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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主权的民族理论自觉——围绕西南民族研究的三场分歧及其方法论反思

摘要: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围绕西南民族研究出现了三场分歧。歧见的实质在于,“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方法论对民族研究的重要性;该选择“造国民”还是“造民族”;否认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民族”以免人假借“民族自决”分裂中国,还是承认其差异,给予扶持,促进平等团结来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21年第2期。图为傅斯年,图片来源:百度图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内容提要】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围绕西南民族研究出现了三场分歧。歧见的实质在于,“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方法论对民族研究的重要性;该选择“造国民”还是“造民族”;否认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民族”以免人假借“民族自决”分裂中国,还是承认其差异,给予扶持,促进平等团结来维护主权。这些分歧被急迫、粗糙地处置,使得人们忽略了民族研究方法论转向“语言、历史和主权相结合”的潜在共识。将三场分歧置入主权政治为坐标的宽广时空视野下,不难发现,“造民族”与“造国民”实乃传统国家转向主权国家的同一过程之不同面向,不可能二选一,也非只能二选一,“造民族”并不妨碍“造国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实践也证明,承认中华民族及其组成分子为不同层次的“民族”,注重平等、团结奋斗,方能有效捍卫主权。历史地看,有主体意识和理论自觉的本土化方法论,对于当代中国推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沿“主权”脉络继续往前走,仍有独特的意义。

 

【关键词】民族研究 主权政治 方法论 理论自觉 本土化

 

  中国由帝制王朝转向主权国家,近代史殊为关键。有关民族的议题展开,也无不与这段救亡史紧密相连。但因种种因素影响,同为救亡,知识界不免歧见频出,以西南民族研究为例,即不乏激烈论争。

 

  全面抗战时期,一批聚集西南地区的学者围绕“中华民族是一个”展开的论争,格外引人注目。不少研究者曾尝试梳理它所呈现的政治救亡对民族研究的影响,或是指出傅斯年、顾颉刚有借政治权力介入学术纷争之过,甚至是依附权力竞争,“因人废事”。不过,也有学人将之归结为受西学训练的年轻人(费孝通)与传统中国学者(顾颉刚)的知识交错,或强调各方观点都融入了重塑“中华”观念的进程,应结合“具体语境,从更广的视野上,揭示其中折射的学术与政治,及其他错综纠葛的社会因素”。此外,在支持傅斯年、顾颉刚观点之余,认为“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当称“族群”者,亦有之。

 

  其实,就近代中国西南民族研究议题而言,分歧不止此一场。例如,傅斯年与顾颉刚、容肇祖、汪敬熙等人因史禄国、杨成志西南民族调查事件,傅斯年与黎光明因黎光明、王元辉川西民族调查事件(王明珂在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档案中发现黎光明、王元辉的材料,并将之整理出版,方为世人所知),均产生过重大分歧。关于史禄国、杨成志西南民族调查事件,有认为傅斯年为学术机构声誉而替史禄国“文饰”者,也有批评顾颉刚、容肇祖狭隘民族主义情绪者。基于傅斯年、黎光明的争论,有学者指出实质是应选择“造民族”还是“造国民”,并强调近代和当代中国都应注重造“国民”而非“民族”。

 

  后两场分歧未直接影响到国家层面的政治实践,远不如前一场影响范围广且在学术史上引人注目。但若从追踪知识脉络走向及其方法论的角度看,它们与前一场论争无疑有同等重要的学术价值。将三场分歧一并置入近代民族学知识生产的连续谱中,或许比单独考察其中一场,更有利于清晰地呈现民族研究的历史脉络和值得反思的方法论问题。譬如,傅斯年、顾颉刚一贯就反对将少数“民族”作为特别的研究对象吗?若非如此,后来为何改弦易张?吴文藻、费孝通及其他参与论争者,在知识脉络上与傅斯年、顾颉刚是何种关系?“造国民”与“造民族”是否可以二选一,并且只能二选一?以何种方法论做参照,方能既顾及学术史上民族研究知识脉络的“具体语境”,而又兼及“更广的视野”(以何为坐标,视野边界“广”至何处)?

 

  一、体质、语言、历史与民族科学方法

 

  在三场分歧中,最早发生的是因史禄国、杨成志西南民族调查事件而起的论争。其所涉主角包括傅斯年、史禄国、杨成志、顾颉刚等等。

 

  傅斯年曾先后就读于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习数学、心理学、生理学、物理学,1923年入柏林大学学习比较语言学(其关于民族学的知识脉络渊源,无疑当首属德国历史学派和比较语言学派,方法上强调语言和历史分析)。1926年回国,他受聘于中山大学,1927年在该校创立语言历史研究所(简称“语史所”),任所长。1928年为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所聘,他在广州为该院创建历史语言研究所(简称“史语所”),任所长,但仍兼任语史所所长,直至11月卸任。

 

  1927年12月,俄籍人类学家史禄国经人举荐,拟受聘语史所。1928年4月,傅斯年亲自领史禄国拜访语史所顾颉刚,并与顾颉刚及家人一起观看瑶民跳舞,共同进餐,只是顾颉刚自感“惜予未能英语,无由达其款曲也”。其后,史禄国在中山大学讲授《民族学之一般概论》,为开展人类学调查做准备(史语所成立后,史禄国为两所共聘)。6月,校方决定组团到云南凉山调查“罗罗人”,调查团由史禄国主持,成员包括杨成志、史禄国的夫人(稍后,民俗学家容肇祖申请加入)。7月中旬,调查团自广州出发,经香港、越南到达昆明,但因先在越南遇台风,复加凉山一带常有“蛮子”(土匪)劫杀“汉民”而“行期累延”。约一个月后,容肇祖突告史禄国,他因需给学生开课得回广州,史禄国颇不满(史禄国原本预期容肇祖将长期参与调查,为之备制了整套行装和调查工具)。史禄国夫妇、杨成志对在昆学校、监狱和军队中的“罗罗人”做了数量可观的体质测量,但凉山之行迟迟未成。杨成志遂致信中山大学,谓史禄国“胆小”“怕苦”,并只身前往凉山调查。后来,杨成志确曾遇到“‘蛮子’下山抢劫汉民的枪声,感慨顿生,终夜不寝”,沿途几个县的县长均因“恐生不测”而劝阻其行程。

 

  1928年10月底,史禄国被召回广州,中山大学组织了几场会议质问他。傅斯年不仅拒绝参会,而且为史禄国力排顾颉刚、容肇祖、陈宗南、汪敬熙等人的意见(陈宗南、汪敬熙曾往昆明调查此事,但取证草率),尤其反对汪敬熙要求校方辞退史禄国。对此,顾颉刚于10月30日记道:“孟真(傅斯年)极袒史禄国,此感情用事也,缉斋(汪敬熙)必欲去之,亦成见。”据中山大学校史馆馆藏档案显示,11月25日傅斯年致信校长朱家骅:史禄国为语史所、史语所共聘,“现在中大或不感觉此科(人类学)宜亟发展,而中央研究院颇思振作此事”,可否由中研院单聘,史禄国仍在中山大学上课,算中研院送给中大的。此后,史禄国得以在中山大学上课,在中研院主持人类学研究组做研究。1930年5月,史禄国聘期结束,傅斯年对其工作业绩表示“由衷的欣赏”,并决定尽快出版其手稿。史禄国这些研究成果在中国几无知音,却曾“引起欧美学界广泛且深入的讨论”(鉴于它们中相当一部分乃史禄国基于昆明收集的资料所作,其昆明之行被认作无所事事,着实偏颇)。

 

  仅为了私人“感情用事”,傅斯年实在没有必要冒着得罪顾颉刚、容肇祖、汪敬熙等故交乃至中山大学校方的风险(傅斯年和顾颉刚多年私交过甚),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一个只有半年泛泛之交、流亡于中国的俄国人说话。毋宁说,傅斯年在学术研究上格外看重史禄国,其一,他实际上做了重要的科学研究,其二,其研究和教学国内暂无人可替代。为此,我们似乎有必要从学术视野、科学研究方法论的角度,对此事所涉人物的知识脉络再做些细究。

 

  从总体上说,顾颉刚与傅斯年皆有引入西学视野研究中国问题的科学主义方法论意识。受西方史学思想影响,顾颉刚三十来岁即提出,“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反背”。傅斯年曾致信顾颉刚,对此赞不绝口:“你在这个学问(中国古史学)中的地位……是(可)在史学上称王了”,并一再强调,“请你不要以我这话是朋友的感情,此间熟人读你文的,几乎都是这意见”。由此不难看出:其一,傅斯年称赞虽不乏过誉之嫌,但足见顾颉刚将科学主义方法论引入中国古史研究,取得了巨大的学术影响;其二,傅斯年、顾颉刚在科学主义方法论研究中国古史方面,有共同的基本立场。

 

  不过,傅斯年对科学主义方法论应用于中国研究的执着,乃至“偏执”程度,以及对塑造中国学术品格的视野和雄心,则显然远非顾颉刚所能相比。顾颉刚、傅斯年皆为“疑古派”代表人物,傅斯年此时却走上了“古史重建”的路。而欲达此目的,考古学、人类学皆为史学必不可少的辅助学科。是故,傅斯年强调“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研究历史,此时期给学生教授的课程不仅有《史学方法论》,还有《统计学方法论》。其《性命古训辨证》一书即是统计方法运用于中国古史研究的成果,在当时中国史学界极为罕见。从知识脉络的角度看,比起顾颉刚的“古史辨”,傅斯年在方法论上更看重史禄国之体质测量,也就不足为奇。尤其是在实地研究方面,傅斯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认可顾颉刚、容肇祖等人的民俗学研究注重收集实地材料的办法,却认为他们的科学化程度不够高、视野不够宽。据顾颉刚所记,1929年阴历正月初四,傅斯年到他家吃饭,说他“上等的天分,中等的方法,下等的材料”。1973年7月,顾颉刚又在该日记下方注道:“材料是客观实物,其价值视用者何如耳。岂能分高下乎!”。傅斯年的话固然说得有点过头,但也可见时隔四十余年后,顾颉刚仍似未理解傅语之主旨。

 

  从傅斯年的角度看,历史学、语言学之于民族精神极为重要,而“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若干历史学的问题非有自然科学之资助无从下手,无从解决”。他成立语史所和史语所,乃有与西方人一争高下的民族主义气魄,“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为此,傅斯年认为,必须倚仗科学主义方法论,“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他不无豪情地呼吁道:“我们正可承受了现代研究学问的最适当的方法……要实地搜罗材料,到民众中寻方言,到古文化的遗址去发掘,到各种的人间社会去采风问俗,建设许多的新学问!我们要使中国的语言学者和历史学者的造诣达到现代学术界的水平线上,和全世界的学者通力合作!”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视野和科学主义方法论上,就人类学这个“欧洲所能我国人今尚未能”的领域,史禄国可谓傅斯年的高水平知音,也是达成这样的学术目标,可“通力合作”的最佳世界级学者。史禄国与马凌诺夫斯基、拉德克利夫-布朗、克虏伯是“现代人类学的创始人”。而且,与后三者仅强调静态的社会人类学或文化人类学而不涉足生物层面不同,史禄国生物学训练“深透”,力图以“人”为中心,建立一门统合自然地理、生物、社会、文化的“动态演化”的“名副其实的人类学”(以至于他对马凌诺夫斯基及欧美人类学界称赞有加的费孝通的博士论文,“曾表示过不满意的评论”)。更难得的是,史禄国是彼时世界级的人类学家中唯一对中国境内民族有深入研究,且因逃避苏联政治斗争而愿在华长期工作者。

 

  杨成志只身入凉山从事民族调查约两年,1930年回到广州。其调查取得不少珍贵资料和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政学两界赞誉甚高,谓之“为西南民族,放一曙光”,“欧文亚粹吸收全”,并因擅长“罗罗文”而被史语所聘为李方桂的研究助理(彼时,李方桂已是世界有名的汉、藏、侗台、印第安语专家)。凭藉西南民族调查,杨成志在人类学、民族学领域俨然是迅速兴起的学术新星。惟傅斯年一面肯定其“精神可佩”,创造了“新纪录”,另一方面又泼其冷水道:“第一要义是免去宣传及Journalism之烂调,第二是随李(方桂)先生学方言等细密的方法,第三则随时扩充自己工作的工具,而一切观察工作尤要细心”,如此再努力三四年才能“入门”,七八年才能成“专门名家”。后来,杨成志也自认科学训练不足,而前往法国求学于莫斯等著名人类学家。1933年,他在法国记述道:“我6年来对于西南民族的探讨……深觉所发表的著述尚不能跻于专门的研究” 。

 

  不难看出,对史禄国、杨成志西南民族调查事件,傅斯年鼎力支持史禄国并与顾颉刚等人发生论争,与之对“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和世界性学术视野的认识水平、要求比顾颉刚高很多有密切的关系。在主张以科学主义方法论改造中国学术研究方式这一点上,他与顾颉刚总体上算是“同道”,尚且发生如此分歧,也就不难理解他与根本不主张用“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西南民族的黎光明,必然发生分歧。

 

  黎光明本是川西灌县(今都江堰)回民,1922年入东南大学史学系学习,因参加反军阀、反帝的政治运动被开除,后转至中山大学并于1928年毕业。当年8月,傅斯年以史语所名义聘请黎光明与王元辉(也曾因参加反军阀、反帝的政治运动被北洋大学开除),前往川西从事为期2年的“民物学调查”。黎光明、王元辉两人到川西的“西番”地区后,却发现当地人根本不知何为国家,从而认定彼时当紧要的事情是向其灌输“国家”观念、“国民”意识,而不是从中区分“民族”。在川康地区的调查中,他们记道:有喇嘛问“三民主义和中华民国到底谁个的本事大”,有“土民”问南京“是洋人的地方不是”;“羌民”的婚礼“几乎和汉人的一样”;“土民”家“门前也有‘泰山石敢当’”;在体质容貌上,“西番假如改着汉装,其容貌没有几许显著的点子与汉人不同”,“猼猓子”“也和汉人的差不多了几多,不过眼眶比较黑一点”。此类信息通过信函为傅斯年所知后,他即致信怒批黎光明在体质、语言和历史方面的专业知识、科学方法“未预备充分”,让其“尽舍其政治的兴味”,“少发生政治的兴味”,“少群居侈谈政治大事”。尽管在民族调查研究方面,黎光明远达不到傅斯年要求的科学主义程度,但从其使用“土民”“羌民”,及“西番”“猼猓子”等彼时汉人对当地少数民族的辱称用词看,他并非对“民族”毫无区分能力。甚至于,他和王元辉还曾清楚地在调查记录中写道:某寨子虽只有四十几家人,“但是有两个民族”。可是,尽管如此清楚地知道当地有不同的“民族”,黎光明仍坚持认为,羌民、土司、汉人之衣、食、住“都是差不多的”。

 

  不用说,双方分歧太大,没法取得一致意见。黎光明、王元辉的调查报告,因傅斯年认为毫无价值而被搁置在史语所,终其一生未予出版。后来,王元辉曾任管辖茂县、松潘、汶川、理番、懋功、靖化(今金川)等县的保安处副处长,黎光明到川康边区协助之,力图打击“袍哥”“烟匪”等地方势力,将国家权力渗透到边区基层。1946年,黎光明转任靖化县县长两个月后,成功设计刺杀当地“袍哥”头领,自己也被“袍哥”报复杀害,可谓求造“国民”之“仁”而杀身成“仁”。与黎光明产生无疾而终的分歧后,傅斯年继续依照科学主义方法论原则,通过史语所派遣凌纯声、芮逸夫等人,用“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对湘西苗族、松花江流域赫哲族开展研究。他虽然也参与政治活动,但力图对学术与政治进行较严格的区隔,只要涉及专业研究,即严守科学主义方法论,“专注于学术”。

 

  二、语言、历史、主权与民族理论自觉

 

  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日益面临严峻的领土危机,这促使傅斯年的学术研究开始发生重大改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傅斯年着手撰写专著《东北史纲》(次年出版),指出:“满洲一词,本非地名”,“又非政治区域名”,“此名词之通行,本凭借侵略中国以造‘势力范围’之风气而起,其‘南满’、‘北满’、‘东蒙’等名词,尤为专图侵略或瓜分中国而造之名词,毫无民族的、地理的、政治的、经济的根据”。该书曾成为国际联盟(简称“国联”)形成决议的重要依据之一。1933年3月,在国联不承认伪满洲国的情况下,日本选择以退出国联的方式拒不执行其决议,以“民族自决”等说辞造成伪满洲国分裂中国领土的事实。

 

  为驳斥侵略者和分裂势力以“民族自决”为藉口分裂中国,1935年12月15日傅斯年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北方人民与国难》两篇文章。前文着力于论证“‘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句话,是历史的事实,更是现在的事实”;后文强调:“我们的处境已是站在全国家全民族最前线上的奋斗者……我们只有在整个的国家民族中才能谋生存,我们一分裂便是俎上的鱼肉!”在此类论述中,傅斯年有时以“中国民族”概念包括“少数民族”,有时又不包括。前文曾道:“我们中华民族,说一种话,写一种字,据同一的文化,行同一伦理,俨然是一个家族”,“也有凭附在这个民族上的少数民族”,“有时不幸,中华民族在政治上分裂”于“外族”;后文则说,北方人民“比南方受外族统制的时间更长些……明末,南都派了两位入燕使臣,正使左懋第,北人,终完大节,副使陈弘范,南人,反而做了汉奸”。

 

  不难看出,在边疆危机刺激下,主权在傅斯年的论述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在用学术方式参与救亡政治的过程中,对民族语言差异的重视程度在下降,至于体质的视角则在方法论上干脆被放弃,让位给了主权这一维度。

 

  同样,国家主义的救亡意识也迫使顾颉刚这样“一向在高文典册之中”做学问的学者,开始聚焦“边疆问题”,讨论“民族”。1931年10月12日,顾颉刚和吴文藻还加入了容庚发起的“抗日十人团第一团”。1938年,顾颉刚、吴文藻皆入滇并为云南大学所聘,顾颉刚在《益世报》上辟办《边疆周刊》,吴文藻则于次年初为该校建立社会学系(刚从英国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孝通亦任教于此)。

 

  从知识脉络看,吴文藻与傅斯年的科学主义方法论渊源关系,无疑比傅斯年和顾颉刚更近。吴文藻曾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统计学、人口学、生物学、化学等。在燕京大学从教后,吴文藻也对人类学和民族研究十分重视。正是在他引导和张罗下,费孝通才入清华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跟随史禄国和马凌诺夫斯基学习人类学。吴文藻还力主科学主义方法论本土化,1933年开始力推社会学本土化。然而,现实边疆危机将他们的学术视野、方法论交错,推向了分歧。

 

  1938年,暹罗在日本的压力下采取反华策略,宣称中国西南傣族地区为其故地,支持我国滇、桂傣族“独立建国”。就在这当口,1939年1月16日、23日,顾颉刚所办《益世报•边疆周刊》却分别刊发了楚图南的《关于云南的民族问题》一文和干城所写的《云南民族学会成立》会议通讯稿。楚图南称“汉人殖民云南的历史,差不多纯粹是一部民族斗争史”,干城称“汉人殖民云南,是一部用鲜血来写的斗争史。在今日,边地夷民,仍时有叛乱”。从政治视野、信息来源看,此时身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的傅斯年,对日、泰在中国西南边疆制造分裂的敏感性,比顾颉刚、吴文藻等人更强,应在情理之中。在西南边疆和国家主权发生危机的敏感背景下,傅斯年阅《益世报•边疆周刊》后,于1939年2月1日致信顾颉刚,认为苗、摆夷、罗罗等民族研究有“巧立民族之名,以招分化之实”的嫌疑,须慎用“边疆”“民族”两词。2月6日,他再次致信顾颉刚,谓其“登载文字多分析中华民族为若干民族,足以启分裂之祸”。顾颉刚由此抱病写就《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13日刊发于《益世报•边疆周刊》,认为惟有“中华”为“民族”,其他诸如蒙、藏、回、苗、摆夷应称“种族”。随后,张维华撰文响应:“一个”是“政治的联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上说,非成为一个不可”,同时“血统上或文化上……是混一的”。杨向奎也认为此说“天经地义”。

 

  从上述细节看,傅斯年致信顾颉刚之初始动机针对的乃是楚图南、干城,尤其是为顾颉刚办报的方向纠偏,而不是针对吴文藻、费孝通。吴文藻虽曾参与组织云南民族学会,但仅是多个组织者之一,且会议通讯稿毕竟是干城所写,未必代表学会组织者本意,吴文藻顶多算与此事间接相关(此为傅斯年、顾颉刚“因人废事论”不成立的证据之一)。

 

  但是,1939年3月5日吴文藻在《益世报•星期论评》上刊发《论边疆教育》一文,使双方观点发生了直接交错。吴文藻同样看到了欧洲“倡行的民族自决主义,曾几度发生流弊,尤以‘一民族一国家’的分裂趋势为甚”,但认为,“自列宁阐明‘民族自决’的真义……以来,于是一国以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开始得到了具体解决的妥善办法”,主张效法“苏俄对于政治经济事务,采取中央集权主义;对于教育文化事业,采取地方分权主义”的民族政策,并强调“欲铲除各民族间相互猜忌的心理,而融洽其向来隔阂的感情,亟须在根本上,扶植边地人民。改善边民生活,启发边民智识”。吴文藻此文其实并非针对顾颉刚而作,而是欲趁当局在重庆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让“边疆教育”引起舆论界注意。然而,他对“民族自决”的强调,尤其是效法苏联民族政策的思路(尽管非欲全盘借鉴苏联加盟共和国之模式,更非主张以“民族自决”分疆裂土),与傅斯年、顾颉刚的思路差异显然十分明显。尤其在全面抗日和日、泰挑唆我国西南傣族“民族自决”和“独立建国”的敏感时期,加上其他人与顾颉刚争论日益激烈,吴文藻此文引发了傅斯年的别样解读。

 

  针对顾颉刚之文,孙绳武撰文认为回族是存在的,它与宗教并非一回事;陈碧笙表示,云南有诸多民族,但没有“民族问题”。言辞较激烈者,当属自称“三苗子孙”的鲁格夫尔,他给《益世报•边疆周刊》编辑部两度致信,强调“苗夷”不是黄帝子孙,“决不承认是与汉族同源”,但“同源不同源,夷苗族不管,只希望政府当局能给以实际的平等权利”。然而,引起顾颉刚、傅斯年激烈反应的,却是费孝通的《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一文(1939年5月1日刊于《益世报•边疆周刊》)。该文对“state”“nation”“race”“clan”等概念作了辨析,认为顾颉刚称蒙、藏、回、苗、摆夷为“种族”不准确,且“中华民族”应“谋政治的统一”而不必“在文化、语言、体质求混一”,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应是让“组成国家的分子都能享受平等”。顾颉刚连撰两文反驳费孝通。他先强调了“民族自决”口号与伪满洲国的关系,认为卢沟桥事变后国家边疆危机应成为重新思考“民族”含义的前提,后又重新对“state”“nation”“race”“clan”等概念进行辨析,认为除“中华”之外,蒙、藏、回、苗、摆夷等皆不宜称“民族”。

 

  翦伯赞(维吾尔族)撰文加入辩论:“当着新的帝国主义战争与世界革命交织的今日,民族主义,一方面成为弱小民族革命的旗帜;另一方面,又成为法西斯匪徒侵略的假借”,但“‘团结’不但不应否定其他民族之存在,并且应该扶助他们的独立自由之发展”,顾颉刚将民族与国家、民族团结与“民族消灭”混为一谈,实属对民族的误解。胡体乾则认为“中华民族在于成为一个的进程中”,故肯定了顾颉刚的文章的现实用意、费孝通的文章关于名词的辨析,但认为顾颉刚的文章过于牵强,而费孝通的文章对“民族”则看得过于静态。徐虚生对历史上“苗”的演化和苗汉斗争进行了梳理,指出苗汉多有混合(用以批评鲁格夫尔所持“苗夷血统论”),但不管是苗、是汉,“今日之要务”是“相互携手,相互督促。赶速近代化”。杨成志考察了“国族”政策与民族研究分类根据的区别与联系,认为顾颉刚的文章用词确实不准,但有其现实情由。

 

  从字面上看,顾颉刚对民族、种族等概念的解释,无疑有些牵强。通晓英文、德文的傅斯年对此应不至于判断太离谱,但他对吴文藻、费孝通所持理论视野和方法论显得更敏感。1939年7月7日,他致信时任教育部长的朱家骅,虽然指责了徐虚生谈苗族时有“好些妄论,一直到了赞扬屠杀汉人之杜文秀,称赞其能民族自决”,但重点批判的是“吴(文藻)使其弟子费孝通驳之,谓……苗、瑶、猓猡皆是民族”,“有自决权”,“一切帝国主义论殖民地的道理他都接受了……夫学问不应多受政治之支配,固然矣。若以一种无聊之学问,其想影响及于政治,自当在取缔之列。吴某所办之民族学会,即是专门提倡这些把戏的”,并让其停了吴文藻在云南大学的“人类学讲座”。

 

  从傅斯年的信看,除了对徐虚生的观点表示愤慨(然而,徐虚生的文章主旨乃批评鲁格夫尔,实际上与顾颉刚观点很接近,至于民族“自决”二字更是根本未曾提及。傅斯年对他的指责,纯属粗糙误读所致),焦点很显然在吴文藻“民族自决权”之说。关键错误在于,首先,傅斯年忽略了吴文藻的思路其实与苏联加盟共和国有“民族自决权”的民族理论并不相同。其次,他固执地认为此类“民族自决”观点乃是由吴文藻、费孝通所持西方人类学理论视野和方法论决定的(循此逻辑,徐虚生这样的人固然可恼,但吴文藻、费孝通才是祸根所在)。相比于吴文藻、费孝通,陶云逵、杨成志及其弟子虽然更偏重西南民族研究,在此场争论中角色却很不相同。值此敏感时期,他们只字未提“民族自决”。暹罗宣称其主体民族“Thai”(今译“泰族”)与中、越、缅的傣族为“一体”,并于1939年6月4日以“Thai”民族立国的名义,改国名为“Thailand”(字面意为“Thai的土地”,今译“泰国”)。陶云逵当天即在《益世报》撰文驳斥其改国名的依据,揭露日本借泰、傣“民族一体”的“播弄之术”向我国滇、桂及越南、缅甸伸手的阴谋。至于杨成志,如前所述,在论争中认为顾颉刚的文章虽用词不准,却有现实理由。由此,傅斯年、顾颉刚之所以未直接针对杨成志,显然是因为有理由确信其在主权问题上的立场可靠,而非纯因“人情世故”(当然,也不排除昔日同事关系让他们更易相信他的立场可靠)。这些可算傅斯年、顾颉刚“因人废事论”不成立的另外三条证据。

 

  作为对现实政治的委婉关照,1942年吴文藻发表《边政学发凡》,外称“边政学”,“中心”则为“人类学”。1943年,蒋介石认定“中华民族”各组成部分,如蒙、藏、回等,均为“宗族”。不久后,吴文藻参加西北建设考察团实地调查,持有不同的观点,团长罗家伦未将之纳入调查报告,而吴文藻沉默,未附和“宗族”说。至于费孝通,则坚持认为,“卸下把柄(否认它们为‘民族’)不会使人不能动刀”,但认识到“这种牵涉到政治的辩论对当时的形势并不有利”,即“没有再写文章辩论下去”。

 

  三、“造民族”与“造国民”的比较视野

 

  不难看出,在这场论争中,虽未必没有任何学术政治的因素起作用,但将顾颉刚、傅斯年之言行全部理解为囿于政治权力,很显然并不符合彼时的政治情境。傅斯年敢于撰文直骂孔祥熙、宋子文“失败”,恐很难说是媚权。而且,参与论争的各方实质上都是国家主义至上,都力主救亡。分歧在于,一方基于不同人群间体质、语言和历史差异认为,不同“民族”确实存在,承认这点,与统一对外并不矛盾;而另一方则有意撇除体质差异(但顾颉刚、傅斯年之论在逻辑上不乏悖论的地方在于,为突出“中华民族”之整体性,反复强调各类人群在血统上早已混杂为一体,恰恰是体质的视角),同时淡化语言和历史差异,而浓墨重彩地突出了主权的重要性。

 

  1940年,冯友兰曾批评顾颉刚在“古史辨”中力主民族渊源多元,此刻却不顾“前后矛盾”。傅斯年更在1939年3月(即他致信顾颉刚,谓之警惕西南“民族”研究后的2个月),撰写史语研所工作报告,仍称呼凌纯声、芮逸夫、陶云逵等人研究的“苗”“卡瓦”“猓黑”“僰夷”“摆夷”为“民族”。冯友兰的批评自是有依据的,但也有失公允之处。毕竟,任何学者关于民族研究的观点及其方法论,皆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前后即便不一致,也属正常。况且,这些看似“矛盾”的地方正说明,他们并非不知或故意抹杀不同人群间的差别,只是为了突出主权而在尝试探索更切合彼时中国现实的民族理论。

 

  且不说顾颉刚,至少傅斯年在民族研究和人类学方面,对强调“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科学主义方法论重视程度,曾经远超吴文藻、费孝通。从其与黎光明关于川西民族调查研究视野与方法论分歧看,他虽非丝毫不受民族主义影响,也非决不介入政治之人,但对政治的关注,被严格地限定在具体的科学研究之外。此一时期,体质、语言与历史分析,方是傅斯年试图与欧洲人一争高下的“主战场”。也只有从此方法论和学术视野,方能解释他为何如此重视史禄国,及其从体质、语言和历史等维度研究“民族”的努力。但是,在翦伯赞、冯友兰等“旁人”看来,颇有几分讽刺的是,顾颉刚、傅斯年在与吴文藻、费孝通的论争中,却在逻辑上完全否定了自己此前的科学主义学术脉络,以至于后人再审视此类论争时,有不少人将其归之于政治压倒了他们的学术客观乃至独立品格。他们面对如此显著的逻辑跳跃,乃至同时代人白纸黑字的批评,却置若罔闻,毋宁说在知识脉络和逻辑层面尚确实有未彻底理清之问题。

 

  若将三场论争并置在一起考察,则不难发现此类问题的关键头绪。在傅斯年、顾颉刚看来,“民族自决”之说可能被用来肢解中国主权。与其去否定“民族自决”理论(这种“游戏”规则在西方已有两百多年历史,要从理论根子上做彻底清理,殊为不易),不如在民族理论探讨中对“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不予称谓“民族”(在“民族”概念远未清晰化、固定化的时代背景下,这在情理上并非不可,而且在现实上也并非根本没有做到的可能性——当然这并不代表在“民族”概念已清晰化的今天,仍可这样做)。这样一来,“中华民族”可凭借西方认可的“游戏”规则伸张主权,同时又可避免其组成分子被侵略者、分裂势力用来损害国家主权(它们既非“民族”,当然就不能套用“民族自决”之说)。更为值得注意者,不称“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民族”,并不代表就否认他们在语言、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更不代表不能给予他们优惠政策。只不过,扶持、优惠都不是针对“少数民族”,而是针对在教育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及边疆地理等方面相对弱势的人群(包括边疆汉人)。

 

  然而,在民族研究的方法论上,这就带来一个新的问题,即源自西方的“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亟待调整。如不调整,按照这三个维度分析蒙、藏、回、苗、摆夷等人群,对“主权”而言就必然是“反动”的。于是,“体质”视角在以主权为中心的民族理论自觉过程中,首先被弃用。认为各人群血统上已不可分,即是否认体质可作为区别指标(当然,客观上却又因此未能彻底“忘却”体质视角,而选择了从血统融合的角度去论证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在维护国家主权这一基本立场上,吴文藻、费孝通、翦伯赞等人其实也同样完全没有问题,若不然,何苦历尽艰难辗转到西南地区共赴国难。但是,他们对于民族研究如何体现、维护主权,在方法论上与傅斯年、顾颉刚等人显然有很不同的思路。他们认为,通过承认差异、给予扶持、促进平等,方能真正达到团结一心维护主权的目的,至于历史、语言、体质的因素则不必否认(他们自己的研究,其实并不偏重语言、体质视角)。换句话说,此一时期在民族研究上,欲自觉形成中国本土化的理论和方法论,总体上已是学界共识(吴文藻更是强调“本土化”的急先锋)。但很遗憾,在边疆和主权危机背景下,在“短兵相接”偏重看对方理论之不足而少见其长的具体论争情境中,加之各方言辞上确实不乏不够严谨,易引发误解之处,这种共识被忽略了,未得到进一步实质性探讨的机会。

 

  在学术政治操作层面,这场论争看上去是傅斯年、顾颉刚取得了“胜利”。不过,也很难说蒋介石关于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宗族”的看法,就源自他们的观点。正如黄兴涛指出:蒋介石的观点显然与顾颉刚将“民族”与“种族”简单对立而将血统因素完全留给“种族”的做法不一样;因二者有重叠处即视顾颉刚、傅斯年为“御用”,不免忽略了蒋介石与他们的差别。换句话说,由此逆时推定傅斯年、顾颉刚此前就是为了迎合政治权力而压制吴文藻、费孝通,显得有些理据不足、揣度有余。

 

  不过,撇开蒋介石作“宗族说”这一事后发生的现实政治“枝节”不谈,将民族研究的方法论调整为以“主权”为中心,兼及语言、历史视角,是否从学理上就能满足中国转向主权国家、维护主权的现实需要?从逻辑上看,既然中华民族之下不必再“造”出“民族”,那么在主权国家之下“造”出“国民”就显得更为紧迫。可是,这就又“回”到了傅斯年与黎光明之间产生分歧时,所涉及的问题。对彼时中国而言,有没有可能不造“民族”却造得出“国民”,又或者,选择了造“民族”是否就必然妨碍造“国民”?从深层知识脉络看,它们与其说是两个问题,不如说实质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面向。那就是,对彼时中国而言,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人们的民族意识与国民意识,是否可能清晰地区分、剥离得开?

 

  我们无意苛求在现实政治救亡压力极大、火烧眉毛的情况下,相关学者心平气和、从容地去辨析学术知识脉络上的种种疑点。但是,答案则毫无疑问只能在他们所处的特定时空情境中去寻找。

 

  言及此处,我们当知晓,人以“族”分,其实并非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就如此重要。说到底,“民族”是一个充满现代性,且与早期现代欧洲历史分不开的概念。在中世纪中晚期,欧洲普遍笼罩在基督宗教之下,世俗封建领主与基督宗教不同派别相结合,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各政治体之间竞争,动员机制主要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宗教网络,“民族”并非重要的身份识别因素。但是,以1066年位于法兰西的诺曼底公国征服英国为初始标志,到1485年“玫瑰战争”结束,英、法之间长达数世纪的竞争、战争,慢慢改变了这种动员机制。在英国和法国,世俗“国家”“主权”“人民”“民族”等观念开始兴起,国家形态也逐渐发生改变。1618—1648年间,一场几乎将所有欧洲国家卷入其中的“三十年战争”,再次“教育”了英、法之外的所有国家,为“国家”“人民”“民族”而非封建领主、宗教派别而战,方是“真理”。在这场战争中,天主教盛行的法国支持新教盛行的德意志北部地区,打击作为天主教大本营的奥地利,获利颇丰。战争以《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宣告结束,而该条约所载“人民”“主权”等观念,也正式为各国所重视。与传统国家相比,这种基于“民族”“人民”观念,依“主权”而立的国家,在西方学界常被称为“民族-国家”(nation-state)。此后,伴随着欧洲列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和争霸,现代民族主义也传到了世界各地,并成为广大的亚非拉人民纷纷起来反抗殖民和外来侵略,争取主权独立的利器。19世纪中叶开始备受西方列强欺凌的中国,自然也不例外。

 

  在主权遭到践踏、国家危亡之际,觉醒起来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援引“民族”观念作为革命动员机制,一开始有重大偏差。例如,孙中山先仅提“驱逐鞑虏”(排满),后又改提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至于一般社会大众缺乏“民族”意识,与缺乏“国家”观念、“国民”意识,其实完全是同一回事的两个不同面向。辛亥革命之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者建立新政权,在国名中同时突出“中华(民族)”“(国)民”“(主权)国(家)”等关键要素,不可谓不是针对彼时中国较之于西方列强的“民族-国家”最缺乏的东西。只不过,很不幸,他们并未找准将普通百姓变为“国民”的根本动员机制,以至军阀林立、外辱难却。

 

  真正科学认识到“造民族”与“造”主权国家之“国民”辩证关系,并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主权独立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曾主张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发动少数民族群众建立革命政权,反击国民党政权。在长征过程中充分积累了民族工作经验后,加之日本侵犯中国主权日深,中华民族救亡变得极为迫切,1935年12月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只有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层的与上层的)”,才能“取得中华民族的澈底解放,保持中国的独立与领土的完整”。1939年12月,毛泽东更是指出,“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至此,中国共产党已在理论上清晰地指出,“各族”与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是不同层次的“民族”,皆属中国主权下的“人民”,并且只有通过“民族解放”战争和革命运动,方能实现主权独立、领土完整(质言之,没有“民族”解放,就不可能有独立“主权”的“国民”,“民族”观念和“国民”意识发育是同一个过程)。中国共产党还找准了变百姓为“国民”的动员机制,那就是深入发动群众,以“人民战争”求“民族解放”和主权独立,将“民族”观念和“国民”意识成功渗透到广大的基层社会。

 

  换句话说,在近代中国反抗外来侵略,培育主权观念和争取主权独立的历史上,民族主义一直是唤起普通百姓国家观念的关键工具,其“民族”意识与“国民”意识的形成,其实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由此,在国家与民族关系上,也就不可能只造“国民”而不造“民族”;在“中华民族”整体与其组成分子的关系上,不可能只让整体形成自觉民族意识,而不让其组成分子,如蒙、藏、回、苗等,也形成自觉民族意识;造“民族”并没有妨碍造“国民”,“少数民族”观念与“中华民族”观念如影随形地兴起,但也并没有妨碍“中华民族”作为整体的民族认同。相反,民国政府曾试图禁止人们使用“少数民族”概念,结果终归失败。

 

  从此后的知识脉络延展来看,在国家主权问题大体得到解决之后,“语言、历史和主权相结合”的方法论显然依然为民族研究所重视。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和给予因历史、自然原因发展较滞后的少数民族扶持。顺其自然,这当然就要求首先识别谁是少数民族,是什么民族。而在民族识别过程中,除识别对象主观认同的民族身份外,语言、历史是重要的客观依据。不过,虽然体质分析因有种族主义色彩而被宣布弃用,民族识别并不进行体质测量,但大体上实践了子女民族身份随父或母而定的原则。这在客观上,不能不说又包含一定程度的“血统论”和民族身份固化的意涵。以此将各民族截然区分、固化代际传递,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将“民族”实体化了,与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联系并不完全相符。由此,费孝通有感于民族“历史研究不宜从一个个民族为单位入手”,1988年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阐释了中华民族各组成分子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主线。此说无疑吸收并且辩证地升华了傅斯年、顾颉刚及吴文藻的思想,更接近中国历史与现实经验实际。它坚持中华民族及其组成分子都称“民族”(民族识别后,后者被称作“民族”已广为社会认可并融入相关的社会关系中,变成一种“社会事实”),但“层次不同”,而且未像吴文藻那样具体细分“文化多元、政治一体”(各民族文化既有其特色,又相互交融为一体)。他将“中华民族”界定为“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人民”,显然是以“主权”作为边界的,但与基于语言、历史差异的族别分析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相互促进的。在方法论上,语言、历史和主权的分析视角真正实现了有机融合。与数年后苏联解体的历史相对照,它无疑标志着我国民族理论及其方法论,总体上已形成本土化的自觉(在更多具体研究中,当然仍有与时俱进地进一步细化理论和方法论自觉的必要)。

 

  此外,现代民族主义兴起和主权国家观念萌发均较早的法国,在空间上也可作为供我们比较的实际类型。法国自其大革命时代起即强调,国家由平等的公民组成,除公民身份外,国家不承认民族、宗教身份。1790年,君主立宪派代表人物克勒蒙特-托内尔宣称:“对作为个人的犹太人我们给予所有的一切,对作为犹太民族的犹太人我们什么都不给。”1992年,欧洲理事会召集成员国共同签署《欧洲地区性或少数群体语言宪章》,法国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在法国只有公民,没有“少数民族”。据2016年6月24日笔者在广州对巴黎政治大学罗卡(Jean-Louis Rocca)教授和刚毕业于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清源(Camille Salgues)博士访谈所知,当代法国规定,在劳务市场,尤其是公共部门、大型企业等机构人员招聘中,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年龄、性别,以及姓名、族裔、宗教乃至住址等可能反映族裔身份的信息。然而,实际生活中人们很显然仍是知晓民族差别的。2015年1月,在法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查理周刊事件”。它虽被政府认定为恐怖主义袭击,但客观上无疑表明,族别差异并不会因为国家一厢情愿不讲“民族”,只认“公民”,甚至语言同质化(如皆说流利法语)而消失。相反,这恰恰容易导致忽视民族平等而酿成社会问题。

 

  四、结论

 

  20世纪上半叶,对中国和中华民族而言,是一个极其艰难和脱胎换骨的历史时段。在这其中,也包括无数学者为国家主权之独立和中华民族之复兴,殚精竭虑。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末,围绕西南民族研究的三场分歧正是在此宏大背景下展开的。在某种程度上,不少具体论争实际上不乏相互误解的成分。但是,历史地看,包括学者在内的所有社会行动者,都是深嵌在特定历史时空中的。而今我们在相对从容的时空条件下,重新回顾这三场夹杂着诸多因素的学术分歧,其要旨显然不在为其功过是非盖棺定论,而是为正在进行中的当代民族研究以及某些仍有延续性的问题,找到带有反思性的方法论方向。

 

  在因史禄国、杨成志西南民族调查事件而起的论争中,我们发现,并非惟有顾颉刚、容肇祖、汪敬熙、杨成志等人有民族主义情结,傅斯年其实也有。只不过,傅斯年的民族主义是服从于“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民族科学研究,力图体现为实现“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的宏大学术目标,而不是对西方学者在个体上盲目排挤。虽然在运用科学主义方法论研究中国问题的总方向上,傅斯年与顾颉刚、容肇祖是一致的,但顾颉刚、容肇祖对“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和世界性学术视野,理解深度和重视程度远不及傅斯年。由此,傅斯年对史禄国的看法与顾颉刚、容肇祖绝非实质一致,只因要为语史所声誉而替史禄国“文饰”,更非“感情用事”。其主要缘由是在彼时历史条件下,人类学、民族学若要朝傅斯年所立宏大学术目标前进,史禄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同样,傅斯年将黎光明不按科学要求调查、记录川西少数民族特点而着重于造“国民”的行为,斥之为“政治”,亦惟有从其秉持以“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开展民族调查研究的原则视之,方能得到合乎情理的解释。黎光明、王元辉的调查报告,在傅斯年看来毫无专业价值,其判断标准无疑也是“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黎光明客观上原本就受体质、语言和历史分析专业训练不够,主观上更是认为以此方法论区分“民族”,远没有向其灌输“国家”观念、“国民”意识重要。然而,历史的吊诡之处恰恰在于,无论是英、法之类的“民族-国家”先行者,还是反抗西方侵略、争取主权独立的亚非拉国家,其民众的“国家”观念、“国民”意识都是与民族主义相伴生的。由此,黎光明之壮举固然可歌可泣,在彼时中国问题上也确实有深刻的洞见,却未曾看到同一历史过程的另一面:离开“民族”观念觉醒,几乎不可能单独造出“国民”。

 

  在围绕“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论争中,各方拥护中华民族与国家统一之心,其实是不用质疑的。尽管傅斯年、顾颉刚强调现实政治,尤其是傅斯年还动用了政治权力直接针对吴文藻、费孝通,但并不能说明他们纯属附和政治权力而因人废事。吴文藻的学术独立品格固然值得称赞,但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傅斯年、顾颉刚之学术品格并不与他构成截然相反的对比。从知识脉络上看,费孝通与顾颉刚之争,更不能代表受西学训练的年轻人与传统中国学者的知识交锋。事实上,他们的方法论基础都是源自现代西方的科学主义。论争的实质性分歧在于:傅斯年、顾颉刚认为须避免称呼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民族”,方能防止侵略者和分裂势力利用“民族自决”藉口危害中国主权;吴文藻、费孝通、翦伯赞等人则认为给予其平等、扶持待遇,方能真正衷心、团结一致、维护主权,而称其为有体质、语言和历史差别的“民族”,与中华民族、国家统一御外并不矛盾。然而,国内外现实格局极具复杂性和敏感性,吴文藻等人关于“民族自决”的表述不乏歧义,傅斯年因此类表述而错误地判定他们对国家主权有立场问题,加上文字辩论“短兵相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使得辩论各方忽略了前置性的潜在共识。这一共识即是,民族研究须有中国的理论自觉,而在方法论上将“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调整为以“主权”为中心的“语言、历史和主权相结合”,则是形成本土化理论自觉的重要保证。

 

  大致同时,倒是并未介入以上任何一场知识争论的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长征和团结各民族进行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理清了“民族”观念和主权国家“国民”意识的辩证关系。其主张,不仅“中华民族”及其组成分子为不同层次的“民族”,而且惟有各族“人民”建立“民族统一战线”,通过“民族解放”运动,方能实现主权独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和捍卫主权的实践,还格外注重深入发动群众,从而逐步在“社会事实”上让“民族”观念和“国民”意识深入广大基层民众的心中。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的革命实际,矫正以往苏联式“民族自决”观点的结果,也为其后形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开展“民族识别”,奠定了理论基础。较之于民国政府一直找不准动员“国民”的机制,以及知识界顾此失彼的“民族”研究歧见,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解放”、捍卫主权的理论主张和实践,无疑显得更为高瞻远瞩。中国各族“人民”结束“一盘散沙”状态,团结奋战,最终“站起来了”,即是最有力的明证。因此,认为彼时“造国民”与“造民族”可以二选一,且只能二选一(即“造国民”),不仅是枉顾历史情境,而且显然至今未能准确地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捍卫主权的实践,及其中蕴含的理论洞见。

 

  当代中国在落实民族平等、推进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有重要机遇,同时也不乏挑战。由此,民族研究也有与时俱进的必要。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理论再建构,还是方法论反思,只能基于历史脉络和现实经验。有具体层面的现实民族问题存在,固然说明仍有进一步强化造“国民”之必要,但这并非靠着简单否定“民族”或将之改为其他名称即可实现(当称谓在历史中已积淀为“社会事实”后,更是如此)。近代中国和当代法国,作为一面又一面可供比较的“镜子”,充分呈现了这一道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主权政治“游戏”规则乃至民族科学,都是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基础上生发出的世界性新事物。“造国民”与“造民族”,其实是同一过程无法相互剥离的不同面向。不同国家的区别并不在于选择了只造“国民”或“民族”,而在于同一过程的两个面向,有些国家“做”得相对成功,有些比较失败。因此,在“做”的层面既注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民族平等,又注重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国家认同和国民身份,这是辩证、相互促进而不是矛盾的关系,远比在“说”的层面折腾名词重要得多。这既是沿着科学主义辩证认识论往前走的需要,也是推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沿着历史和现实主权政治脉络往前走的需要。在这其中,必然会遇到具体的困难,但无论从观点、方法论还是理论视野上,似乎都只宜超越,而不是退回到傅斯年、黎光明当年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将“造民族”与“造国民”片面对立的状态。

 

  当然,回顾历史并非没有意义。就以上历史事件而言,至少可以说明,民族研究的理论自觉,绝不只是研究者个体的主体性反思,至少还包括其作为“国民”和“民族”整体一分子的主体性自省。其知识生产不仅可以而且应该有个体性的,人之为人的科学主义面向,也有深嵌于主权意识及其社会情境的一面。民族研究理论视野与方法论的重大转向,不仅与研究者个人主观认识调整有关,更与其所处国家和社会的变动相连。近代中国忧患之局,对史禄国这样的“外人”而言,未必构成“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反思之必需,但不可能不刺激中国本土的研究者重新思考主权在民族研究方法论中的分量。时代更迭,但只要世界范围内的主权政治“游戏”规则未变,民族研究须有本土化理论自觉,这是当下人们辩证、客观地认识民族事项不可或缺的方法论选择。本土化理论自觉,不止意味着使用中国材料,研究中国问题,更意味着以中国自身为理论主体,并以适当宽广的时空视野作为坐标,为之锚定位置和方向。惟其如此,我们方可能形成具有自己独特历史视野和主体意识的理论。具体就民族、国家、主权等研究领域而言,西欧和中国自身从传统国家转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时刻,无疑可作为类型比较坐标的时间轴,而此类观念兴起的源发地以及与之相对被迫卷入主权政治“游戏”,争取独立主权的亚非拉地区,则可以作为类型比较坐标的空间轴。回顾历史,斯人已逝,然而其所立之言及其方法论启示,无疑值得后来者反复思考,以更好地续其志业,稳健前行。

 

  谭同学: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