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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近代中国构建现代国家的解决方案之争

摘要: 清末以来,如何以及怎样在中国建立现代国家,一直有着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一争论在当下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中,依然不断浮现。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的现代发展。在具体分类上,民族国家分为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不同路径和

陈建樾

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1990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治学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主任。


摘要:清末以来,如何以及怎样在中国建立现代国家,一直有着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一争论在当下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中,依然不断浮现。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的现代发展。在具体分类上,民族国家分为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不同路径和不同方向。中国从历史到现实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认识历史国情和现实国情,是近代以来如何建构现代国家的主要争议焦点,也是选择不同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的分水岭。这一争论延续至今,并成为改革开放四十年间争论的主轴议题,因此对于统一多民族的国家治理、民族政策和未来方向,具有重要且关键的意义和价值。本文围绕这一议题,初步整理和概括呈现了这一解决方案之争的历史情况。

关键词:单一民族国家  多民族国家  现代国家  国族  民族问题


自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一直试图通过公民身份的制度安排将社会成员从“集群化”状态打碎到“原子化”的境地,继而通过一族一国的“国族建构”实现“民族国家”的构建;在这种普世性或普遍主义的治下,“民族国家普遍地通过破坏少数民族身上先前就存在的那种独特的民族观念而谋求建立共同的民族观念”;“全体的人民断绝过去所有的一切的有关地域、语言、宗教与社会的认同,而能以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缔造一新的‘民族’”。这样一个来自西方的观念和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实绩,在船坚利炮、瓜分豆剖和近代中国“印刷资本主义”之下,对中国人现代国家意识的开启无疑是具有巨大震撼力的,同时也引起了关于如何以及怎样在多民族环境下建构现代国家的讨论。

 


一、“种族之战”还是“引而亲之”:近代学人关于现代中国的不同解决方案

1894年的甲午战败与1895年的乙未割台,使得近代中国学人油然而生“将有灭种灭教之惧”,由此产生改变国家形态的思考:“甲午丧师,举国震动,年少气盛之士,疾首扼腕言‘维新变法’”,由此也成为近代中国志士仁人的一个共同观念。但如何变、怎样变和变为何,就成为志士仁人们争议的焦点,而“满汉之界”也随之成为问题的焦点。

 

梁启超认为“因满人主国,而满汉分界,因满汉分界,而国民遂互相猜忌,而国民遂互相猜忌,久之而将见分裂之兆也”;基于法国、西班牙和美国建立现代国家的经验,他建议通过“散籍贯”“通婚姻”“并官缺”和“广生计”等四策来化解满汉之间的差别待遇和彼此敌意,并呼吁以“和种”代替“种战”,以族际沟通代替民族仇恨并据此抵御外侮:“或同民族而异邦,或同邦而异民族,胡汉吴越,杂处无猜。及封建之弊,极于坠地,民求自立而先自团。于是种族之界始生。同族则相吸集,异族则相反拨。苟为他族所钳制压抑者,虽粉身碎骨以图恢复,亦不所辞”;有鉴于此,梁启超特别强调在“内含数个小异之种,而外与数个大异之种相遇”这样一个多民族环境下处理现代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具体到如何处理满汉之间的民族问题,他主张以个体权利的平等来彻底弭平社会成员在民族身份上的差异,并进而构建一种“引而亲之”的民族关系。

今夫国也者,必其全国之人,有紧密之关系,有共同之利害,相亲相爱,通力合作,而后能立者也。故未有两种族之人,同受治于一政府之下,而国能久安者,我汉人之真爱国而有特识者,则断未有仇视满人者也。何也?以日本之异国,我犹以同种同文之故,引而亲之,而何有之于满洲……故有特识而真爱国者,惟以民权之能伸与否为重,而不以君位之属于谁氏为重。

在梁启超看来,近代中国的关键问题不在于“种族革命”,而在于使满族以外各族均具有“国民资格”并据此建构以汉族为中心的、具有国族意义的“大民族主义”:“则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则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以谓民族为建国独一无二之源泉,推其意,一若地球上之邦国,必适从于民族之数而分立,此又暗于实际之论也”,在他看来,“一世界中,其种族之差别愈多,则其争乱愈甚,而文明之进愈难,其种族之差别愈小,则其争乱愈息,而文明之进愈速,全世界且然。况划而名之曰一国,内含数个小异之种,而外与数个大异之种相遇者乎”。

但梁启超这种更强调国族建构的思考,同样被“而几成为无理由之宗教”的“种族革命”话语所淹没,“夫言一种族者,虽非铢两衡校于血统之间,而必以多数之同一血统为主体。何者,文化相同,自同一血统而起;于此复有殊族之民受我抚治,乃得转移而翕受之。若两血统立于对峙之地者,虽欲同化莫由”;“建汉名以为族,而邦国之意斯在;建华名以为国,而种族之意亦在”;林獬则指出,“大凡一个国度,总是由同种族的人民组织成功的。一个国度里面头,若有两种混合,这就不能够称他为完全的国度了”;“满洲盗据华夏,于政事上既握有特权,初不欲汉人之参与其事……夫以民籍计之,满人之数,裁当汉人百之一,而服官者,其数乃等于我,天壤间不平之事未有若斯之甚者!况夫借口于不分满、汉,举枢要之职,壹以属彼族之私暱,将见巨而直省之疆吏,细而州县之令长,胥以满人莅之,又孰得而鸣其不平也?”;“夫战争之起,皆由两不平所致。今既无不平之事,又何至酿为种族之战耶”?这些倡言“种族革命”者,大多主张建构“一族一国”的现代国家,“今日之汉种,无所谓国也。彼白人之视我也则曰支那。支那之国何在矣,而彼之所谓支那国者则清国也。夫清国云者,一家之私号,一族之私名也,而以吾汉种冒之乎”!“种不能统一,则不能成国,则此种亡;国不能统一,则不复成国,则国亡,而种随之。故曰:民族主义者,对外而有界,对内而能成群者也”;“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的国家”;“欲以国家思想造国民者,不可不以种族思想造国民;以种族思想造国民者,不可不悬民族建国主义以为国民趋赴之目的”。


二、从“分疆划界”到“风同道一”:民族主义洪流之下的族际政治策略

文化总是诉诸人群及其活动的空间,列斐伏尔认为“只有当社会关系在空间中得以表达时,这些关系才能够存在:它们把自身投射到空间中,在空间中固化,在此过程中也就生产了空间本身”,这在冯客看来,“每一种文明都有一种种族主义的世界幻象,在其中外来者被约减为易于把握的空间单位”,这个关于“孰为正统”的“易于把握的空间单位”在古代中国通常被处理为以文化统合的“天下观”,在近代西方则被视为“民族国家”。

以文化为整合工具,固然造就了多民族“共冶一炉”的中国,但只要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便会引起“孰为正统”的合法性争议,而这种争议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场域下总是会上升到文化与种族之间的纠结与缠斗。清王朝的统治者虽坚称“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但仍坚持满汉“究非同族”:“本朝君临汉土,汉人虽悉为臣仆,而究非同族,今虽有汉人为大臣,然不过用以羁縻之而已。我子孙须时时省记此意,不可轻授汉人以大权,但可使供奔走之役而已。”迨至清末,这样一种族际治理方略在西学东渐和列强瓜分豆剖之下,逐渐引起“族”与“国”撕裂并愈演愈烈,最终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正视。

但在戊戌变法时,出任总理衙门章京的张元济就已经上书建言化解满汉畛域;1901年,作为“出洋五大臣”之一的端方也在《筹议变通政治折》中提议“民旗杂居,耕作与共,婚嫁相连,可融满汉畛域之见”;变法失败之后,张之洞在1904年也“力请两宫化去满汉畛域”;1907年,端方“为满汉大同起见”代安徽贡生李鸿才在上奏条陈中提出“满汉刑律宜归一致”“满汉通婚宜切实推行、“满汉分缺宜行删除”等八条建议。在统治阶层内部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之下,身为实际统治者的慈禧太后在“际兹时势多艰”的背景下,不得不在谕示大臣“现在满汉畛域应如何全行化除,著内外各衙门各抒己见,将切实办法妥议具奏”。在上奏提出去除满汉畛域的各种建议当中,以贵秀和端方的条陈最具格局:

我国入关之初,分疆划界……时至今日,竞言合群保种矣,中国之利害满与汉共焉者也。夫同舟共济,吴越尚且一家,况满汉共戴一君主,共为此国民,衣服同制,文字同形,言语同声,所异者不过满人有旗分无省分,汉人有省分无旗分耳。宗室出自天潢,系本亲贵,原不可等于齐民。其外若满、蒙、汉均是臣子,旗族何贵,汉族何贱,亦奚用轩轾为耶。如化裁存乎变,推行存乎通,或化汉为满,或化满为汉,风同道一,纳满汉于轨物之中,民莫能名。

考欧美列邦得失之故,凡合两民族以上而成一国者,苟利益轻重,稍有偏畸,相形之间,动生猜贰。驯至尔诈我虞,人各有心,猜疑日深,杌陧日甚,则其祸患所及,危机国家,小则日即衰颓,大则立成分裂……方今列强环伺,虎视鹰瞵,惟有统一人心,消弭内乱,使有志之士知政府之可以有为,喁喁然思竭其才,以应国家之用,上下一心,同御外侮。若使种族之见,自生厉阶,则适与外人以绝大机缘,将恐满汉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在各地官员的建议之下,慈禧太后在1902年初懿旨准许满汉通婚,“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言语,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附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1907年,慈禧又谕令推行旨在“融化满汉事宜”的多项政策,但“相对于革命党人声势浩大的反满宣传,人们可以明显感到这些(平满汉畛域)改革措施的数量之少、范围之窄和作用之有限”,因此“总体来说,慈禧太后的一些新政措施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既没有消除满汉之间的种种差别,也没有减轻旗人的经济困境。”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在同时公布的《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中列有“变通旗制,一律办定,化除畛域”;但这一在光绪四十一年(1916)才得以全部落实的规划,到1911年就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而荡然无存了。也正是看到了满汉之见“残杀相寻,势必演成种族之惨痛将至”的实景,裕隆太后在清帝退位懿旨遂不得不将黯然“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共诸全国,立为立宪共和政体”,“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三、“伟大之单一国”与“同化于我”:孙中山的国家定位和政策主轴

如何建构多民族的现代国家,是清末民初的一个重要的讨论议题,而效法西方建立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则成为讨论中的一个“时代强音”。即便是时任中共领袖的陈独秀在1904年也主张建立单一民族的现代国家:“一国的人民,一定要是同种类、同历史、同风俗、同言语的民族。断断没有好几种民族,夹七夹八的住在一国,可以相安的道理。所以现在西洋各国,都是一种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不受他种人的辖制,这就叫做‘民族国家主义’”;而与陈独秀同在北大共事并成为中共早期领袖人物的李大钊,在民国建立之后的1917年也继续呼吁构建一个“畛域不分、血统全泯”的“新中华民族”:“以余观之,五族之文化已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也。然则今后民国之政教典刑,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而先后出任国家社会主义党、民主社会党和民盟领导人的政治活动家和哲学家的张东荪,一直到1948年还在《北大半月刊》上撰文指出,“中国自辛亥以前起,由清末以迄现在乃只是一个革命……这个革命是隐然代表一个民族的潜伏性的根本要求。不拘有没有人知道这个要求是什么,亦不拘知道的人们究竟有多少,而这个要求本身却始终存在那里”,“据我个人的了解,这个要求……第一点可说是造成一个国族(nation-making),因为中国迄未完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第二点可说是产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因为中国人今天的生活还在原始时代”。

 

在具体举措上,孙中山主张将少数民族同化为一个民族,并据此建立“一族一国”的现代国家。早在1903年的檀香山演说时,孙中山已经完成了“汉族=中华民族”的国族构想,而在辛亥革命的一周年纪念日,孙中山明确地表明多民族的中国是一个“伟大之单一国”,“中国自广州北至满洲,自上海西迄国界,确为同一国家与同一民族”。在1919年完成的《三民主义》一文当中,孙中山更明确地将辛亥革命定位于“汉族光复”并进而提出将美国的国族建构经验应用于中国。“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在孙中山看来,将汉族改名为中华民族并借将各少数民族“同化于我”是这个解决方案的核心。1921年,孙中山在对“党内同志”的演讲中也指出,“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

 

在孙中山看来,“汉、蒙本属同种,人权原自天赋,自宜结合团体,共谋幸福”。所以对“五族共和”不屑一顾,并且通过对少数民族的整体污名化以建构汉人中心主义的正当性:“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底官僚,顽固底旧党,复辟底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讲到五族底人数,藏人不过四五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都汉人……汉族号称四万万,或尚不止此数,而不能真正独立组一完全汉族底国家,实是我们汉族莫大底羞耻,这就是本党底民族主义没有成功”;“本党应以美国为榜样。今日我们讲民族主义,不能笼统讲五族,应该讲汉族底民族主义”;而基于这样的论证,孙中山直截了当地指出“所谓五族共和者,直欺人之语!该藏、蒙、回、满,皆无自卫能力。发扬光大民族主义,而使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建设一最大民族国家者,是在汉人之自决”。


 

【注】文章原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