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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纪要┃刘志伟: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两种视角——从万志英《剑桥中国经济史》引言提出的问题谈起

刘志伟 复旦明清研究
2020年10月26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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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伟老师作客复旦大学光华楼,以“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两种视角——从万志英《剑桥中国经济史》引言提出的问题谈起”为题,为复旦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亦作为复旦明清史研究班系列讲座之六,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刘永华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刘志伟教授交代了本次讲座的初衷,他坦言自己过去的很多研究没有交代清楚理论前提,所以常常会引起一些“误解”,比如一些学者基于一般的经济学概念,将“贡赋经济”理解为财政史、赋税史,置于市场经济学的框架内实际上,“贡赋”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路径或范式因此,本次讲座侧重梳理经济史的理论发展,做一些比较抽象的前提性交代,进而厘清市场和贡赋两种经济史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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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

 
一、从万志英《剑桥中国经济史》引言提出的问题谈起
 
首先,刘志伟教授从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剑桥中国经济史》引言谈起,阐述了“自由之进步”的内涵,进而讨论经济史的定义。“Until the 1960s, historians viewed China’s history – and especially its economic history – through the lens of Western teleologies of historical change predicated on the progress of “freedom,” leading either to capitalist democracy or socialist utopia.”这段引言指出了历史学家们常以基于自由之进步的历史变革目的论来看待中国历史,尤其是中国经济史。何谓自由之进步?刘教授引用《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就是自由的增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的发展论将人类社会进步分为三阶段: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体。刘教授概括“自由的进步”表现为: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从传统经济到近代经济、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租佃关系到企业化经营(雇佣劳动),生产力水平由低到高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在经济史研究领域,经济史发展的逻辑就是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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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志英:《剑桥中国经济史:古代到19世纪》


那么,什么是经济史?刘志伟教授引用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给与了回答——“把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作为经济史的研究任务”。“实绩”就是生产多少、成本与收益的分配和生产的稳定性,主要用总产出、人均产出以及社会收入的分配来说明实绩。“结构”是指那些我们相信是决定实绩基本因素的社会特征。何为经济学?经济学问题的两个基本假设是资源的稀少和欲望的无穷,这一假设构成了诺斯理论的出发点。“经济学是研究人类如何利用具有多种不同用途的稀少性资源,选择其中一种用途来生产商品与服务,以满足人类无穷欲望的一门社会科学。”
 
接下来,刘志伟教授阐述了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的理论发展。
 
经济如何得以增长?以亚当·斯密(Adam Smith)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关注如何减少资源的稀缺性程度、如何提高生产力。亚当·斯密提出通过劳动分工来提高生产力,“劳动分工的发展是国家富起来的原因,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协调和促进分工的有效手段。”刘教授进一步解释,市场决定了交换能力,交换能力又决定了分工程度,分工扩大意味着专业化程度提高,意味着劳动生产力提高,资源的稀缺性得以减少。简言之,经济发展的基本线索是交换关系发展,市场的基本出发点是古典经济学的分工与专业化的理论,因此市场经济成为了经济现代化的标志。古典经济学具体到中国经济史研究领域便是发展是什么,是增长(growth)还是发展(development),是广泛性成长(extensive growth)还是斯密型成长(the Smithian growth),前者是指生产力水平未改变的情况之下总量的增长,后者是指由分工扩大、专业化程度及交换程度提高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在刘教授看来,伊懋可(Mark Elvin)的“高水平均衡陷阱”(the High-level Equilibrium Trap)、黄宗智的“内卷化”(Involution)以及何炳棣的中国人口发展论等前辈学者的观点都是在这一概念下延伸出来的,万志英《剑桥中国经济史》引言中对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实际上是对古典经济学的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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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懋可《中国历史的模式》、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何炳棣《明初已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古典主义之后出现了新的研究风潮,即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尤其是后者对企业组织的关心所带来的影响。新古典主义关心资源配置问题,比如黄宗智就借鉴了边际效用和成本理论。之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将制度结构比如法律、企业组织、社会文化等纳入经济学体系,引入了交易费用、产权等理论。
 
刘志伟教授强调中国史研究学者对新制度主义的重视。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既然人们通常认为统筹协调能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那么为什么组织是必须的呢?组织为什么存在?”也就是说,在经济体制内部发挥作用的不是市场交易,而是企业组织。同样,中国经济史中“组织”亦是很重要的问题,刘教授将罗纳德“企业”的范畴扩大,认为国家、政府、民间组织、社团等都可以算作“企业”。他认为“社会经济史”之所以称为“社会经济史”,正是因为经济运行的背后还有“社会”,类似于新制度主义所讲的组织、制度甚至意识形态。可以说,新制度主义超越了以往用市场解释一切的局面,走出了原来用分工、交换、市场来解释经济发展的模式。换言之,道格拉斯所讲的“结构”不仅是市场结构,还包含了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等结构。这一分析范式,与历史学者的认识不谋而合,历史学的语言通常表述为“经济和社会”、“经济和政治”、“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而新制度主义在经济学领域提出了社会科学的概念体系,形成了更加严密的叙述体系。
 
可以看到,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再到凯恩斯革命、新制度学派,构成了明清经济史研究的经济学背景,关注的问题也经历了市场机制——国家理论——制度变迁的进阶演变。刘志伟教授认为“误会”即由此产生,很多学者认为其研究遵循的是这一路径。但刘教授认为:当我们将产权、国家、制度等纳入考虑范畴,实质上遵循的依然是古典、新制度主义的逻辑,依旧是在市场经济学、市场体制引申出来的经济学的框架内,很难有效地推进中国经济史研究。
 
二、如何走出市场经济学的框架——贡赋经济体制
 
那么,如何走出市场体制的经济学?在市场经济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类型的经济?如何更好地探究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受波兰尼(Karl Polanyi)与希克斯(John R. Hicks)的启发,刘志伟教授提出了“贡赋经济”的概念,并详述了这一思考路径的理论来源。
 
波兰尼《经济——有制度的过程》一文区分了经济的实质意义(Substantive meaning of economic)经济的形式意义(Formal meaning economic)两种不同的“经济”(economic)形式。刘教授指出二者的差别在于,前者是指人类对自然界的物质有依赖,涉及与自然界和社会的环境进行的相互交换,重点在于获取物质财富以满足生存需求(类似贡赋经济中的“自然财富观”);后者是对手段的使用进行选择,通过合理性行动得到收益最大化,从古典到新古典、新制度主义经济学都是形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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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
 
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指出经济学曾经埋头于市场经济学,忽视了非市场经济体制的存在,“市场有的比较完善,有的不太完善,经济学家的职责就在于把这些不完善的市场变得完善”。他提出,经济史研究应该对非市场体制更加重视。面对战时经济(凯恩斯革命)和苏联计划经济,希克斯提出了习俗经济、指令经济(岁入经济)这一非市场体制经济。岁入经济是以税收和财政为主要方式,“在这种经济中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剩余是从耕作者那里压榨取得”,指令经济背后的实质也是岁入经济。但是,岁入经济不等于市场体制的不完善状态,它是区别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另一种经济体制,刘志伟教授称之为“贡赋经济”/“食货经济”。区别于希克斯,希克斯把市场机制仅仅看作是合算手段,刘志伟教授认为市场势力也在贡赋体系内发挥作用。学界往往将“贡赋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刘志伟教授看来,二者是不同的经济体制类型,而不是国家与市场、财政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体制区别于市场经济体制,二者不存在优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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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
 
刘志伟教授将这一理论关怀追溯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研究,早在90年代吴承明先生就引用恩格斯《反杜林论》关于广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指出了探索广义政治经济的两条道路:一是将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律作为经济发展的一般道理,推演到研究前资本主义的经济。二是研究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间人们进行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形式。(吴承明:《论广义政治经济学》,《经济研究》1992年第11期。)由此,刘志伟教授总结所谓的两种经济学视角:一种是市场经济学/形式经济学,在古典经济学基础上发展来的经济学逻辑,另外一种是非市场经济学/实质经济学,是不以资本主义作为衡量标尺的经济学,即贡赋经济学。
 
接下来,刘志伟教授结合《汉书·食货志》等经典,用“食货阐述了中国古代王朝时期的经济运行逻辑。何为食货?《汉书·食货志》的出发点是“黎民祖饥”(资源稀缺)与“通其变使民不倦”(维持生命和扩大生活的多样性),解决的方法即是“勤农业”(食)、“通有无”(货),从而达到“食足货通、要在安民”。《礼记·大学》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刘教授进一步阐释,作为中国经济史的范畴,“食货”最重要的是基于自然财富观的“经济”,其运行原则不是分工、交换,而是“天地之大德曰生”,不是资源配置,而是统治和社会治理。换言之,“食货”指向的是经济的实质意义,没有涉及生产手段的选择(经济的形式意义)。而面对“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的悖论,刘志伟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均”,达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茂迁有无,万国作乂”的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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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教授阐述“食货”原理
 
在此基础上,刘教授将中国王朝时期的贡赋经济体制定义为“在自然财富基础上,将社会物质财务集中到国家(君主)控制,通过国家权力实现资源的配置,生产和交换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主导下进行。这种财富集中和资源配置通过交换经济来实现,市场机制在这种体制下发挥作用。”在古典经济学里,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刘志伟教授则更加关注市场在贡赋经济体系下如何发挥作用,这一点也是构成了他与希克斯“岁入经济”的差别。再次,强调国家或者君主的作用,并不是讲君主如何滥权,而是关注这种配置方式如何通过交换得以实现。进一步,刘教授列举了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若干主要议题,“贡赋体制下生产要素的性质及构成、贡赋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市场机制、财富的流动与资源配置的关系”,譬如户籍、土地和赋役制度是产权制度还是贡赋制度等等。
 
最后,刘志伟教授总结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两种路径:一种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析概念和方法,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逻辑推演前资本主义经济的逻辑;另一种则是从贡赋经济体制的食货原理出发。他呼吁中国经济史的研究学者能够走出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析框架,通过实证研究建立分析性概念、探索新方法,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运行逻辑。
 
在讨论阶段,刘永华老师认为此次讲座非常具有启发性,刘志伟教授系统梳理了从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经济史理论,又带着这些问题回到历史学脉络,与中国古代经济史对话,启发我们如何提炼本土概念。之后,刘永华老师补充介绍了经济人类学的转变与波兰尼的重要作用:经济人类学的研究路径有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之分,波兰尼在实质主义路径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的学术吸收了马林诺夫斯基等学者对部落社会的研究,同时他在美国主持的研究推进了实质主义经济人类学的发展。
 
之后的提问环节,刘志伟教授就国家的作用、形式经济与实质经济之分、一田二主、转移支付、两种经济体制下“市场”的异同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本次讲座长达两小时,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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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纪要整理: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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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者简介

刘志伟,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前教育部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社会经济史和历史人类学。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借题发挥》《溪畔灯微——社会经济史研究杂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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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刘志伟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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