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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时远:中国民族学学科设置叙史与学科建设的思考——兼谈人类学的学科地位

摘要: 转载自《西北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版权归作者与刊物所有 摘要: 本文以民族学学科发展史为线索,对民族学传入中国后90年来的学科定义与学科设置展开讨论,辨析了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相当或等同的普遍认知,就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及其在中外科学领域的各种学科分类进

转载自《西北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版权归作者与刊物所有

摘要:本文以民族学学科发展史为线索,对民族学传入中国后90年来的学科定义与学科设置展开讨论,辨析了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相当”或“等同”的普遍认知,就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及其在中外科学领域的各种学科分类进行比较,针对民族学研究对象的局限性和学科母体萎缩等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必须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坚持民族学学科母体地位的问题给予了论述。在此基础上,根据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当代中国特色民族学的研究对象、学科理论、分支学科设置及其内涵做出了示例性解释,其中也包括人类学学科地位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民族学;人类学;学科设置;学科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

法国民族学家若盎·塞尔维埃说:“民族学和‘人文科学’许多其他科学,具备了一个共同特征,即每一次都要重新证实一下自己的历史。”的确如此。对民族学学科史的“重新证实”,几乎见诸于所有解读民族学是什么的论著、论文、文章之中,而且不可避免地与人类学相交集。既然这种“重新证实”已经成为“行规”,故本文在以民族学的学科设置为主题的讨论中,也不可避免地会追溯学科史的一些背景。中国学界对民族学的学科解读,首推90年前蔡元培先生的《说民族学》一文。而随后出现、延续至今的“重新证实”,虽然不断丰富和完善着民族学的学科发展史,但是就学科认知的基本范畴而言,亦鲜有出其右者。

 

一、蔡元培对民族学的学科定位略说

 

19世纪上半叶,Ethnology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称谓,在西欧崭露头角。这门学问在20世纪初年传入中国之后,曾以“民种学”、“人种学”的名义传播。直到1926年蔡元培先生发表《说民族学》一文,西文的Ethnology始获得一个中国本土化的学科名称——民族学。

蔡元培先生在《说民族学》一文中,开宗明义地对这一学科做出了精练的定义:“民族学是一种考察各民族的文化而从事于记录和比较的学问。”他对“记录的民族学”与“比较的民族学”所做得阐释,兼顾了中西文化传统的史志渊源,述及了民族学研究文化之属的目类,涉及了民族学与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音乐学、语言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互渗及关联,其中也专门谈及了民族学与人类学、人种学、考古学的关系。

蔡元培先生认为:“人类学是以动物学的眼光观察人类全体,求他的生理上心理上与其他动物的异同;势不能不对于人类各族互有异同的要点,加以注意;似乎人类学有包含民族学的倾向;所以从前学者,也或用Anthropologie(人类学)作为民族学的名。然现今民族学注重于各民族文化的异同,头绪纷繁,决不是人类学所能收容,久已离人类学而独立。”至于人种学,他认为是研究人类种族的差别、分布与混杂的情形的。而考古学所得资料,亦需民族学资料来证明“才能知道详细的作用”。

1930年,蔡元培先生在中国社会学社成立时发表了《社会学与民族学》的演讲。他表示自己并非社会学家,故以他所热衷的民族学为例,讲述了民族学的学科特点、研究状况及其对社会学的意义。其中在介绍民族学(Ethnologie)一词由希腊语Ethnos(民族)与Logos(学)两字组成时,提到:“但美国学者,往往使用文化人类学的名,籍以别于体质人类学。”其意不难体会,即美国学者所用文化人类学之称,即是他理解的欧陆民族学。

1934年,蔡元培先生又发表了《民族学上之进化观》一文,其中述及:“民族学,英美即以属于人类学(Anthropology)之中,与体质的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对待而称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所以人类学是半属理科,半属文科”。蔡元培先生作为西方Ethnology学科传入中国并贴切命名为中文“民族学”的前辈大家,在其解读民族学的学科属性、研究对象、方法论、与相关学科关系的上述著述中,明确了民族学学科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研究对象——各民族的文化;

研究方法——记录(事实要从实地考察上得来),比较(举各民族物质上行为上各种形态而比较他们的不同);

研究视野——世界各民族(尤以初民社会为重);

理论取向——进化论;

思想方法——“民族的文化随时代而进步”(发展变化);

研究态度——与研究对象相接近、通其语言,知其历史,“往往化去优劣的差别”(平等观);

研究证明——“现代开化的祖先,正与现代的野蛮人相等”(社会发展史);

知识结构——包容诸多学科的知识,为诸多学科提供民族学知识。

同时,在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方面,他指出两点:一是当时西方主流的“以动物学的眼光观察人类全体”的人类学,不能囊括民族学,民族学已经成为独立学科;二是欧洲大陆的民族学,在英美称之为文化人类学。蔡元培先生对西方民族学的中国本土解读及其关涉人类学的辨析,顾定国评价为:“《说民族学》反映了欧洲的文化‘民族学家’与体质‘人类学家’之间的分野,为全面、整体论的‘民族学’(或称‘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提供了基本原理。”应该说,蔡元培先生对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学科定位,的确反映了当时西方人类学正在分化发展的走向。传统的民族学与人类学从“身体与文化”上区分开来不难理解,但是欧陆的民族学在英美称为文化(社会)人类学,是不是实质一样而名称有别,这一名实问题仍值得探讨。

继1926年蔡元培先生《说民族学》之后,中国学术界对民族学的学科性解读比比皆是、不断深入。1936年,中国民族学界的第一份专业刊物面世,即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民族学研究集刊》。该刊第一期的一系列论文,反映了当时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最高水准,而且因为有了这份刊物,大大提升了民族学的学科地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确实如此。尤其是所刊黄文山、卫惠林、杨堃等前辈学人有关民族学的学科辨析,堪称大作,为人们认识西方民族学的缘起、早期学科发展脉络、中国民族学步入现代学科建设等,可谓大有裨益。时至今日,这些学术遗产对思考当代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建设,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

二、民族学相当(等同)于文化人类学之说

从蔡元培先生评介民族学始,欧陆民族学的学科属性即被普遍认知为相当或等同于英美的文化(社会)人类学。这种认知,在对民族学学科史的“重新证实”中,已经成为后续学人反复述说的定论。因此,在解释或回答民族学是什么的问题时,最普遍、最简单或最直接的答案是“民族学相当于文化(社会)人类学”,或者解释为在法德等国学界称为民族学,英美学界称为文化(社会)人类学。

但是,仔细想来,这似乎成为一个奇怪的对话:问“甲”是谁时,答案是“甲”相当于“乙”,似乎鲜有人提出“乙”是谁的问题,也少有人如前辈学人黄文山先生那样在其论文标题中标示“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如果做一个并不恰当的比喻,从同卵双生的同性双胞胎去理解,“甲”、“乙”之间表象的“相当”性显而易见。但人们在感叹这种“甲”、“乙”表象“相当”(甚至几乎一模一样)的同时,都试图分清他(她)和他(她)哪个是“甲”、哪个是“乙”,即哪个是哥哥(姐姐)、哪个是弟弟(妹妹),以及他们(她们)各自享有的名字,进而从表象延伸到他们(她们)内在的心理、性格,外在的特长、职业,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甲”相当于“乙”也就不再成立。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学相当(等同)于文化(社会)人类学之说,是指表象的相当,抑或指实质的等同?这种相当是否存在差异?或者这种差异是否构成了两者并存的学科边界?乃至是否有必要认知它们的差异?回答这类问题,有必要从民族学、人类学的学科肇启、相互关系和早期中国学人的辨析解读中去寻求线索。

民族学(Ethnology),作为西方科学革命的产物,在西方科学史的知识谱系中溯源久远,甚至“民族学”之称可上溯到17世纪初年德国马格德堡出版的《民族学世界》丛刊。但一般的认知是1830年法国自然科学家让·雅克·昂佩勒将其列入了人文科学的分类图式之中。1839年,法国博物学家爱德华主持成立了巴黎民族学会(Sociètè ethnologique de Paris),象征这门学问跻身于了现代科学领域,法国也因此被称为民族学的发源地。

19世纪上半叶,是民族学形成发展的高潮时期,在法国(1839)、美国(1842)、英国(1843)相继成立的民族学学会,代表了这门学问学科化、组织性的发展。而当时的民族学与已经兴起的古物学、地质学关系密切。源自北欧丹麦、瑞典的古物学革命产生的史前考古学,对西欧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1851年,英国考古协会“承认民族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因为“1840—1870年的三十年间,史前考古学的成就都出自地质学部和民族学部”。但是,随着人类学的兴起,民族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受到了挑战。

人类学(Anthropology),在西方科学史的知识谱系中虽然不似民族学那样溯源于古希腊时代的史学巨著(虽然不乏这种努力),但是就学科名称而言也可追溯到1501年德国学者洪德(M.Hundlt)名下,或者“1596年新教人文主义者奥·卡斯曼(O.Casmann)以‘人类学’为题出版了一本书”,亦或1789年康德冠名人类学的著作发表。当然,1735年瑞典生物学家卡罗勒斯·林奈发表的《自然系统》一书中的动物分类学,为人类学“结合身体和文化两方面的特征,勾勒出各类人种间的显著差异”奠定了基础,进而彰显了“强调体质特征在分类学和人类学上的重要性”。因此,民族学在法国初始时确定的研究对象建立在“身体与文化”基础之上可谓顺理成章,而人类学则从古人类化石的鉴别而介入了“身体与文化”的学科领域。

19世纪下半叶,随着进化论思想的传播和影响,人类学出现了异军突起的发展态势。作为达尔文进化论的有力支持者,在人类头盖骨研究方面卓有成就的法国外科医生、神经病理学家、人类学家皮埃尔·保尔·布罗卡,于1859年倡导成立了“巴黎人类学学会”(Sociètè Anthroplogique de Paris),以“人类的科学”名义,宣称“人类的生命与生活的全体为其研究的对象”,由此“而降黜民族学于其属从的地位”。随后,遭遇人类学学者非议的“伦敦民族学学会” ,也在“不列颠科学促进协会”的大会辩论中败北,被1863年成立的“人类学学会”所取代,由此拉开了人类学与民族学纠缠不清(间或相互毁诽)的跨世纪学科争论。对此,本文无意去梳理和溯说,只是为“相当”之说提供一个历史远景而已。

1985年,美国学者埃尔曼·R.瑟维斯出版了“《A Century of Conetroversy:Ethnological Issuse from 1860 to 1960》”一书,书名可以直译为“一个世纪的争论:从1860年到1960年的民族学问题”。1997年该书翻译为中文时,书名译为《人类学百年争论:1860—1960》。译者认为作者是美国的人类学家,书中的Ethnology一词在中文中“既可理解为文化人类学也可理解为民族学”,况且书中所涉及的人物“普遍均被欧美学术界视为人类学家”,所以采用了“人类学”的书名。同时,该书作者在序言中也交代了他使用Ethnology一词的原委:一是这本书是“从民族学的学术发展本身,而不是从所涉及的各种人物的生平对民族学的历史进行了评价”;二是使用“民族学”为题而非“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目的是避免一些学派的名实之争;三是他所使用的“民族学”一词,是基于“民族学通常被视为文化人类学的一个主要分支,其他分支是人类考古学和人类语言学”这一定义。可见,中文话语中民族学相当于文化(社会)人类学之说,的确是源自西方学界由来已久的名实之争的一种观点,而且在该作者的理解中民族学只是文化人类学的一个主要分支。这种理解和作者使用“民族学”为主题,似乎表明民族学是文化人类学分支中与人类考古学、人类语言学并列且为主的一个分支学科。按照一般的知识,可以理解为在人类学“身体与文化”两大领域中,即在体质人类学、文化人类学中,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为文化人类学旗下的分支学科。

就欧陆民族学兴衰嬗替、可见一斑者的境遇而言,即如杨堃先生介绍法国民族学时所说:自19世纪后期,大体而言“民族学在法国完全是人类学的一种附庸。赖有人类学者的维护,民族学才能在法国学术界占一个很小的位置。并且在法国人看来,从前之所谓人类学,与现今所说的民族学,完全是一种东西,仅不过是名称的改换而已。”其时,法国社会学派的成长,对民族学地位的影响亦颇为显著,也就是杨堃先生文章中所说的民族学成为“社会学的女仆(Servante de la Sociologie)”。

20世纪初期,法国民族学的复兴,以巴黎民族学学院聘请莫斯教授组织的教学为标志。该学院设置了民族学、语言学、人类学、异邦先史学、非洲民族学、非洲语言学、东亚与大洋洲语言学、动物学的与生物学的人类学、第四纪之地质学与人类古物学、人类种族比较生理11门课程,以民族学博物馆作为实习课的依托。莫斯对民族学的定义为:“民族学是记述而非理论的科学,人类学是人类生物学或人类自然史。”

莫斯关于“民族学是记述而非理论的科学”之说,突出了民族学实证性研究的学科特点,即民族学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无论是个案(族别)或者是区域(国家)。而蔡元培先生有关“比较民族学”之说,则是通过“记录民族学”昭示的各民族之异同相互比较来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即概括、提炼、抽象的论理过程,也就是理论,在此基础上才能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也就是上文所示他对民族学研究通过比较而证明:“现代开化的祖先,正与现代的野蛮人相等”,即理论部分;进而形成民族学的知识结构:包容诸多学科的知识,为诸多学科提供民族学知识,即应用于多学科“怎么办”。因此,蔡元培先生所论在当时中外民族学界不仅高明,而且反映了当时民族学研究在中国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

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洗礼”之后的西方、殖民地、世界,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已步入声名狼藉之途,而民族学研究“身体与文化”的种族差异、初民社会、原始文化等指向,的确为西方殖民主义的全球扩张提供了“知识”服务,甚至那个时代就出现了学者与殖民官员之间的“旋转门”。有鉴于此,一些法国学者也“想找到一个尽量不伤害自己良心的词语,最后他们从英语中借用了一个词——‘文化人类学’。这样做只算得上一次微乎其微的非殖民化举动,然而却实属力所能及了。”或许,这正是民族学相当于文化人类学认知的肇始。

虽然法国是民族学、人类学学科创立的田园,但是这两个学科在欧美国家、乃至被殖民主义侵袭的一些国家,都呈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英、美、德、俄等国后来居上地引领了这些学科的现代发展。20世纪初期,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传入中国之后,中国学界就如何认识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实际上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包括新中国建立后苏联民族学的影响,乃至改革开放后中国学界对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学科辨析,已有诸多著述论及,无需赘言。其中“民族学在中国就是文化人类学的同义词”之“甲”、“乙”定义,在当代中国民族学领域应属基本共识。不过,从学科建设及其学科分类的标准而言,中国的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则处于不同的地位,名实之间仍存差异。

三、“剪不断、理还乱”的学科互渗

今天,无论是阅读埃尔曼·R.瑟维斯的这部百年学术回顾,还是浏览众多民族学、人类学的学科叙史,都会发现这两个学科对先辈学人及其著述的“争夺”,民族学家的著作被奉为人类学之经典、人类学家的著作被视为民族学之权威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也难怪,因为这两个学科在19世纪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直相互交织,在研究对象、学科理论、研究方法等方面也具有同样的知识背景和时代特征,可谓同卵双生,只是这对双胞胎是连体之婴,而且至今尚未完成“分离手术”,因为事实上“婴儿”时期未能分离、“成人”阶段就更加难解难分了。

虽然长期以来众多民族学家、人类学家都致力于对这两个学科进行定义和区分,但是仍未消除“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直到今天,作为国际社会科学理事会(ISSC)、国际哲学和人文研究理事会(CIPSH)、国际科学联合会(ICSU)的成员之一,民族学与人类学这两个学科的全球性学术组织仍以“连体”形式命名为“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Anthropological and Ethnological Sciences、IUAES),足见其难分难舍、相通互渗、相得益彰的密切关系。而且,这种关系自始至今都存在相互包容、此消彼长的特征,但是绝不会有人把这个联合会理解或翻译为“国际人类学与文化人类学联合会”。

卫惠林在《民族学的对象领域及其关联的问题》一文中,对西方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做过较精细的考察。他对19世纪西欧民族学与人类学的相互关系做过四个阶段的分析:

一是民族学包括人类学的时期,以巴黎民族学会确定的学科原则为代表,认为民族学包括了社会学、文化史、人种学、语言学和人类学。

二是民族学与人类学对立的时期,以英国、德国民族学家的主张为代表,认为民族学是研究种族与民族的科学,人类学则是研究人类起源的博物学;或者说民族学是研究民族、部落及其社会关系的学问,人类学则是从自然科学与历史方面获取有关人类知识的学问。

三是人类学包含民族学的时期,以巴黎人类学会成立时布罗卡的上述宣示为代表,并“在英美得到有力继承者”,即“认为人类学是研究人类之所有特质的科学”,而“民族学则只是研究历史或民族与种族的科学”。

四是民族学与人类学姊妹科学的时期,以1889年在巴黎举行的民族学大会为标志,民族学家质疑和抗议人类学“包打天下”的自我定义,认为民族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知识进化的科学,而人类学则是研究人类自然史或种族发展史的科学,两者共同构成了“一般人类学”。

所谓“一般人类学”概念的产生,是当时西欧民族学与人类学争夺学科地位的结果。19世纪下半叶,人类学挟进化论的声威大张旗鼓的发展,确立了“它的研究对象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以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所以,维护民族学边界的力量也不得不屈就于“一般人类学”的大旗之下,谋求并列的学科地位,在“一般人类学”名义下的两个学科的分工:一类是“人类学或动物学的人类学”,包括“一般的——类(espêce),特殊的——种(race)”;一类是“民族学”,包括“一般的——诸民族间的共同关系,特殊的——诸民族之各别的描述”。当然,类似的学科阐释和分类很多,对种族研究的相互“推诿”则是分歧的关键。

人类学家力图将民族学挤压在体质人类学的人种学(Racilogy)研究范畴,民族学家则将人类学局限于生物学的个体研究,因为“一般说来,体质人类学研究个体标本”。因此,在那个时代,西方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在学科范畴的自我定义中,也都包含了相互定义,力求分清“甲”和“乙”。对此,卫惠林先生列举了当时西方民族学的六种定义:

一是“研究人类之社会生活的特质的——此为民族学的最原始的解释。人类学只是对人类之体质的个人的研究,而民族学则为社会的研究”。

二是“研究种族的学科——此为法国人类学派的旧主张。他们籍此把民族学置于人类学的隶属之下”。

三是“研究人类之心理方面之特质的科学——此为德国民族学者中间的传统见解”。

四是“研究文化的科学”。

五是“研究民族的科学”。

六是“研究现在原始民族的文化的科学”。

卫惠林先生认为“我们可以毫无踌躇的采用最后一种解释”,其理由是民族是群体而非个体。当然,他认为“民族学之为对于原始民族文化的特殊科学,既为事实,亦为必要,同时亦至合理。”

虽然西方民族学源自殖民时代所谓“旧大陆”与“新大陆”的碰撞,使种族、民族、西方社会、古老社会及其所承载的不同语言、文化、社会形态、经济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差异性凸显,形成了西方国家对殖民地等非西方社会的调查研究传统,但是对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来说,又有独特的时代背景,即进入了自1840年以后国家危难、民族危机最严峻的时期。

当时,后来居上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肢解东北地区,建立伪“满洲国”,进而策动“内蒙古独立”,向西北地区渗透图谋制造“回回国”。新疆地区一度出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的喧嚣,西藏地区已处于英国殖民势力左右形势的境地。中国边疆地区的危局,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威胁而陡然加剧,中国处于了国家存亡、民族绝续的生死关头。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学术界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特别关注,无不心系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之命运,无不关联于激励中华民族奋起之责任。卫惠林对民族学的学科理解和认知——“既为事实,亦为必要,同时亦至合理”——反映了那个时代边疆政治的学术责任。

至于将研究对象局限于“研究现在原始民族的文化的科学”之说,一方面反映了那一代学人知识背景中折射的对西方民族学传统的认知;另一方面则是中国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特点与中原内地迥异,且普遍呈现了社会发展史序列的落差,为民族学“毫无踌躇”的研究指向,提供了“原始民族的文化”田野。

当然,民族学家、历史学家、语言学家等之所以侧重于对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的调查研究,除了国家边政之需,也因为在中国大一统的历史脉络中一直存在着中心与边缘的国家格局,因自然地理、经济社会、边地与中原关系等因素而局处偏远的所谓“四夷”,他们的生存方式、社会结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广义文化特质,未能在“大一统”历史的宏大叙事中得到准确、系统的反映,甚至存在诸多歧见和污名,包括清末明初兴起的种族-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蔡元培先生倡导的民族学研究态度——与研究对象相接近、通其语言、知其历史、“往往化去优劣的差别”的平等意识,以科学的名义率先在学术界形成共识。

从20世纪30年代高等院校民族学教育实践中,亦可看出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学科取向。诸如复旦大学开设的民族学课程,立意于:其一“灌输青年以原始民族知识,明了现代各主要民族之起源与演变,各种文化之起源与发展”;其二“导化青年以其所得之民族学知识改进其思想,加强其民族意识”。所设15门课程则为:民族学之意义及其性质,民族学简史,民族学的分科及其区别,民族学之研究方法,中国民族学的研究现状,民族学之地质学的基础,民族学之地理学的基础,民族学之生物学的基础,民族学之人类学的基础,世界民族志,中华民族之起源及其混合,中华民族文化之特质和历史的发展,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中国之民族主义。作业除课程笔记外,需提交“边疆民族研究报告”。从这份教案设置中不仅可以看出研究“边疆民族”的基本取向,以及民族学与诸多学科的知识关联,而且中华民族的意识、世界民族的比较视野、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中国的民族主义则上升到了国家-民族(state nation)建构的层面。

事实上,新中国建立后民族学研究或统称的“民族研究”,基本指向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这既有国家政策导向(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等)的作用,也包括了深化认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内部多样性国情的必然要求,也就是全面实践1937年民族史学家江应樑所说:“能对于中国领土中全部民族的各个分子均有一个彻底的明了认识,方能说得到了解我们自己,方能说复兴中华民族之道。”

新中国建立后展开的民族大调查,基于民族平等的政治宣示,以构建中华民族大家庭为目标,成就各少数民族之史志,厘清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等现状,为国家各项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践提供知识背景,可谓功莫大焉。新中国的“民族研究”,基本排除了民族学与人类学纠结的“人种”或“种族”问题,除了医学界从血液和疾病的角度仍保留对某些不同人种的知识关注外,人体测量的体质人类学基本回归到了生物学和古人类研究范畴,其地位最高的研究实体,也以1960年更名的“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而发展至今,并成为中国科学领域学科分类中人类学最重要的学科支撑之一。大体而言,在中国的科学领域中,人类学划归自然科学体系,民族学划归哲学社会科学范畴。

四、中国科学体系中的民族学与人类学

新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以1950年中国科学院成立近代史、考古、语言和社会研究所为标志。1955年,中国科学院建立学部制度,哲学社会科学部为四大学部之一。1956年,在国家制定12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时,哲学社会科学部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名义编制了《1956—1967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其中以“各学科的重要问题与重要著作”为题,罗列了哲学、经济学、法学、国际问题、历史学、考古学、少数民族研究、教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中国自然科学与技术史、档案学、图书馆学、博物馆学共15个学科或研究领域。当时,正值国家推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语言文字大调查之际,当年5月中国科学院、各民族院校和少数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六百多人组成七个调查工作队,分赴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语言调查。8月,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也分赴各地展开调查工作。因此,少数民族研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可谓适逢其时、顺理成章。

1958年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成立,即是上述规划的题中之意。该所没有以“民族学”的学科命名,也不意外。当时,除了哲学、法学、文学研究所之外,历史、考古、语言研究所也未缀以“学”之名。民族学作为“民族研究”内涵的一个学科,承袭着传统、包容着除少数民族历史、语言之外的社会制度、亲属关系、文化形态、婚姻类型、民间信仰、风俗习惯等研究议题。民族理论(含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世界民族等都如同民族历史、民族语言一样,在“民族研究”框架下另立门户。这种学科性的分化,大体上成为中国民族学内涵、外延的基本格局,这也是后来学界讨论“广义民族学”、“狭义民族学”的原因。

同期,中国人类学的发展也因政治运动、意识形态和科学环境的变化,而收缩于古人类研究的范围内。考古学、语言学各有所依(含中国金石、训诂、音韵等传统),其中的人类学传统日渐淡薄。“人类学”之称,远不及“民族研究”所包含的民族学那样普及和进入哲学社会科学的视野,更不用说“文化或社会人类学”之称。况且民族学也曾一度被作为资产阶级学问而受到批判,只是在“民族研究”的框架下得以事实上的传承。

1977年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的哲学社会科学部所属研究所均划归中国社会科学院。在1978年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题之一是“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其中提出:“必须组织制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艺理论、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等方面的研究。”这应该是建国以后官方最高级别文献中对哲学社会科学诸学科的表述,民族学是其中之一。

从学科设置来说,建国以后在教育体系中曾经历过院系调整,并于1954年颁布了《高等学校专业分类设置(草案)》,1963年制定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改革开放以后,在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之后,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暂行)》,其中对学位授予做出了学科门类的规范,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10个学位门类。1983年颁布的学科目录试行草案,与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授予学位密切相关。此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继于1990、1997、2011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学科门类陆续增加。其中包括1993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为13个,增加了军事学、管理学和艺术学。

所谓学科门类(Fields of Disciplines of Conferring Academic Degrees),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是授予学位的名号依托。在学科门类之下,设立一二三级学科,一级学科是指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其下二级学科指在基础理论上属于一级学科范畴、研究对象相近,但有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的学科;三级学科则指二级学科所涵盖或产生的不同专业方向。二三级学科构成一级学科不同层次的学科内涵。2011年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13个学科门类,110个一级学科。

在学位体系制定学科标准的过程中,科学体系的学科分类国家标准(GB),也于1992年制定完成、1993年开始实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92),2009年颁布了修订版,形成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五个大类,含58个一级学科。显而易见,国家标准的五大门类,绝非学位教育部体系的13个学科门类,而是科学门类。前者是中国科学领域的学科分类,后者是与学位授予直接相关的学科归类。所以,从一二三级学科的分类而言,两者不能一一对应,但国家标准及其代码体系的权威地位则毋庸置疑。就本文关涉的民族学、人类学、以及相关的社会学来说,在国家标准和学位设置的学科分类中,也显现了各自的特征。大体上,国家标准的五大门类所属的一级学科,在学位体系的学科分类中不乏门类之属,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也包括基本属于教育体系学科分类的门类和一级学科。

在1992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92)中,作为自然科学门类的一级学科生物学(180),包括了二级学科人类学(180.67),三级学科分别为:人类起源与演化学、人类形态学、人类遗传学、分子人类学、人类生态学、心理人类学、古人类学、人种学、人体测量学、人类学其他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门类一级学科的社会学(840)中,包括了19个二级学科,34个三级学科,其中二级学科包括了社会人类学(840.57)和应用社会学(840.27)中三级学科的种族问题研究。

相比之下,在这一科学门类的一级学科民族学(850)中,二级学科仅为7个,即民族问题理论(850.10)、民族史学(850.20)、蒙古学(850.30)、藏学(850.40)、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850.50)、世界民族研究(850.60)、民族学其他学科(850.99),三级学科包括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民族关系、民族经济、民族教育、民族法制、民族心理学、少数民族政治制度、民族问题理论其他学科、民族史、民族关系史、民族史学其他学科。

从1992年版的国家标准中可以看出,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人类学在中国科学体系的学科分类中已经占有显著的地位,传统的“身体”的人类学,在自然科学的生物学领域中地位巩固,学科及其专业健全。“文化”的人类学分别在社会学、民族学中享有二级学科的地位。至此,人类学在中国科学体系中“身体与文化”的分解,已经形成清晰的界限,也就是早年蔡元培先生已经说明的“人类学是半属理科,半属文科”。

从几乎同期(1990年)教育部学位设置的学科分类来看,在法学门类(03)下的专业(即后来的一级学科)民族学(0305),下辖6个专业目录(即后来的二级学科),即民族学(030501附:文化人类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50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503)、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30504)、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505)、中国少数民族史(030506)。而当时的一级学科社会学(0304),仅有4个二级学科,即社会学理论与方法(030401)、应用社会学(030402)、人口学(030403)、人类生态学(030404)。

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学科民族学(专业)及其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目录)民族学(附:文化人类学),究竟哪一个是Ethnology?显然是二级学科民族学(附:文化人类学),也就是上文所析的“甲”、“乙”相当或等同的问题。若此,一级学科民族学应该翻译为西文的什么?或者应该怎样进行学科的定义?这是其一。其二,民族学的二级学科中,除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外,其他均定位于“中国少数民族”,其学科对象的局限性显而易见;其三,民族学二级学科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文学门类(05)一级学科的中国语言文学(0501)所属的二级学科中,存在与语言学(050107)并列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11)。另外,自然科学范畴的学科门类——理学(07),所属的一级学科地质学(0709)中,包括了二级学科古人类学(070907);一级学科生物学(0710)中,包括了二级学科人类学(071007)。

学位教育系统的学科、专业分类,早于国家标准出台,而且其专业分类及目录应该主要是立足于高等院校的学科设置、专业布局和开课能力。所以,与两年后颁布的国家标准差别显著,学科归属、学科结构至有大相径庭者。那么,在国家标准颁布之后,教育系统的学科分类是否能够与国家标准相适应?

1997年,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再度修订颁布了学科、专业分类。明确门类学科所辖为一级学科、其次为二级学科。在这一分类系统中,法学门类(03)中的一级学科民族学(0304),二级学科分别为:民族学(030401)、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405)。在一级学科社会学(0303)中,二级学科分别为:社会学(030301)、人口学(030302)、人类学(030303)、民俗学(030304含:中国民间文学)。至于理学门类(70)中的一级学科生物学(0710)之下,既无古人类学也没有人类学。

在这一版的学科分类,文化(社会)人类学销声匿迹,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两大领域中的“身体与文化”的人类学,笼而统之的以“人类学”的名义归到了社会门下。这不由地令人想起上文杨堃先生关于法国民族学曾沦为“社会学的女仆(Servante de la Sociologie)”之说。那么,列为社会学门下的“人类学”是文、理兼通的人类学(Anthropology)还是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或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亦或社会文化人类学(Sociocultural Anthropology)。

事实上,1997年左右,中国的文化(社会)人类学日渐活跃,中国学者与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的联系日渐密切,而且是年1月国家教委第二期社会文化人类学高级研讨班分别在北京大学和云南大学举办,等等。那么在形成1997年版学科分类过程中,国家标准版学科分类中文、理之分的人类学,如何变成了这种局面?国家标准的生物学所属的人类学,民族学所属的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社会学所属的社会人类学,经过怎样的科学论证而以“人类学”的名义归属到社会学名下?而一级学科社会学及其所属二级学科社会学,如同民族学的学科设置一样,也似出现了广义与狭义之分。

时过境迁,2009年,国家标准经修订后再度颁布。自然科学门类一级学科生物学(180)所属的二级学科人类学(18076),除了人类生态学加注了亦称人文生态学外,其他没有变化。人文社会科学门类一级学科社会学(840)之下的二级学科社会人类学(84057)犹存,其他二级学科有所调整。而一级学科民族学变化较大,一是改名为民族学与文化学(850);二是除二级学科中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归入了语言学外,增加了二级学科新疆民族研究(85042),并注明“含维吾尔学”;三是新增设的二级学科文化学(85070)及其三级学科文化地理学、文化心理学、文化遗产学、文化学其他学科,应属学科拓展性的创新。当然,文化学与存留于民族学中的二级学科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85050)是什么关系,人们也不甚了了。

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与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规范学科门类和调整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对二级学科的设置采取了开放的态度,即由学位授予单位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各学位授予单位设置的二级学科名录,由教育部定期向社会公布。在这份目录中,最特殊的是仍是民族学、社会学,它们既是一级学科的学科名称,同时是二级学科,如一级学科社会学(0303),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1);一级学科民族学(0304),二级学科民族学(030401)。这在其他所有的一级学科中可谓绝无仅有。从其他一级学科的情况看,基本上是一级学科的某某学所含二级学科排列在首者,为基本理论,比如一级学科政治学(0302),第一个二级学科为政治学理论(030201)。因此,学位目录中的民族学与社会学,与国家标准中的民族学与社会学比较,都缺失了学科基本理论的部分,包括1992年版的学位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社会学所辖为首的二级学科——社会学理论与方法(030401),也不见踪影。莫斯关于民族学是非理论的科学之说,似乎也“殃及”了社会学。

在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承载着规划性、年度性支持学科建设、扶持学术发展、服务社会需求的重大责任。各个学科、各种专业都可以在这两个平台中获得国家级项目和资金支持,这类课题对学者个人、学科影响、学者所在单位、学术成果赋予的声望和评价分量。但是就民族学、人类学这两个传统学科而言,在这两个基金系统中并未彰显学科地位的名声。

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学科分类中,虽然排除了学科门类的因素,但是民族学的学科名义不存,以“民族问题研究”(MZ)领域设类(一级),包括了文化人类学等二级学科,基本上遵循了国家标准的民族学内涵(不含文化学部分)。社会人类学作为二级学科归属于社会学。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学科分类中,分为7个学科群的部类。其中地球科学部(D)所属的地质学(D02)中的古生物学和古生态学(D0201)下辖古人类学(D020102);生命科学部(C)所辖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C06)中的人类遗传学(C0604),包括了人类遗传多样性(C060401)、人类起源与进化(C060402)、人类表型性状(C060404)等体现“身体”人类学当代前沿的专业目类,但“人类学”之称不在。

如此繁冗的列举国家标准与学位授予的学科分类现状,目的是揭示我国在学科、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目类分析方面的不统一、不规范和不严谨。尤其在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设置方面,学位目录的学科划分及其结构,不仅与国家标准明显存在不一致的问题,而且其学科划分日益趋向于抽象简化,局限于学位授予的名目归属。这类问题,恰恰是一个学科的科学称谓、内涵支撑、外延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性问题。

五、民族学的学科母体萎缩的问题

在关涉一个学科的科学性及其学术地位的问题时,“名实”之说不能回避。自蔡元培先生《说民族学》之后,西方Ethnology 已经以“民族学”这一中国化的学科名目而立足,它的国际化“接轨”即是欧陆的乃至国际学术组织的Ethnology。这种对应关系,从翻译的角度看可谓“信达雅”,从中国化的角度看亦十分贴切。源自古汉语的“民族”一词及其传统含义和对象指向,对应的即是西方古希腊语的ethnos 和古拉丁语的nasci。从这个意义上说,蔡元培先生对西学Ethnology 的中国化命名功不可没,无可非议。

在上文所述中国的国家标准、学位分类、专业目录等学科划分中,的确存在诸多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但是就学科设置而言,也并非没有他国“经验”可考。通常认为我国的学科设置在上个世纪50 年代直接受到苏联的影响,民族学即是受影响较大的学科之一。当然,如果说苏联影响,就民族学而言可追溯到沙俄帝国时期,史禄国(C·M·希罗科戈罗夫)为著名者。1949年以后,中国对外学术交往对象主要是苏联,苏联民族学界对中民族学、民族研究的影响的确显著,人员亦互动频繁。但是,就民族学这一学科而言,中国并未全盘移植苏联的模式。

苏联民族学传统深厚,也经历过20世纪二三十年代学科重新定位的曲折,最终以苏联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的建立而形成新的学科面貌和研究取向。事实上,自上个世纪60年代中苏关系破裂后,苏联民族学发展的成就,对中国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有限,苏联民族学界曾经历的学派之争在中国学界也未引起共鸣。如,苏联民族学一派坚持传统,即仅仅研究原始社会问题,另一派主张“民族学应该成为关于人及其最广义的活动的科学”。前者被评价为“这实际上等于自我取消”,后者被认为“这就与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对体质、社会和文化人类学的总的功能的理解十分接近”。显然,苏联民族学在集民族学、体质人类学传统于一体的基础上,趋向于欧美国家的社会文化人类学。当然,这对中国无所谓产生影响,因为民族学与文化(社会)人类学相当早地在20世纪30年代即为中国民族学界所认知。苏联民族学不仅包容人类学,而且在其学科母体边缘上产生了一系列所谓“卫星学科”,即“民族人类学、民族地理学、民族语言学、民族人口学、民族社会学、民族心理学和其他学科”。苏联民族学产生的这类分支、交叉或边缘“卫星学科”,虽然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未被中国民族学界所引进,但是中国民族学界立足于学科母体的分支学科意识已经显现,诸如提出“语言民族学”。

如前所述,民族学在中国立足乃至在新中国的发展中,其研究指向虽然经历了从“初民社会”的西方传统到现代中国少数民族的延伸,但是研究对象的局限性显而易见。在这方面,民族学研究对把握中国的基本国情,阐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服务于国家制订民族政策、融通民族关系,推进各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共同发展,展开世界民族研究视野和积累学术资源等方面,都取得了无可替代的学术贡献。但是,由于“自我”和“他者”的学科定位,即便在“民族研究”或“民族问题研究”这类领域性的学科包容下,与同类表述的“国际问题研究”及其所辖学科领域——国际战略、国际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军事、国际文化、国际关系、国际组织、全球性问题等——也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这种领域性的放大,并未拓展民族学的发展空间。

随着人类学学科影响的持续扩大,尤其是留学西方、修习人类学科系回国的新一代学人身体力行,传统民族学背景下的文化(社会)人类学研究日益普遍。特别是随着中国都市人类学会率先加入国际组织和在中国举办了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中期会议,人类学的声名不断扩大,直至2009 年官方推动第16届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大会在中国举办,为人类学大张旗鼓的发展注入了动力。在上文所述“甲”、“乙”关系相当或等于的学科认同氛围中,民族学界“皈依”或“攀附”文化(社会)人类学的学科取向十分显著,其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学术田野广阔和研究对象不受少数民族之局限。这使人类学的学科母体显著扩大,而民族学的学科发展则呈现了母体萎缩的现实。

就民族学的学科结构而言,除列入国家标准或学位目录的一级学科民族学以及学位目录专业设置的二级学科中同名的民族学外,二级三级或分支学科等,鲜有立足于民族学母体者。即便在学界、学人自我的分支学科定义中,虽“民族”冠名多,但立足的学科“母体”非民族学,诸如“民族政治学”、“民族经济学”、“民族历史学”、“民族语言学”、“民族生态学”、“民族旅游学”、“民族教育学”等,固守着以“少数民族”冠名的其他学科阵地。但是,在人类学界绝无此现象。

在人类学的学科母体不断扩大的发展中,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体质、考古、语言、历史,到生态、旅游、艺术、医学、宗教、饮食、体育、女性、影视、教育、企业等冠名的人类学,依托于人类学的母体而茁壮成长,并努力与国际人类学和民族学联合会所辖专业委员会相对应,这使“某某人类学”之称比比皆是、方兴未艾。当然,这并非中国特色,而是人类学发展中的普遍现象,即Anthropology(人类学)这个学科名,“在它前面很容易加上形容词,从而产生新的学科领域的名称”,稍有不同的西文表述是法律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Law)。无论如何,2016年诸多学界同仁发出“贺州之声”,再度强力呼吁人类学的一级学科地位,并非没有理论和实证的支持。

当然,依托于民族学这一学科母体的分支学科名目,并非无据可查或无人问津,除语言民族学之说外,地理民族学、政治民族学、影视民族学、文化民族学、历史民族学、建筑民族学、旅游民族学、生态民族学等分支学科名目,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陆续为一些国内学者推介或探讨,而经济民族学、宗教民族学、法律民族学之说也多见于日本民族学界的著述。但是,在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的实践中,除影视、生态、旅游、历史民族学似有一定生命力——包括生态民族学编译了一个西文名称“Ecological-minzuology”,而其他则和者盖寡,响应不彰。

立足于民族学这一学科母体,移植或嫁接相关学科的“秧苗”,这是民族学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关键在于民族学这一母体的土地肥力——学科理论,是否能够滋养这些新的“秧苗”。否则,这些“秧苗”的成长,就如同辨析类似“经济民族学”与“民族经济学”的异同一样,由于经济民族学的概念、范畴和基本理论缺失,最终民族经济学大行其道。尽管研究者努力以民族学视角、视野、视阙这类眼光观察研究对象,但是不知不觉地立足在了其他学科的母体之上。因此,某一学科、如政治学,一旦关注民族问题,即具有了民族政治学的专业指向,研究族别历史则多认同于民族史或全称的民族历史学,等等。

在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学科比较中,立足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虽然不存在“母体”缺失的困惑,但是,这些林林总总的分支学科大都源自人类学的文化(社会)人类学,以至于讨论或呼吁的人类学学科,事实上就是指文化(社会)人类学,而非理学门类中地质学所辖古人类学或生物学所辖人类学及其内含的分支。况且,通过最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可以看出,除地质学中的古生物学和古生态学名下的古人类学外,生命科学部中的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所辖人类遗传学,以人类遗传多样性、人类起源与进化、人类表型性状等分支,已经取代了传统的“身体”人类学,这似乎也预示了国家标准未来修订中传统人类学的前景。

西方发达国家同样有学科归类、专业划分的标准,如美国1980年颁行的教学计划分类目录(Classification of Instructional Programs,CIP),即属于学科专业目录。在CIP 2000年版的目录中,分为17个大类,如理、工、农、医、法、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覆盖38个学会科学群中含社会科学(综合),心理学,历史学,“区域、种族、文化与性别研究”四个领域,内含39 个学科;在社会科学(综合)领域所含的12 个学科中,除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国际关系等之外,包括了四位代码的人类学,即等同我国的一级学科。人类学的二级学科(六位代码)包括:人类学、自然人类学、人类学(其他)。一级学科人类学所辖二级学科的人类学,无疑可以理解为“文化”的人类学,与之并列的是“身体”的“自然人类学”。在“区域、种族、文化与性别研究”学科领域,包括了3个一级学科:一是区域研究:洲别、国别;二是种族、文化与性别研究:美国黑人研究、美国印第安人/土著研究、亚裔美国人研究、妇女研究、同性恋研究;三是“区域、种族、文化与性别研究”范围的其他。其中的“种族、文化与性别研究”,即美国的所谓“族群研究”,在主要研究对象方面相当于中国的民族学、民族研究。

同样,在英国高等教育统计局和大学招生委员会颁布的联合学术编码系统(the Joint Academic Coding System,JACS)中,包括了20个学科群和159个一级学科,其中社会研究学科群中的一级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人类学所辖二级学科包括社会及文化人类学、自然及生物人类学、该一级学科未分类的其他学科。由此可见,在英美两国,人类学作为社会科学所属的一级学科不分文理,是“身体与文化”合一的人类学,而有别于二级学科。在德国联邦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专业群、学习范围和学习专业”及“专业群、教学与研究范围和专业领域”目录中,相当于门类的文化科学(狭义)专业群中,含一级学科欧洲民族学、民族学、民俗学和普通文化科学。社会学属于社会科学专业群,人类学则在生物学专业群中,表述为人类学(人类生物学)。“身体和文化”分属于自然科学的生物学和人文科学的民族学。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科学领域的学科分类标准、教育体系的学位授予分类,在制订和修订过程中都有参考欧美国家学科体系的调研经验。因此,在学科门类(归群)、学科等级划分和专业目录方面,就标准化的水平而言,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但在学科设置、学位授予方面的学科分类则差异明显。至于学位授予的学科和专业目录存在的一些困扰及其与国家标准不协调的问题,已为相关研究所关注,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六、构建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的讨论

无论目前我国学科门类、一二三级学科划分的科学意义、学术地位、实际利益和“工具”作用如何,民族学作为国家标准和学位授予分类中的一级学科,当为民族学界所珍惜。

2016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党和国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献。讲话不仅指出了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战略还不十分明确,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学术原创能力还不强”等问题,而且强调指出了“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任务。其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如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普遍意义的学科体系”,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民族学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地位。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无论是梳理几千年来多民族互动的历史过程,还是探索当代中国56个民族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道,民族学需要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发展要求,履行“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的学科建设职责,而“名实”定位首当其冲。事实上,关于民族学的学科定义及其研究对象的讨论,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五六十年代、八九十年代相继在中国民族学界形成高潮,而且陆陆续续至今仍在进行,直到近些年“民族学是什么”仍是学界关注的话题。这表明,民族学或者说中国特色民族学的学科建设问题,并非因拥有一级学科的地位而“稳坐钓鱼船”,民族学的学科理论、学科成长和学术成就,虽然取得了一些差强人意的成绩,但是距离具有哲学社会科学支撑作用的学科地位还遥远。

从民族学传入中国及其所经历的本土化进程来看,学科定位从蔡元培先生关于“民族学是一种考察各民族的文化而从事于记录和比较的学问”之说,到卫惠林等学人的“研究现在原始民族的文化的科学”之说,乃至新中国建立后立足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语言文字调查和服务于国家民族事务的指向,形成了涵盖传统民族学的“民族研究”学术领域。但是,这种放大的“民族学”学术领域,并未改变局限于“少数民族”的学术空间。所谓“广义”的民族学——民族研究,既未形成稳定的、专业化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学科体系”,也未能实现分支学科相互融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大多在“民族”的名义下立足于其他学科的母体之上。而所谓“狭义”的民族学(Ethnology),在承袭传统的“文化”指向中虽然呈现了专业性、研究方向的细碎分工,但整体上趋向学科母体的萎缩,并在“相当”和“等于”文化人类学的认同中而声名黯然。

如前所述,民族学与人类学(社会文化)理论相互交织、经典互渗,这是一笔共享的理论资源,包括方法论的民族志(Ethnography),这在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方面属于通用的知识谱系。但是,这种共享并不意味着学科本身相互取代或相互等同。正如埃尔曼·R.瑟维斯针对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学科名称所说:“没有词源学或历史的理由以彼一名称与此一名称相等同。”即便在美国,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也是并存的学科名,更不要说在北欧、德国等西欧国家。“人类学与民族学并不真正属于同一领域,但它们也不是两个各自独立的领域,这两个词都没有一个单一的、为大家普遍接受的含义。今天,它们最好被视为对相应的多种问题展开讨论的一组焦点,但是,其主题是按照普遍的(人类学)与文化特性的(民族学)之间的对立来确定的。”輥輳訛那么,在民族学落地中国近百年后的今天,中国的民族学学科建设和学科面貌不仅需要超越历史上学科的“名实之争”,而且需要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当今时代,对民族学这一学科作出中国化的解释和定位。

习近平在论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应“体现继承性、民族性”特点时,强调了“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的问题,包括了三种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思想成就,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国外哲学社会科学。这正是民族学学科建设(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不可偏废的基础要素,关键是融通。在这方面,科学意义上的民族学发展史,始终与人类学的知识体系相融通,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但是,民族学与人类学作为两个独立的学科,确实存在着现实的差别。

就研究对象极而言之,人类学以人类为研究对象,民族学则以构成人类的族类为研究对象,ethnology 词源的“意思是族的研究”。人类是生物界最特殊一种动物,族类是人类社会最稳定的一种共同体。同一的人类,是由不同的“族类”群体组成的,其中虽然包括表象的体貌肤色等生物学特征的不同,但主要包括各个族类群体“随地以资其生”,“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这种环境“异制”产生的“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以及“言语不通,嗜欲不同”等——构成了同一的人类中的族类群体的差异。这也就是民族学研究的对象。

如果从历史文化资源而言,在中国,“族”是古代文化中对世界万物进行“类族辨物”的基本口径,固有“群分类聚,凡物皆有族,族皆有谱”之说。对人而言,“族谓人之族属”,包括了古汉语中的“氏族”、“部族”、“宗族”、“种族”、“民族”等,而且“上自太古,粤有民族”即指南蛮之属。这也是蔡元培命名西学Ethnology 为“民族学”的中国文化底蕴。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学与人类学虽然在“人”的范畴上相互交织在了一起,但是就其原初意义上来说,人类学从生物意义上论证人类“种”的起源、进化脉络的同一性,而民族学从社会意义上辨析人类“族”的群体形态及其演变过程的差异性,这是这两门学科最基本的差别。

就学科发展史而言,随着化石人类学的兴起,界门纲目科属种分类中的“种”为体貌肤色所标记,产生了对人类同源的怀疑;民族学的“异俗”也在进化论的时序中产生了“原始”与开化、野蛮与文明的价值判断,产生了种族差别的归因。“族类”被放大的种族范畴,对殖民时代的人类学、民族学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去殖民化”进程中的“去种族化”进程,伴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和全球性民族—国家建构,人类学立足头盖骨和“身体”的研究日趋自然科学化,民族学立足“异域”、“他乡”的“文化”研究归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在这种明显分化的进程中,人类学中的民族学“文化”因素,在超越“原始”与“野蛮”的现代性研究中,展开了人类文化和社会的新视野,包容并超越了民族学传统的“族类”研究,放大到社会群体(social groups)的范畴——从国民到乡民,从妇女到同性恋,从俱乐部到实验室,从“追星族”到“上班族”,且包括了脱离民族母体而形成的具有“族类”特征的移民——离散群体(Diasporas),并由于这些群体各自的记忆、符号、象征、心理、行为的认同而赋予了“族性”(ethnicity),从而构成了广义的“族群”(ethnic groups)研究。

民族学的发展,没有产生这种超越和包容,这也是中国民族学至今在研究对象上指向少数民族的原因。事实上,在国外民族学研究界也是如此,一般依托于民族学、民俗学博物馆的民族学研究仍旧坚守着传统“族类”的阵地。这正是民族学与文化(社会)人类学的差别之处,虽然人类学包容了民族学的“族类”研究对象,但是“相当”或“等于”并非严谨的科学表达。“身体”的人类学在传统上被视为对人类个体的研究,虽然古人类学的化石发现的确难有“群体”,但是一个头盖骨、一段腿骨化石、一颗牙齿的研究,展现的是那个时代的人类群体面貌。至于当代分子人类学的基因研究及其对某个群体一定比例的DNA 采集,所证明的更非是个体的人类。况且从研究手段上来说,古人类化石研究的碳-14(C-14)年代测定法、古地磁年代测定法、热释光法、电子自旋共振法、氨基酸年代测定法等,也随着成功提取古人类化石DNA而取得突破性进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各个学科的进步所产生的推动、更新和升级性作用可谓日新月异,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各学科的面貌也在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围方面不断扩展。民族学亟需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中国特色民族学的学科建设方面实现进步。

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与国家、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各民族交互影响的社会关系日益密切的进程中,少数民族的现状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族大调查时期的面貌总体上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虽然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在现代性、后现代和全球化进程中仍有传承,甚至世界范围内类似巴西热带雨林中与现代社会尚无接触的所谓“原始民族”尚存,但是民族学研究的领域早已扩大是一个基本事实。问题在于研究对象的普遍性变化及其所产生的研究领域扩大,是否使民族学研究视野展开新的境界和形成新的理论和方法。习近平指出:“历史表明,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这也正是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所要求的责任担当。

中国特色的民族学,其实并非一个时髦或贴标签的话语。“中国特色”源自中国的历史,立足中国的现实。“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对中国而言,“就是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国古老的文明之所以几千年延续不断,最重要的动因之一就是不断融入新鲜血液,即“五方之民”及其后裔的互动。因此,中国传统的“民族志”可谓十分发达,正史、野史、游记、采风、图录及其内含的思想、观念等,都具有民族学的本土资源价值。近代以来,民族学学科辨析、本土化发展、民族志资料积累、民族研究著述,亦有丰富多彩的学术呈现,以至当代学人追溯或重读前人著述时发现当下所思所想之某些议题,前人早已论及且所论颇为高深。本土的学术传统和学术资源未能系统而公允地走进课堂或书斋,得到开发和利用,使包括民族学在内的一些学科建设缺失了历史脉络的底蕴。所以,中国特色的民族学学科建设,需要我们在“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的基础上,去开拓创新。

中国特色的民族学,需要系统的民族学理论工具。这种理论工具显然不能仅以政治宣示、平等意识和政策观念去涵盖或代表,而是学科性的专业理论。这是融通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民族理论,融通古今中外民族观念和民族学专业理论的学科工具,这也就是中国特色民族学的基本理论。蔡元培先生关于民族学知识结构——包容诸多学科的知识,为诸多学科提供民族学知识——的论断,需要在当代中国特色民族学的发展中升华。包容多学科知识,是为了增强民族学母体的“土地肥力”;为多学科提供知识,是为了滋养民族学母体的分支学科的“秧苗”茁壮成长,使其在这片土壤中根深叶茂,而非抽取“民族”因素落脚于其他学科母体。

就国家标准所确定的一级学科民族学的建设和发展而言,其学科母体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分支学科生长的土壤,这片土壤即如上文所概括的学科建设之要,在于确立学科意识,所谓学科意识也就是对学科母体的栽培和浇灌。毫无疑问,在对中国各民族(包括汉族)的民族学研究中,历史脉络的梳理、传统文化的提炼、社会发展的变迁、语言文字的演变、风俗习惯的传承等,都需要继续发掘和深化研究。而现实发展所引起的变化及这种变化的前景,则更需要多学科知识的汲取和培植。

在现行的国家标准、学位授予等学科分类中,民族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内部结构,应立足民族学的学科母体,规范分支学科的“民族学”结构。在这方面,有两个基本原则需要明确:一是民族学(Ethnology)的学科名称,无论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还是在国家标准等学科划分中,乃至在国际学术组织或国别学科设置中,就是中国学界理解、丰富和发展的那个词源——Ethnology,而无需制造一个所谓的广义民族学(Minzulogy);二是中国的民族学是研究人类社会“民族现象”及其演变规律的科学,不仅要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而且要研究中国的汉族(在民族学典型意义上),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中国的国家—民族(state-nation)——中华民族。放大到世界范围也是如此,这是民族学在当代中国的“中国特色”,也是中国民族学走向世界、影响世界的立足点。传统的民族学以辨析各民族的文化差异、发展差距为要旨,虽然也试图通过比较证明“现代开化的祖先,正与现代的野蛮人相等”的进化发展过程,但是,当代中国特色的民族学研究,不仅要辨析差异“是什么”,而且要为尊重差异、缩小差距提供“为什么”的正当理由,进而为构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整合提供“怎么办”的方案,即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享的物质田园和共有的精神家园。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在服务于中国民族事务、解决民族问题,在差异中求和谐、在多样中求统一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曾几何时,世界上演了苏联和南斯拉夫等东欧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失败的悲剧。25 年后的今天,欧美发达国家又面临着“种族—民族问题危机”——种族矛盾、移民问题凸显,地区—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多发,政坛极右翼政治势力上升,民间新法西斯主义仇恨团体增多,重返民族—国家主权的“脱欧”行动危及欧盟的前途,民粹—民族主义思潮弥漫,多元文化失败论流行,极端恐怖主义袭击频发,甚至历来居于“种族—民族多数”地位且享有不被定义为“他者”之天赋特权的“白人”也陷入了“身份危机”之中,等等。这些现象表明,西方发达国家构建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的过程远未完成,超国家联盟的先行道路并非平坦无阻。而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实际的中国现代化进程,正在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上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行,这也决定了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前景。

在此基础上,似可就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及其设置作出以下思考。

民族学(Ethnology):研究人类社会民族共同体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对象:中国各民族,中华民族;世界各民族(族别史志、国家—民族、移民、海外华人)。

民族学理论与方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指导思想);中国古代民族观(本土传统智慧),近现代中国民族学理论,西方民族学理论流派(学术理论);民族志方法论等。这是“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支撑民族学学科理论的基本建设。即一级学科民族学的首位二级学科,也应是高等教育中民族学学科的公共课程。其他以民族学为母体的二级学科名目及其内含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可择其要点,抛砖引玉地划分为:

政治民族学: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中国的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国家—民族建构,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经济民族学:各民族传统经济(采集、狩猎、畜牧、农耕、手工业),各民族现代经济(特色

经济、旅游业、特色产品、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等),政策与行动:西部大开发与对口支援、“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一带一路”建设与内通外联开放发展等。

社会民族学: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会问题与民族问题,族别社会分层,族别人口及其流动,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嵌入式社会环境和社区研究等。

文化民族学:文化类型,婚姻家庭,仪式象征,民间信仰(含萨满教),风俗习惯等;非物质文化保护,各民族的文化认同,中华文化认同等。

法律民族学:各民族传统法、习惯法;国家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因地制宜关涉民族、区域的地方、部门法律法规,反对民族歧视的立法等研究。

语言民族学:各民族的语言关系、语言环境与语言接触,中国的语文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现代化应用(语言实验、计算语言)等。

教育民族学:各民族传统教育模式,少数民族母语教育,双语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

历史民族学:各民族的族别史,民族关系史,中华民族史,少数民族古籍文献整理(含古文字研究)。

生态民族学:各民族的传统生态知识,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与社会生活,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等。

艺术民族学:各民族传统艺术形式,现代传承与发展、借鉴与吸收,族别艺术的地方化、国家化、世界化。

影视民族学:记录和展现各民族的历史文化、现代生活及其内含的知识谱系等。

世界民族研究:这是一个中国民族学展开世界视野的学术领域。虽然它尚不能与“国际问题研究”比肩,但是其学术空间之大不可小觑,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异国他乡氏族、部落、部族、民族史志;不同国家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联邦制、保留地、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议会,多元文化主义的“平权”、“配额”政策等);种族矛盾、族际冲突、移民融入及其政策;种族主义、民族主义、民粹—民族主义、地区—民族分离主义、新法西斯主义、极端恐怖主义问题;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建构;超国家联盟——欧盟现象及其“欧洲人”身份认同;国际人权、“防歧保少”、土著人权利、文化多样性等约法,以及洲别、国别的相关法律及其实践等。可以说,中国民族学所涵盖的研究取向都可放大到世界范围去开展。

这种立足于民族学学科母体的二级学科分类和研究内容举例,只是一种思路的提示而非严谨的论证,目的在于展现一种学科视野来思考民族学的学科建设,使文化(社会)人类学的发展态势在民族学的学科母体上得到实践。当然,这并非简单地规避以“民族”冠名的学科或专业取向,而且也并不排斥这类学科的既成事实。如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数学界开始登堂入室的“民族数学”(Ethnomathematics),即是针对不同民族的数学文化形成的数学与文化人类学交叉的分支学科。虽然数学文化曾为一些数学家、人类学家、教育学家所关注,但其学科性的命名则来自巴西数学家、数学教育家达布罗西欧。此后,国际人类学界以“数学人类学”(Mathematical anthropology)之名展开了研究视野,在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中设立了专业委员会,欧美学者以数学人类学冠名的著述也相继面世。故此,在中国,一些学者开展的相关研究,用数学人类学之名与“国际接轨”并不奇怪,虽然这些研究是建立在蒙古、苗、傣、侗等民族的传统数学文化基础之上的。当然,民族学界完全可以更加贴切地将“民族数学”命名为数学民族学(Mathematical ethnology)。立足于民族学的学科母体建构其学科内涵,并非为了争夺学术资源或划出边界,而是为了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的学科体系。在这方面,既要适应国际学术发展的成熟经验或正在探索的前沿,又要立足本土资源而彰显中国特色。当然,这个中国特色不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向的“民族问题研究”所能代表或规范的,这也是在构建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体系时需要改变的现状之一。

回到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文化(社会)人类学超越了民族学研究对象的局限,或者说包容了民族学所针对的“族类”群体并扩展到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学更宽泛,民族学更专门。虽然它们在学科性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上具有渊源的同一性,但依然是“甲”和“乙”,两者相互兼容而不失个性、相互融通而各有所长,相得益彰,和而不同。中国需要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人类学,也需要影响国际学术界的民族学。包括一些族别性的综合研究领域,如蒙古学、藏学等具有东方学、汉学(中国学)性质的专门学问,可以在包括民族学、人类学或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等诸多学科的框架内分解为专业性的研究议题。问题不在于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相当或等同与否,而主要在于人类学的学科分类问题。

人类学的学科纠结,关键不在于人类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不为人所知,而在于这个半文半理学科在中国分置于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理论上说,人类学(Anthropology)之学科名目难以在这两大领域中同时并存为一级学科。即便是在美、英国家也是如此,如上文所示:人类学作为社会科学群组中的一级学科,其所辖二级学科:在美国为人类学(实际指文化人类学)、自然人类学、人类学(其他);在英国则为社会及文化人类学,自然及生物人类学。如果从我国自然科学基金新近的学科分类看,体质或生物人类学已经为人类遗传学所替代,其内涵径直指向了人类遗传多样性、人类起源与进化、人类表型性状等。若此,在未来的国家标准修订中,人类学(Anthropology)在哲学社会科学门类中列为一级学科应属前景光明。虽然人类学界仍坚持经典的生物、考古、语言、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四分法”,但是“在世界许多地方,'人类学’已经开始意味着主要特指'文化人类学’”。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国家标准中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设立一级学科人类学(Anthropology),与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地质学的古人类学(Paleoanthropology)或者属于生物学的生物人类学(Biological anthropology)二级学科,并不冲突。

综上所述,民族学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学科定位和学科内涵,这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骨架”。对这一比喻的延伸发挥,“头脑”可谓学科的基本理论,“五官”则是研究方法,“肢体”是分支学科,即便是“八臂哪吒”也都能有机地生长于学科母体之上。事实上,自蔡元培先生命名至今,民族学经过90 年的发展,不仅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之一,而且民族学界探索学科建设、学科发展的努力始终在进行。在本文截稿之际,学界同仁惠赠主题为“民族学如何进步”一文,即是这种努力的新近大作。该文虽然与本文的着眼点不同,且未及吸收其成就,但在建设中国特色民族学学科这一主题上可谓相得益彰、异曲同工。

若盎·塞尔维埃认为:“民族学的产生,大概就在人从流水中看到自己倒影而第一次备感惊讶的那一刻。他发现,这另一个人,这随着波浪漩涡而变幻的模糊形象,既是自己的外形,又是自己永远辨认不清的另一个自我。”这对民族学研究的对象而言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比喻,但是就民族学的学科属性而言,中国民族学“辨清自我”的时代已经来临。

[作者简介]  郝时远,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来源: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