获正法。伊斯堪达尔之子玉努斯继任郡王、阿奇木伯克之后,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危害性同样有着深刻认识,又将玉素普派来敛财之毛拉素皮等4人拿获正法。玉努斯祖孙三代对清朝忠心耿耿,他们对白山派和卓后裔存在的危害认识清楚,对内严加防范,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数案中牵连处置之白山派教徒不少。长期受到打压的喀什噶尔、叶尔羌白山派教徒仇视忠实于清朝的玉努斯家族自不待言。潘著对这一点也有认识。[30]
玉努斯祖孙三代长期为清朝所倚任,其家族在新疆维吾尔人上层四大家族中居于首位。[31]虽然该家族对清朝忠心耿耿,但倚势违法行为也多次发生。例如,额敏和卓次子素赉璊承袭郡王爵位后不久即获罪,其具体罪行为“科敛银两,挑选幼女,”且“阉割家人,复致于死。”[32]额敏和卓之长子努尔迈哈默特因复杂的原因,未列谱系,不为朝廷所知。但在伊斯堪达尔任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和喀什噶尔协办大臣期间,努尔迈哈默特之子迈穆特担任喀什噶尔伊什罕伯克,而迈穆特之子密尔哈色木、密尔台布都在喀什噶尔,有着六品、七品顶戴[20]。这不能不认为是利用了其家族在喀什噶尔的权势,因为我们没有见到努尔迈哈默特及其后裔有何劳绩的记载。而玉努斯最初事发之由,在《清仁宗实录》中是这样记载的:“玉努斯系回子郡王阿奇木伯克,前经松筠访有营私取利苦累回民等款,因令松筠前往查办。”[33]从这一记载可以得知,松筠前往查办玉努斯的缘由是“营私取利苦累回民,”关于这一点在后来的记载中具体化为“玉努斯纵容护卫家人,囤粮贵卖,苦累回众。”[34]只是在松筠前往喀什噶尔查办玉努斯苦累回众问题时,才又引发了其它问题,而在最终定案时,“抬价卖粮,苦累回众”却成了微末枝节。[35]但应该指出的是,“营私取利苦累回民,”反映出玉努斯在阿奇木伯克任内利用权势牟利的事实,而这种不法行为自然损害诸多基层群体和广大百姓的利益,扩大了自己的对立面。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当嘉庆十六年玉努斯拿获毛拉素皮等人,搜出敛钱凭据即玉素普‘历叙其祖上名字’的书信一纸、玉素普所剃头发一包、从前伊斯堪达尔招降萨木萨克原书一封,事关身家性命,毛拉素皮等自然会断然否认这些东西不是来自玉素普的敛财凭据,不予认罪。正因为如此,铁保、玉努斯才用刑逼其招供,最终定案。此外,可能玉努斯在对毛拉素皮等人的审讯中已经得知萨木萨克并非只有玉素普一子,遂自备财物,遣人前往浩罕通好,进一步查访落实,但这一举动不仅没有得到嘉庆帝的认可,反而横生枝节,几乎招致杀身之祸。松筠前往审理玉努斯“苦累回众”过程中,浩罕爱玛尔提出在中国境内添设官员自行办理商务的要求,松筠认定是玉努斯与浩罕通好送礼所致,嘉庆帝震怒,玉努斯陷入了极其被动的处境。长期受到打压的喀什噶尔白山派教徒们借此机会翻案,反诬玉努斯“邀功捏报,妄杀四命”,而对额敏和卓家族成员不满的“该处大小伯克、回子、阿浑”等,群起向松筠联名控告,将旧恨新仇,集于玉努斯一身,众口一词,“人人痛恨称冤。”于是,矛盾交织,事态复杂化,玉努斯成为众矢之的,有口难辩了。
无独有偶,与玉努斯查找白山派和卓后裔而遭反控的相同情况,早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已经发生过,但结果完全不同。当时,萨木萨克遣属人托克托素丕等送信与喀什噶尔白山派教徒默罗色帕尔等人,被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鄂斯璊访知拿获。鄂斯璊为库车伯克贝勒品级贝子鄂对之子,也为清朝所倚重。[36]从查获信件中得知默罗色帕尔等与萨木萨克早有联系,并曾暗中供给萨木萨克钱物,[37]又获知布鲁特散秩大臣阿其睦之弟额睦尔隐匿托克托素丕等情事,立即禀告喀什噶尔办事大臣保成。经保成等审讯默罗色帕尔及与托克托素丕同来之默罗呢咱尔等人,获知萨木萨克在色默尔罕之情况。布鲁特散秩大臣阿其睦闻讯,恐牵连罹罪,遂与弟额睦尔、侄燕起,会同英吉沙尔阿奇木伯克阿里木以及数名和卓、伯克,联名反控萨木萨克寄信于鄂斯璊。经保成审讯,俱属诬妄。阿其睦犹不甘心,再领额穆尔等,赴乌什参赞大臣绰克托处控告鄂斯璊。乾隆帝闻奏,申饬绰克托、保成等一意姑息,任由阿其睦等四处妄控。为使鄂斯璊不受诬告之影响,尽全力办理萨木萨克事宜,乾隆帝特将御用玉搬指赏赐鄂斯璊。谕旨称:“即因引诱萨木萨克,与以书札,略送对象,系为国家办事,亦属无妨。若惧人诬告,将探听萨木萨克之人唤回,则断乎不可。”[38]并授鄂斯璊贝子爵位。[39]
还应提到的是,玉努斯恰恰是在道光年间抵御萨木萨克之子张格尔入侵时以身殉国的。嘉庆十九年(1814)玉努斯被判解送伊犁,永远监禁。[40]五年后,嘉庆帝感念额敏和卓、伊斯堪达尔的军功劳绩,加恩将玉努斯释回吐鲁番,交其母哈里察拘禁管束。[41]道光五年(1825),萨木萨克次子张格尔作乱,道光帝想起玉努斯是因查访萨木萨克之子获罪,于是,谕令玉努斯设法诱擒张格尔,[42]赏给五品顶戴,随参赞大臣庆祥赴喀什噶尔办事。玉努斯至喀什噶尔后,随其堂兄札萨克郡王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迈玛特萨伊特侦捕张格尔徒众,奋勉效力,著有功绩,道光帝加恩赏戴花翎,拟补用伯克。[43]道光六年,张格尔复纠集叛众围困喀什噶尔。玉努斯随同迈玛特萨伊特率军民阻击叛众,拼死守城。白山派教徒深恨玉努斯与迈玛特萨伊特忠于清朝,城陷时残杀了迈玛特萨伊特与玉努斯。[44]玉努斯以殉国证明自己主动访查萨木萨克后裔并非多事,而嘉庆朝停止实行招抚安置政策是错误的。事闻,道光帝令赏给一品职衔,照头等台吉赐恤。[45]
四、结语
乾隆朝平定天山南北之后,居安思危,为维护统一局面,实现长治久安,对白山派和卓后裔采取清查防范措施,实行招抚安置政策,藏匿于境内外的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妻妾诸子先后被安置京师,消除了潜在的诸多隐患。
在得知波罗尼都幼子萨木萨克逃匿中亚的消息之后,清朝对内严加防范,打击境内白山派教徒为萨木萨克敛财的活动,断绝其经济来源;对外恩威并施,促使中亚巴达克山等外藩配合清朝,限制萨木萨克的流亡活动;同时,清朝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萨木萨克宣示招抚政策,许愿如能自动归附,则按乌什霍集斯之例,赏给职衔,安置京师,以此来加大对萨木萨克自动投归的吸引力。招抚政策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嘉庆三年,萨木萨克派亲信递呈表文,恳请内投归附清朝。但由于清朝地方官员长麟操之过急,措置不当,从而失去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契机。
嘉庆十九年的玉努斯案为一冤案,尽管该案定谳的背景、原因极其复杂,但伊犁将军松筠应对此负主要责任。玉努斯案的严重后果在于清朝中止了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与浩罕等外藩首领的往来关系,断绝了信息来源,使自己处于封闭状态。道光初年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庆祥上奏中提到:“从前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时常与霍罕伯克往来通信……因使介往还,得知外夷情况。乃自嘉庆十九年定例严禁后,外间信息,遂尔隔绝……”[46]玉努斯案之后,自乾隆朝以来对白山派和卓后裔长期实行的招抚政策实际上中止了,自此,地方官员即使明知萨木萨克数子的存在,也只能缄口不言。
招抚政策停止之后,萨木萨克诸子在边境地区的作乱活动变本加厉,更为猖獗。他们与喀什噶尔、叶尔羌一带的白山派教徒秘密串连,暗中活动,而浩罕汗国也趁机挟玉素普、张格尔兄弟以自重,使事态更为复杂化。张格尔数度败亡,又曾被浩罕圈禁,穷蹙之中曾三度差人禀请内投清朝,皆为喀什噶尔地方官员拒绝。[47]自嘉庆二十五年(1820)开始持续直至同治初年的白山派和卓后裔张格尔、玉素普、倭里罕等和卓之乱,迫使清朝多次从伊犁、乌鲁木齐以及内地调取大军进剿,劳师糜饷,费用浩繁,不仅严重摧残了喀什噶尔等西四城的社会经济,也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清朝的国力,加速了清朝的衰落。
(注释从略,引用请查找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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